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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交警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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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交警车管所
发表于 2014-4-15 14:12:56
钦州市2014年3月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临界9分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六十九条有关规定,记分周期满12分的,要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高和实习期准驾车型资格。以下(见附表)驾驶人已临界达到9分,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分值,避免被降级注销。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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