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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杰今天上午9点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曾流窜北海、钦州两市疯狂作案91起,至5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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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13
标题:
陈文杰今天上午9点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曾流窜北海、钦州两市疯狂作案91起,至5人死亡
陈文杰今天上午9点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团伙杀5人、重伤7人、涉枪抢劫86起(图)
今天(26日)上午,杀5人、重伤7人、涉枪抢劫86起的“陈文杰团伙”主犯陈文杰被执行枪决。与他一起被执行枪决的还有同伙主犯谭泽伟。
大概今天上午9时5分左右,陈文杰和谭泽伟,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警车拉赴刑场。
据称,“陈文杰”团伙共有成员
20
名,
2004
年至
2005
年间,他们流窜北海、钦州等两市五县区疯狂作案达
91
起。至
5
人死亡、
7
人重伤!其中涉枪抢劫案件
86
起,案涉合浦、浦北、铁山港、钦州和
北海市
区。受害群众
200
多人。
警方抓获这一团伙,缴获作案用的猎枪
4
支、子弹
9
发、牛百叶尖刀
2把、作案用的
摩托车
2
辆,面罩
4
只、被劫摩托车
8辆、
手机
13
台以及手机卡、金项链、金戒指、手镯等赃物一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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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日头晕晕
时间:
2010-1-27 12:22
天杀的。。。。。。。。。。。。。。。。。。。。。。。。
作者:
包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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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2:22
作者:
名字被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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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2:25
作者:
lin5200
时间:
2010-1-27 12:27
作者:
wang8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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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2:28
陈文杰、谭泽伟被“执行死刑”——讲述这一持枪抢劫团伙“起源与覆灭”的故事(图)
1
月26日
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判处死刑的“陈文杰、谭泽伟”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陈文杰团伙”由
20
余名成员组成,在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先后持枪抢劫作案85起,其中杀害6人,重伤、轻伤、致残多人。制造了当时广西最大的系列持枪抢劫案。
》》》》》》— — — — — — — — — — — — — — — — — — — —
陈文杰,
男,汉族,1981年5月21日出生,“政法学校”中专毕业,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人。
2004
年8月至2005年8月间,陈文杰伙同他人窜到钦州、北海地区县、区乡镇,持猎枪、尖刀和铁棍,采取驾驶摩托车追赶、拦截被害人及强行入户等手段,共抢劫76起,致2人死亡,6人重伤、10人轻伤、4人轻微伤,抢劫款、物折合人民币166000.5元、港币50元、美元1元,抢劫数额巨大。
此外,1998年至2004年8月,他非法拥有一支长约1.2米能正常击发的松鼠牌猎枪。
2005
年8月24日
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2010年1月26日,执行死刑。
》》》》》》》》 — — — — — — — — — — — — — — — — — —
谭泽伟,
男,汉族,1983年2月26日出生,初中文化,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人。
2005
年5月26日
至27日,谭泽伟伙同他人窜到铁山港区南康镇,采取驾驶摩托车持猎枪追赶、拦截被害人的手段,共抢劫5起,至2人死亡,1人轻微伤、其中直接致死1人,抢劫款、物折合人民币1900元。
此外,2005年,谭泽伟居间介绍,将罪犯陈文杰抢劫所得摩托车一辆卖给袁宣有。
2005
年9月13日
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
2010年1月26日,执行死刑。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29
“找钱”开赌场,政法学校优秀毕业生走上“不归路”
陈文杰家境
殷实。初中毕业后,就读于一所政法学校。读书期间,他积极上进,获得多项荣誉。中专毕业后,20岁的时候,他就在家里结婚了,至案发被抓时,他育有两个孩子。
由于在家期间,他没找到合适工作,后来,他就在父亲承包的一个农场看守甘蔗。也是这在期间,他与昔日的初中同学混在一起。
陈文杰看守的甘蔗地远离村庄,地理位置十分偏僻,他的妻子和父母都在镇上住,很快,看守甘蔗地的住所,就成了那些在镇上无业、又精于吃喝嫖赌的一些初中同学厮混的集中点,而高大又从政法学校毕业的陈文杰就成了他们的“核心人物”。
与一帮无业青年在一起,没有工作又想
肆意挥霍,他们就经常讨论“怎样来钱更快?”
就有人提议“开赌场”。可开赌场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去哪找呢?接着又有人提议:“到国道上抢,过往司机,抢了他们也认不得是谁干的”。
于是,他们前往
合浦县公馆镇杨屋墩村购买了枪支,开始了他们的“赌场梦”。 为了避免抓捕,陈文杰向团伙成员提议,不能在福成镇范围内抢劫,要在合浦县廉州镇以及浦北县的国道线上下手,并且作案时不准讲福成土话,要讲廉州方言。
作者:
wang8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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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2:30
疯狂抢劫,他们枪杀6人
2004
年8月9日
凌晨,陈文杰、李友明伙同庞家华、江朝云(另案处理),实施第一起抢劫案。他们驾驶摩托车窜到钦州市浦北县泉水镇旧州村委蒙屯村一机耕路,持猎枪、刀,拦停驾驶摩托车的3名男子,抢得大阳牌摩托车一辆、金戒指一枚、手机一台、人民币700元。
2004
年10月17日
4
时许,陈文杰、张正维和温永毅,驾驶摩托车到合浦县廉州镇禁山路段,企图拦停驾驶摩托车的陈某、冯某实施抢劫,由于对方不停车,陈文杰持猎枪朝对方开枪射击后,三人逃离现场。这起案件中冯某被击中背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
年2月6日
凌晨3时许,合浦县石康镇44岁的农民花永清驾驶一辆三轮车和妻子陈某到廉州镇贩菜,在209国道遇到陈文杰、张正维等人。他们拦车行抢,对方不停,张正维二话不说,掏枪就向花永清夫妻俩射击,陈某当即被打伤左手。花永清以前曾被陈文杰一伙抢劫过,知道这个犯罪团伙手段残忍,心狠手辣。于是他继续开车逃命。见状,张正维驾驶摩托车快速追赶上来,开枪打中花永清腿部大动脉,致花永清当场死亡。陈文杰等人立即抢走陈某身上的现金300元和一只银手镯。而那时,花永清的家中,还有3个嗷嗷待哺的小孩。这就是震惊广西的“2·6”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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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3月3日
晚,在合浦县城打工的阿燕回家,到石康镇时天色已晚。由于石康镇的公路上经常发生抢劫案,阿燕不敢独自一人回家,便打电话给十字路乡松梅岭村的男朋友黄某,让黄某去石康镇车站接她。黄某同村好友张某主动提出陪他一起去。
在半路上,阿燕等人果然遭遇陈文杰一伙。陈文杰带着两名同伙逼他们停车,开车的陈某不敢停车,加大油门逃走。“啪!啪!”身后两声枪响,歹徒向他们开枪了。第一颗子弹从阿燕的脸颊擦过,第二颗子弹打中了黄某的腿部。黄某忍着疼痛,一路驾车向十字路细廉陂村委双梅岭村冲回去。
见3人“不听话”,陈文杰一伙一路紧追进村。进到村子后,黄某失血过多倒在地上,一名歹徒冲上去,顶着黄某的臀部补了一枪。一枪打烂了黄某的肛门。村民黄建旺听到枪声和呼救声,拿了一根木棍从房屋里冲出来想帮忙,没想到另一名歹徒抬手又是一枪,打中他的左手掌。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30
按照陈文杰等人最初的约定,他们抢来的钱款除了部分“分配”外,其余上交用作在福成镇筹办赌场的资金。然而,陈文杰很快却发现一些团伙成员私自藏匿抢来的钱款,没有如数上缴。这令陈文杰非常气愤,喝斥了这些团伙成员,团伙成员之间因此产生了矛盾,团伙开始分裂。
其后,团伙成员组成小队各自开始抢劫,作案场所也逐渐从原来的公路“扩展”到村镇和路边的加油站。
2005
年 3月30
日晚10时30分左右,浦北县石冲镇52岁的村民余金南驾驶摩托车搭妻子从北海回浦北,在浦北县张黄糖厂附近被陈文杰、张正维、韩文伟骑摩托车追上,抢走2500多元,由于余金南驾车逃跑,被开枪击中腰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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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 KB) 2010-1-27 04:48
2005
年5月27日
凌晨1时40分,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村民林海峰驾驶摩托车,搭载父亲从医院回家,行至南康镇高村岭路段时,遇上持枪抢劫的张正维、谭泽伟等人。林海峰试图开车逃跑,被张正维当场打死,其父头部受伤。歹徒行凶后,抢去两受害人身上仅有的10元钱和一部手机扬长而去。
同一天
晚上10时许,张正维、谭泽伟与韩文伟,窜至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水鸭塘村委刘屋村泥路,尾随驾驶摩托车途经的村民刘敬东,企图抢劫时被刘敬东发现,刘敬东不停车,谭泽伟朝他开了一枪,在距离村子数百米的路上将他一枪打死。
2005
年7月6日
24
时,陈文杰和李友明,在合浦县常乐镇天堂公路往低坡村委的路上伺机作案。该镇多蕉村26岁的村民劳章初,裸着上身驾驶摩托车经过时遭遇抢劫,劳章初不停车,被李友明开枪打死。
据统计,陈文杰等人在抢劫过程中,共枪击致6人死亡,多人重伤、轻伤。其中张正维致死2人,陈文杰致死1人,谭泽伟致死1人,李友明致死1人。此外,陈文杰、谭泽伟、韩文伟还共同致死1人。
作者:
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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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2:32
他不是人!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32
作案后抱着猎枪路边酣睡,一觉睡进公安局
张正维是这一团伙案中的主犯,他参与多起抢劫案件时仍未满18岁。他是最早一个被抓的,原因不是抢劫,而是因为他参与一起强奸案。
2005
年4月22日
20
时,张正维与陈某、李某约女孩覃某某、廖某到北海的酒吧喝酒,张正维和李某买回迷药,迷倒两名女孩,然后到三中路一家旅社开两间房,轮奸了其中一名女青年。案发后,女青年报案。同年
6
月,
张正维被抓。
直到
8
月22日凌晨,陈文杰又带着李友明和钟发金去铁山港区南康镇抢劫一个麻将摊,抢了2800多元钱和2部手机后,在回来的路上摩托车轮胎被扎坏了,陈文杰便将两人留在路边的树林里睡觉,自己推着车去修理。结果,两人一觉睡进了公安局里。
123.jpg
(62.87 KB) 2010-1-27 04:54
当天上午10时左右,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下乡查办一起治安案件,途经福成镇三合口村与委高村路段时,看到两名男子睡在路边小树下。开始,他们以为是附近村民干活累了,休息一下,并没有留意。可是,临近中午他们返回时,发现两人仍然酣睡。担心意外,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两人的怀里竟各抱着一支短管霰弹猎枪。
民警将这两名可疑人员控制,除缴获两支猎枪外,还从他们身上搜出4部手机、2800多元现金。民警将两人带回治安大队审查时得知,这两名可疑人员分别叫李友明、钟发金,其中,钟发金正是合浦县一起涉枪案的追捕对象。治安大队将他俩移交合浦警方。
在警方的审讯中,一起起劫案就像多米诺骨牌似的倒出来了。当天下午
警方抓获陈文杰,
这个特大持枪抢劫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此后两个月的侦查,以陈文杰为首的特大犯罪团伙15名成员陆续被抓获归案。
据查,这一持枪抢劫团伙,
除了3人超过30岁外,其他成员年龄均在20岁左右,最年轻的陈某仅15岁,是某中学初三的学生。在这一犯罪团伙中,学历最高的是陈文杰,中专毕业,其中有10人为初中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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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jpg
(28.73 KB)
2010-1-27 04:56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33
一审陈文杰、谭泽伟“死刑”
2006
年10月17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5天,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以陈文杰为首的特大持枪抢劫犯罪团伙,在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的1年时间内,先后在北海和钦州地区,作案85起,共杀害6人,
致使多人重伤或轻伤;
抢劫现金、赃物折合人民币18.5万元;侵害群众200多人。其中陈文杰就参与76起。
陈文杰、张正维、李友明、谭泽伟等15名被告人,
分别被指控犯抢劫罪,收购、销售赃物罪,强奸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盗窃罪。
2007
年2月28日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案犯陈文杰、谭泽伟被判处死刑;
案犯温永毅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案犯张正维(1987年10月出生)、李友明(1988年9月出生)、叶小波(1986年8月出生)、钟发金(1984年1月出生)、杨启活(1983年8月出生)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犯王海明领刑12年;
案犯骆辉宗及李强各领刑6年;
案犯陈康生、袁宣有、崔泽海、陈荣义分别领刑4年至1年不等。
999.jpg
(143.79 KB) 2010-1-27 04:31
法院称,这伙人
采取在荒郊野路守候持枪拦截过往摩托车及行人或蒙面入室等手段,实施持枪抢劫作案,有时还将被害人衣服脱光撕烂,将被害人绑在路边树上,致使被害人不能及时报警或求援。抢劫过程中,被害人稍有不从即遭案犯刀棍重殴甚至枪杀,其中案犯张正维还伙同他人采用麻醉方法对妇女实施强奸。
法院认为,陈文杰、张正维、谭泽伟等人作案时手段凶残,致使多人死亡及伤残,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
一审判决后,
被告人陈文杰、谭泽伟、钟发金、温永毅、骆辉宗和陈康生不服,提起上诉。
2009
年3月23日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终审:
被告人温永毅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李友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维持对被告人陈文杰、谭泽伟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院对其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2010
年1月26日
,历时将近4年半,这两名曾经“
制造广西最大系列持枪抢劫案”的主犯被执行枪决。
作者:
半生风云
时间:
2010-1-2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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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怀念水桶果
时间:
2010-1-27 12:51
好似都某够陈洪周出名呐!
作者:
425656286
时间:
2010-1-27 13:05
0
0
0
作者:
值夜瞎守
时间:
2010-1-27 13:06
作者:
VIP乖乖
时间:
2010-1-27 14:12
长得不错喔,还是政法学校毕业的先。。。。
作者:
Du嘟
时间:
2010-1-27 15:51
0
0
作者:
心烦烦
时间:
2010-1-27 15:55
作者:
hzycool
时间:
2010-1-27 15:56
陈文杰,
政法学校”中专毕业,真丢人啊,还政法学校出来的
作者:
__黒眼圈.
时间:
2010-1-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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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七
时间:
2010-1-27 15:57
早死早投胎
作者:
啊呆
时间:
2010-1-27 15:58
0
杀了好!
作者:
14174
时间:
2010-1-27 16:02
标题:
死了六人,怎么只有两个人偿命?
既然恶贯满盈,为什么只叛两人死刑,而其它几个只叛无期,劳改几年后又出来害人了,不理解中国的法制为什么会对恶人这么容忍!
作者:
老o兵
时间:
2010-1-27 16:08
作者:
钦州9527
时间:
2010-1-27 16:20
杀得好啊。。。。
作者:
新人学排钓
时间:
2010-1-27 16:37
作者:
要中七百万。
时间:
2010-1-27 16:51
路过。摞分。走人。
作者:
黑木耳
时间:
2010-1-27 16:56
作者:
冷雨夜
时间:
2010-1-27 17:35
不是人,是畜生
作者:
x-Man!牛仔
时间:
2010-1-27 17:48
作者:
搞水
时间:
2010-1-27 17:58
作者:
风一样的日子
时间:
2010-1-27 18:06
杀千刀的,该死
作者:
钦坛三哥
时间:
2010-1-27 18:10
作者:
h2943978
时间:
2010-1-27 18:18
0
0
0
作者:
背多分
时间:
2010-1-27 18:51
畜生来个纳
作者:
吹海风的闲人
时间:
2010-1-27 19:36
杀死了6个人~~~只判了两个死刑,剩下的畜生还要浪费纳税人的钱来养~~~这个法官是不是瞎的!!!!!!
作者:
我爱中国
时间:
2010-1-27 19:57
为民除害!!终于为百姓做了一件好事!
作者:
beyond_dada
时间:
2010-1-27 19:59
比洪周哥个单嘢大多咯!废材一帮!
作者:
逗你玩
时间:
2010-1-27 19:59
杀千刀的,该死
作者:
Golvi
时间:
2010-1-27 20:00
0
0
0
作者:
大蠢猫
时间:
2010-1-27 20:11
作者:
amwrdfai
时间:
2010-1-27 20:15
靓货`````````
作者:
大笨象o揸o支枪
时间:
2010-1-27 20:25
颠仔。。十几人抢了几年正得十零万。。。 舍得锦搏命。。系我去搞大单野咯。随便去抢只大亨都成百万身价
作者:
河上打散
时间:
2010-1-27 20:47
作者:
文华
时间:
2010-1-27 21:00
这样的人应该早杀早好,天收其。玩完。
作者:
52358175
时间:
2010-1-27 21:02
这种人应该统统杀了
作者:
赖赖
时间:
2010-1-27 21:31
作者:
猪懒虫
时间:
2010-1-27 21:38
以后再也不敢在国道上跑了~~~~~
作者:
萦绕海岸线
时间:
2010-1-27 22:06
D龟做事都狠哦!该杀!
作者:
萦绕海岸线
时间:
2010-1-27 22:09
D龟做事都狠哦!该杀!
作者:
好啊
时间:
2010-1-27 22:20
0
0
0
0
0
作者:
梦醒了
时间:
2010-1-27 23:04
作者:
全球快递
时间:
2010-1-27 23:07
负满身血案,只是刹个小鸡敬老百姓,难道是人性化的法律。
作者:
鱼游春水
时间:
2010-1-27 23:17
早该死了
作者:
Levis牛仔
时间:
2010-1-27 23:18
作者:
大蟹
时间:
2010-1-27 23:22
多行不义必自毙
作者:
5354
时间:
2010-1-27 23:24
陈洪周他哥?
作者:
尐.伙灬仔.
时间:
2010-1-27 23:25
作者:
五花腩
时间:
2010-1-27 23:32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10-1-27 23:35
唉。。。。。。这个案件破得真是幸运
作者:
q6025325011
时间:
2010-1-28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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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艳宵
时间:
2010-1-28 04:21
作者:
草莽
时间:
2010-1-28 09:20
好事。。。。。。
作者:
咸湿公
时间:
2010-1-28 10:33
我以为是陈周洪
作者:
午夜嫖客03
时间:
2010-1-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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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鈴婆
时间:
2010-1-2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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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作者:
好聚好散
时间:
2010-1-28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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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magig
时间:
2010-1-28 14:25
好!!!!!!
作者:
锦大级呐随街跳
时间:
2010-1-2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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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作者:
帅的乱七八糟
时间:
2010-1-28 14:51
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5:54
为什么不判死刑
现在的社会真她妈的黑暗
鄙视政府
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5:54
为什么不判死刑 现在的社会真她妈的黑暗
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5:56
有钱就可以造假#80#80 全世界的贪官。全下地狱去
作者:
超D~灏明
时间:
2010-1-28 16: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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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6:00
作者:
小Q
时间:
2010-1-28 18:0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最终受到惩罚了
作者:
贼头
时间:
2010-1-28 19:10
都死得了。。。
作者:
qinling
时间:
2010-1-28 19:10
作者:
我喜欢
时间:
2010-1-28 21:16
杀千刀的,统统拉去砍头,
作者:
小蛋音乐
时间:
2010-1-2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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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584279363
时间:
2010-1-28 21:41
天收其!
作者:
钦城土匪
时间:
2010-1-28 22:22
算```个D短命么死留啊做咩也啊``咩戳啊做了其啊` 杀死齐其。
作者:
奔驰999
时间:
2010-1-28 23:36
怎么另外几个也打死人切不是死刑?
作者:
遗忘的往事
时间:
2010-1-29 01:40
我有个同学喊做邓文杰,
作者:
97年的地摊
时间:
2010-1-29 11:06
好惊死咯
作者:
白衣秀士
时间:
2010-2-3 00:59
原帖由
大笨象o揸o支枪
于 2010-1-27 20:25 发表
颠仔。。十几人抢了几年正得十零万。。。 舍得锦搏命。。系我去搞大单野咯。随便去抢只大亨都成百万身价
一帮头脑简单的亡命之徒!净系识去抢平民百姓,害得多少人家家破人亡!杀死了锦多人,手段锦凶残,正杀两只,唉,苍天啊,大地啊……不满十八就可这样啦?!
作者:
﹕豬頭}。
时间:
2010-2-3 02:44
哎。要遗臭万年也搞大单滴噶啊。 十几万。锦多只人分,一人最多某系一万? 值得某?
作者:
gtfrdeswaq
时间:
2010-2-3 04:25
作者:
青铜翁主
时间:
2010-2-3 10:35
还以为是陈洪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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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铜翁主 于 2010-2-3 10:38 编辑
]
作者:
heiqi
时间:
2010-2-4 15:08
作者:
今夜有你不寂寞
时间:
2010-2-4 18:57
不应该让这些人渣多吃4年半的饭
作者:
猪猪去旅行
时间:
2010-2-4 21:46
死不足惜这种人
作者:
交织千个心
时间:
2011-11-20 15:23
作者:
二两半
时间:
2011-11-20 15:36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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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M
时间:
2011-11-20 15:51
作者:
fanshudawang
时间:
2011-11-20 22:20
全部死刑
作者:
cy4666
时间:
2012-7-14 14:50
拉赴刑场
作者:
游走郎
时间:
2012-11-22 22: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敌百虫
时间:
2012-11-22 23:15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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