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义工行为守则(讨论稿) [打印本页]

作者: 钦州爱心社    时间: 2008-11-19 12:15
标题: 义工行为守则(讨论稿)
义 工 行 为 守 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认同红豆爱心社的理念、基本原则以及运作模式。 二、 与其他义工及时沟通,互相团结,互相合作,依照红豆爱心社的要求,尽力完成红豆爱心社的义务工作。 三、 坦诚提出对红豆爱心社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红豆爱心社的建设,竭力维护红豆爱心社的名誉。 四、 提供红豆爱心社所要求的个人资料,经本人同意,授权红豆爱心社在必要时公开部分真实资料以及联络方式。 五、 接受红豆爱心社委托从事助学有关活动时,所需费用个人自理;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六、 参加义务工作,自觉维护义工形象。上岗必戴义工证,个人仪表要端正。义务服务要准时,待人态度要诚实。认真学习服务技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 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能泄漏服务机构的有关资料 ,如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对服务对象不能抱着施予恩惠的心理,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地提供优质服务。 八、 不能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获取个人的利益;不能在服务时间内谋取与义务工作无关的私利。 九、 当义工无法从事红豆爱心社工作时,需提前一周通知红豆爱心社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当红豆爱心社需终止义工权限时,需提前一周通知义工本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取回相关资料。义工离职后,仍需对其在参与义工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作者: 新加坡司令    时间: 2008-11-20 14:47
谨记。。
作者: candyfloss愛    时间: 2009-1-2 20:47
标题: 恩恩恩恩恩恩恩恩恩恩
好的!!!1
作者: 盐盐    时间: 2009-1-2 21:11
原帖由 candyfloss愛 于 2009-1-2 20:47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的!!!1
哈哈,谢谢支持噢!
作者: 新加坡司令    时间: 2009-1-4 14:46
自律比守则管用,,支持爱心社上轨道
作者: 盐盐    时间: 2009-1-4 18:02
原帖由 新加坡司令 于 2009-1-4 14:46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自律比守则管用,,支持爱心社上轨道
说得真好
作者: luhxvvv    时间: 2009-3-11 00:28
标题: 怎样加入爱心社当义工
我关注爱心社所做的一切,精神很值得发扬,社会上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才是,不然心底就是不安....想加入爱心社团,做一名义工....但不懂怎样才能加入.......
作者: wjw    时间: 2009-3-25 12:52
我志愿加入 请留下联系方式、
作者: 超520    时间: 2009-5-30 16:08

作者: 5月2号    时间: 2011-1-16 17:58

作者: 倾心LONG    时间: 2011-1-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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