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公告 | @被执行人,法院督促你来履行了(2024年第12期)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第12批
督促履行人员名单,如下:
一
姓名:陈秀连
住所地:钦州市钦北区蓬莱北大道100号天和府邸小区5栋2单元2603室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3048号
执行标的:7233.76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姓名:利宗远
住所地:钦州市钦北区蓬莱北大道100号天和府邸小区5栋2单元2603室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3048号
执行标的:7233.76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姓名:谭泽帮
住所地: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蓬莱北大道100号天和府邸小区5栋1单元603室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3047号
执行标的:6940.14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姓名:陈华贤
住所地: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蓬莱北大道100号天和府邸小区7栋1单元2001室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3044号
执行标的:9888.38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五
姓名:林森
住所地: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蓬莱北大道100号天和府邸小区1栋2单元2901室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3041号
执行标的:9811.8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请各被执行人慎重考虑以上后果,
并尽快采取行动,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
来源:钦南区人民法院
现在的负债者太多了,没几个是有钱不还的老赖,
行善积德吧 我的起诉了还没结果 现在的人,不履行的多了 是不是天和府邸有什么纠纷 是不是天和府邸有什么纠纷 对老赖就不能留余地 我这也有几个人欠我钱啊 借钱给别人几乎都是自己找罪受 凭本事赖的为什么要还 欠多少可以起诉 有人欠我的不知道怎么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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