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陈文杰今天上午9点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曾流窜北海、钦州两市疯狂作案91起,至5人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13
标题: 陈文杰今天上午9点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曾流窜北海、钦州两市疯狂作案91起,至5人死亡
陈文杰今天上午9点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团伙杀5人、重伤7人、涉枪抢劫86起(图) 今天(26日)上午,杀5人、重伤7人、涉枪抢劫86起的“陈文杰团伙”主犯陈文杰被执行枪决。与他一起被执行枪决的还有同伙主犯谭泽伟。 大概今天上午9时5分左右,陈文杰和谭泽伟,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警车拉赴刑场。 据称,“陈文杰”团伙共有成员20名,2004年至2005年间,他们流窜北海、钦州等两市五县区疯狂作案达91起。至5人死亡、7人重伤!其中涉枪抢劫案件86起,案涉合浦、浦北、铁山港、钦州和北海市区。受害群众200多人。 警方抓获这一团伙,缴获作案用的猎枪4支、子弹9发、牛百叶尖刀2把、作案用的摩托车2辆,面罩4只、被劫摩托车8辆、手机13台以及手机卡、金项链、金戒指、手镯等赃物一大批。 (, 下载次数: 74) (, 下载次数: 47) (, 下载次数: 40) (, 下载次数: 33)
作者: 成日头晕晕    时间: 2010-1-27 12:22
天杀的。。。。。。。。。。。。。。。。。。。。。。。。
作者: 包租公    时间: 2010-1-27 12:22

作者: 名字被占用    时间: 2010-1-27 12:25

作者: lin5200    时间: 2010-1-27 12:27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28
陈文杰、谭泽伟被“执行死刑”——讲述这一持枪抢劫团伙“起源与覆灭”的故事(图) 1月26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判处死刑的“陈文杰、谭泽伟”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陈文杰团伙”由20余名成员组成,在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先后持枪抢劫作案85起,其中杀害6人,重伤、轻伤、致残多人。制造了当时广西最大的系列持枪抢劫案。 》》》》》》— — — — — — — — — — — — — — — — — — — — 陈文杰,男,汉族,1981年5月21日出生,“政法学校”中专毕业,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人。 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间,陈文杰伙同他人窜到钦州、北海地区县、区乡镇,持猎枪、尖刀和铁棍,采取驾驶摩托车追赶、拦截被害人及强行入户等手段,共抢劫76起,致2人死亡,6人重伤、10人轻伤、4人轻微伤,抢劫款、物折合人民币166000.5元、港币50元、美元1元,抢劫数额巨大。 此外,1998年至2004年8月,他非法拥有一支长约1.2米能正常击发的松鼠牌猎枪。 2005年8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2010年1月26日,执行死刑。 》》》》》》》》 — — — — — — — — — — — — — — — — — — 谭泽伟,男,汉族,1983年2月26日出生,初中文化,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人。 2005年5月26日至27日,谭泽伟伙同他人窜到铁山港区南康镇,采取驾驶摩托车持猎枪追赶、拦截被害人的手段,共抢劫5起,至2人死亡,1人轻微伤、其中直接致死1人,抢劫款、物折合人民币1900元。 此外,2005年,谭泽伟居间介绍,将罪犯陈文杰抢劫所得摩托车一辆卖给袁宣有。 2005年9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 2010年1月26日,执行死刑。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29
“找钱”开赌场,政法学校优秀毕业生走上“不归路” 陈文杰家境殷实。初中毕业后,就读于一所政法学校。读书期间,他积极上进,获得多项荣誉。中专毕业后,20岁的时候,他就在家里结婚了,至案发被抓时,他育有两个孩子。 由于在家期间,他没找到合适工作,后来,他就在父亲承包的一个农场看守甘蔗。也是这在期间,他与昔日的初中同学混在一起。 陈文杰看守的甘蔗地远离村庄,地理位置十分偏僻,他的妻子和父母都在镇上住,很快,看守甘蔗地的住所,就成了那些在镇上无业、又精于吃喝嫖赌的一些初中同学厮混的集中点,而高大又从政法学校毕业的陈文杰就成了他们的“核心人物”。 与一帮无业青年在一起,没有工作又想肆意挥霍,他们就经常讨论“怎样来钱更快?”就有人提议“开赌场”。可开赌场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去哪找呢?接着又有人提议:“到国道上抢,过往司机,抢了他们也认不得是谁干的”。 于是,他们前往合浦县公馆镇杨屋墩村购买了枪支,开始了他们的“赌场梦”。 为了避免抓捕,陈文杰向团伙成员提议,不能在福成镇范围内抢劫,要在合浦县廉州镇以及浦北县的国道线上下手,并且作案时不准讲福成土话,要讲廉州方言。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30
疯狂抢劫,他们枪杀6人 2004年8月9日凌晨,陈文杰、李友明伙同庞家华、江朝云(另案处理),实施第一起抢劫案。他们驾驶摩托车窜到钦州市浦北县泉水镇旧州村委蒙屯村一机耕路,持猎枪、刀,拦停驾驶摩托车的3名男子,抢得大阳牌摩托车一辆、金戒指一枚、手机一台、人民币700元。 2004年10月17日4时许,陈文杰、张正维和温永毅,驾驶摩托车到合浦县廉州镇禁山路段,企图拦停驾驶摩托车的陈某、冯某实施抢劫,由于对方不停车,陈文杰持猎枪朝对方开枪射击后,三人逃离现场。这起案件中冯某被击中背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2月6日凌晨3时许,合浦县石康镇44岁的农民花永清驾驶一辆三轮车和妻子陈某到廉州镇贩菜,在209国道遇到陈文杰、张正维等人。他们拦车行抢,对方不停,张正维二话不说,掏枪就向花永清夫妻俩射击,陈某当即被打伤左手。花永清以前曾被陈文杰一伙抢劫过,知道这个犯罪团伙手段残忍,心狠手辣。于是他继续开车逃命。见状,张正维驾驶摩托车快速追赶上来,开枪打中花永清腿部大动脉,致花永清当场死亡。陈文杰等人立即抢走陈某身上的现金300元和一只银手镯。而那时,花永清的家中,还有3个嗷嗷待哺的小孩。这就是震惊广西的“2·6”命案。 0012.jpg (102.44 KB) 2010-1-27 04:42 2005年3月3日晚,在合浦县城打工的阿燕回家,到石康镇时天色已晚。由于石康镇的公路上经常发生抢劫案,阿燕不敢独自一人回家,便打电话给十字路乡松梅岭村的男朋友黄某,让黄某去石康镇车站接她。黄某同村好友张某主动提出陪他一起去。 在半路上,阿燕等人果然遭遇陈文杰一伙。陈文杰带着两名同伙逼他们停车,开车的陈某不敢停车,加大油门逃走。“啪!啪!”身后两声枪响,歹徒向他们开枪了。第一颗子弹从阿燕的脸颊擦过,第二颗子弹打中了黄某的腿部。黄某忍着疼痛,一路驾车向十字路细廉陂村委双梅岭村冲回去。 见3人“不听话”,陈文杰一伙一路紧追进村。进到村子后,黄某失血过多倒在地上,一名歹徒冲上去,顶着黄某的臀部补了一枪。一枪打烂了黄某的肛门。村民黄建旺听到枪声和呼救声,拿了一根木棍从房屋里冲出来想帮忙,没想到另一名歹徒抬手又是一枪,打中他的左手掌。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30
按照陈文杰等人最初的约定,他们抢来的钱款除了部分“分配”外,其余上交用作在福成镇筹办赌场的资金。然而,陈文杰很快却发现一些团伙成员私自藏匿抢来的钱款,没有如数上缴。这令陈文杰非常气愤,喝斥了这些团伙成员,团伙成员之间因此产生了矛盾,团伙开始分裂。 其后,团伙成员组成小队各自开始抢劫,作案场所也逐渐从原来的公路“扩展”到村镇和路边的加油站。 2005年 3月30日晚10时30分左右,浦北县石冲镇52岁的村民余金南驾驶摩托车搭妻子从北海回浦北,在浦北县张黄糖厂附近被陈文杰、张正维、韩文伟骑摩托车追上,抢走2500多元,由于余金南驾车逃跑,被开枪击中腰部死亡。 555.jpg (101.82 KB) 2010-1-27 04:48 2005年5月27日凌晨1时40分,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村民林海峰驾驶摩托车,搭载父亲从医院回家,行至南康镇高村岭路段时,遇上持枪抢劫的张正维、谭泽伟等人。林海峰试图开车逃跑,被张正维当场打死,其父头部受伤。歹徒行凶后,抢去两受害人身上仅有的10元钱和一部手机扬长而去。 同一天晚上10时许,张正维、谭泽伟与韩文伟,窜至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水鸭塘村委刘屋村泥路,尾随驾驶摩托车途经的村民刘敬东,企图抢劫时被刘敬东发现,刘敬东不停车,谭泽伟朝他开了一枪,在距离村子数百米的路上将他一枪打死。 2005年7月6日24时,陈文杰和李友明,在合浦县常乐镇天堂公路往低坡村委的路上伺机作案。该镇多蕉村26岁的村民劳章初,裸着上身驾驶摩托车经过时遭遇抢劫,劳章初不停车,被李友明开枪打死。   据统计,陈文杰等人在抢劫过程中,共枪击致6人死亡,多人重伤、轻伤。其中张正维致死2人,陈文杰致死1人,谭泽伟致死1人,李友明致死1人。此外,陈文杰、谭泽伟、韩文伟还共同致死1人。
作者: 阿米    时间: 2010-1-27 12:32
他不是人!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32
作案后抱着猎枪路边酣睡,一觉睡进公安局 张正维是这一团伙案中的主犯,他参与多起抢劫案件时仍未满18岁。他是最早一个被抓的,原因不是抢劫,而是因为他参与一起强奸案。 2005年4月22日20时,张正维与陈某、李某约女孩覃某某、廖某到北海的酒吧喝酒,张正维和李某买回迷药,迷倒两名女孩,然后到三中路一家旅社开两间房,轮奸了其中一名女青年。案发后,女青年报案。同年6月,张正维被抓。 直到8月22日凌晨,陈文杰又带着李友明和钟发金去铁山港区南康镇抢劫一个麻将摊,抢了2800多元钱和2部手机后,在回来的路上摩托车轮胎被扎坏了,陈文杰便将两人留在路边的树林里睡觉,自己推着车去修理。结果,两人一觉睡进了公安局里。 123.jpg (62.87 KB) 2010-1-27 04:54 当天上午10时左右,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下乡查办一起治安案件,途经福成镇三合口村与委高村路段时,看到两名男子睡在路边小树下。开始,他们以为是附近村民干活累了,休息一下,并没有留意。可是,临近中午他们返回时,发现两人仍然酣睡。担心意外,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两人的怀里竟各抱着一支短管霰弹猎枪。 民警将这两名可疑人员控制,除缴获两支猎枪外,还从他们身上搜出4部手机、2800多元现金。民警将两人带回治安大队审查时得知,这两名可疑人员分别叫李友明、钟发金,其中,钟发金正是合浦县一起涉枪案的追捕对象。治安大队将他俩移交合浦警方。 在警方的审讯中,一起起劫案就像多米诺骨牌似的倒出来了。当天下午警方抓获陈文杰,这个特大持枪抢劫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此后两个月的侦查,以陈文杰为首的特大犯罪团伙15名成员陆续被抓获归案。 据查,这一持枪抢劫团伙,除了3人超过30岁外,其他成员年龄均在20岁左右,最年轻的陈某仅15岁,是某中学初三的学生。在这一犯罪团伙中,学历最高的是陈文杰,中专毕业,其中有10人为初中文化程度。 [attach]2163909[/attach] 009.jpg (28.73 KB) 2010-1-27 04:56
作者: wang88591    时间: 2010-1-27 12:33
一审陈文杰、谭泽伟“死刑” 2006年10月17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5天,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以陈文杰为首的特大持枪抢劫犯罪团伙,在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的1年时间内,先后在北海和钦州地区,作案85起,共杀害6人,致使多人重伤或轻伤;抢劫现金、赃物折合人民币18.5万元;侵害群众200多人。其中陈文杰就参与76起。 陈文杰、张正维、李友明、谭泽伟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犯抢劫罪,收购、销售赃物罪,强奸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盗窃罪。 2007年2月28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案犯陈文杰、谭泽伟被判处死刑; 案犯温永毅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案犯张正维(1987年10月出生)、李友明(1988年9月出生)、叶小波(1986年8月出生)、钟发金(1984年1月出生)、杨启活(1983年8月出生)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犯王海明领刑12年; 案犯骆辉宗及李强各领刑6年; 案犯陈康生、袁宣有、崔泽海、陈荣义分别领刑4年至1年不等。 999.jpg (143.79 KB) 2010-1-27 04:31 法院称,这伙人采取在荒郊野路守候持枪拦截过往摩托车及行人或蒙面入室等手段,实施持枪抢劫作案,有时还将被害人衣服脱光撕烂,将被害人绑在路边树上,致使被害人不能及时报警或求援。抢劫过程中,被害人稍有不从即遭案犯刀棍重殴甚至枪杀,其中案犯张正维还伙同他人采用麻醉方法对妇女实施强奸。 法院认为,陈文杰、张正维、谭泽伟等人作案时手段凶残,致使多人死亡及伤残,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陈文杰、谭泽伟、钟发金、温永毅、骆辉宗和陈康生不服,提起上诉。 2009年3月23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终审: 被告人温永毅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李友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维持对被告人陈文杰、谭泽伟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院对其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2010年1月26日,历时将近4年半,这两名曾经“制造广西最大系列持枪抢劫案”的主犯被执行枪决。
作者: 半生风云    时间: 2010-1-27 12:39
(, 下载次数: 12)
作者: 怀念水桶果    时间: 2010-1-27 12:51
好似都某够陈洪周出名呐!
作者: 425656286    时间: 2010-1-27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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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值夜瞎守    时间: 2010-1-27 13:06

作者: VIP乖乖    时间: 2010-1-27 14:12
长得不错喔,还是政法学校毕业的先。。。。
作者: Du嘟    时间: 2010-1-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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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心烦烦    时间: 2010-1-27 15:55

作者: hzycool    时间: 2010-1-27 15:56
陈文杰, 政法学校”中专毕业,真丢人啊,还政法学校出来的
作者: __黒眼圈.    时间: 2010-1-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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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七    时间: 2010-1-27 15:57
早死早投胎
作者: 啊呆    时间: 2010-1-27 15:58
0 杀了好!
作者: 14174    时间: 2010-1-27 16:02
标题: 死了六人,怎么只有两个人偿命?
既然恶贯满盈,为什么只叛两人死刑,而其它几个只叛无期,劳改几年后又出来害人了,不理解中国的法制为什么会对恶人这么容忍!
作者: 老o兵    时间: 2010-1-27 16:08

作者: 钦州9527    时间: 2010-1-27 16:20
杀得好啊。。。。
作者: 新人学排钓    时间: 2010-1-27 16:37

作者: 要中七百万。    时间: 2010-1-27 16:51
路过。摞分。走人。
作者: 黑木耳    时间: 2010-1-27 16:56

作者: 冷雨夜    时间: 2010-1-27 17:35
不是人,是畜生
作者: x-Man!牛仔    时间: 2010-1-27 17:48

作者: 搞水    时间: 2010-1-27 17:58

作者: 风一样的日子    时间: 2010-1-27 18:06
杀千刀的,该死
作者: 钦坛三哥    时间: 2010-1-27 18:10

作者: h2943978    时间: 2010-1-2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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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背多分    时间: 2010-1-27 18:51
畜生来个纳
作者: 吹海风的闲人    时间: 2010-1-27 19:36
杀死了6个人~~~只判了两个死刑,剩下的畜生还要浪费纳税人的钱来养~~~这个法官是不是瞎的!!!!!!
作者: 我爱中国    时间: 2010-1-27 19:57
为民除害!!终于为百姓做了一件好事!
作者: beyond_dada    时间: 2010-1-27 19:59
比洪周哥个单嘢大多咯!废材一帮!
作者: 逗你玩    时间: 2010-1-27 19:59
杀千刀的,该死
作者: Golvi    时间: 2010-1-2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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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蠢猫    时间: 2010-1-27 20:11

作者: amwrdfai    时间: 2010-1-27 20:15
靓货`````````
作者: 大笨象o揸o支枪    时间: 2010-1-27 20:25
颠仔。。十几人抢了几年正得十零万。。。 舍得锦搏命。。系我去搞大单野咯。随便去抢只大亨都成百万身价
作者: 河上打散    时间: 2010-1-27 20:47

作者: 文华    时间: 2010-1-27 21:00
这样的人应该早杀早好,天收其。玩完。
作者: 52358175    时间: 2010-1-27 21:02
这种人应该统统杀了
作者: 赖赖    时间: 2010-1-27 21:31

作者: 猪懒虫    时间: 2010-1-27 21:38
以后再也不敢在国道上跑了~~~~~
作者: 萦绕海岸线    时间: 2010-1-27 22:06
D龟做事都狠哦!该杀!
作者: 萦绕海岸线    时间: 2010-1-27 22:09
D龟做事都狠哦!该杀!
作者: 好啊    时间: 2010-1-27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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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梦醒了    时间: 2010-1-27 23:04

作者: 全球快递    时间: 2010-1-27 23:07
负满身血案,只是刹个小鸡敬老百姓,难道是人性化的法律。
作者: 鱼游春水    时间: 2010-1-27 23:17
早该死了
作者: Levis牛仔    时间: 2010-1-27 23:18

作者: 大蟹    时间: 2010-1-27 23:22
多行不义必自毙
作者: 5354    时间: 2010-1-27 23:24
陈洪周他哥?
作者: 尐.伙灬仔.    时间: 2010-1-27 23:25

作者: 五花腩    时间: 2010-1-27 23:32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10-1-27 23:35
唉。。。。。。这个案件破得真是幸运
作者: q6025325011    时间: 2010-1-28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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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艳宵    时间: 2010-1-28 04:21

作者: 草莽    时间: 2010-1-28 09:20
好事。。。。。。
作者: 咸湿公    时间: 2010-1-28 10:33
我以为是陈周洪
作者: 午夜嫖客03    时间: 2010-1-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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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鈴婆    时间: 2010-1-2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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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好聚好散    时间: 2010-1-28 13:57
(, 下载次数: 10)
作者: lmagig    时间: 2010-1-28 14:25
好!!!!!!
作者: 锦大级呐随街跳    时间: 2010-1-2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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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帅的乱七八糟    时间: 2010-1-28 14:51

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5:54
为什么不判死刑 现在的社会真她妈的黑暗 鄙视政府
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5:54
为什么不判死刑 现在的社会真她妈的黑暗
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5:56
有钱就可以造假#80#80 全世界的贪官。全下地狱去
作者: 超D~灏明    时间: 2010-1-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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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    时间: 2010-1-28 16:00

作者: 小Q    时间: 2010-1-28 18:0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最终受到惩罚了
作者: 贼头    时间: 2010-1-28 19:10
都死得了。。。
作者: qinling    时间: 2010-1-28 19:10

作者: 我喜欢    时间: 2010-1-28 21:16
杀千刀的,统统拉去砍头,
作者: 小蛋音乐    时间: 2010-1-2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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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584279363    时间: 2010-1-28 21:41
天收其!
作者: 钦城土匪    时间: 2010-1-28 22:22
算```个D短命么死留啊做咩也啊``咩戳啊做了其啊` 杀死齐其。
作者: 奔驰999    时间: 2010-1-28 23:36
怎么另外几个也打死人切不是死刑?
作者: 遗忘的往事    时间: 2010-1-29 01:40
我有个同学喊做邓文杰,
作者: 97年的地摊    时间: 2010-1-29 11:06
好惊死咯
作者: 白衣秀士    时间: 2010-2-3 00:59
原帖由 大笨象o揸o支枪 于 2010-1-27 20:25 发表 颠仔。。十几人抢了几年正得十零万。。。 舍得锦搏命。。系我去搞大单野咯。随便去抢只大亨都成百万身价
一帮头脑简单的亡命之徒!净系识去抢平民百姓,害得多少人家家破人亡!杀死了锦多人,手段锦凶残,正杀两只,唉,苍天啊,大地啊……不满十八就可这样啦?!
作者: ﹕豬頭}。    时间: 2010-2-3 02:44
哎。要遗臭万年也搞大单滴噶啊。 十几万。锦多只人分,一人最多某系一万? 值得某?
作者: gtfrdeswaq    时间: 2010-2-3 04:25

作者: 青铜翁主    时间: 2010-2-3 10:35
还以为是陈洪周呢。。。 00\" /> 00\" /> 00\" /> 00\" /> [ 本帖最后由 青铜翁主 于 2010-2-3 10:38 编辑 ]
作者: heiqi    时间: 2010-2-4 15:08

作者: 今夜有你不寂寞    时间: 2010-2-4 18:57
不应该让这些人渣多吃4年半的饭
作者: 猪猪去旅行    时间: 2010-2-4 21:46
死不足惜这种人
作者: 交织千个心    时间: 2011-11-20 15:23

作者: 二两半    时间: 2011-11-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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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M    时间: 2011-11-20 15:51

作者: fanshudawang    时间: 2011-11-20 22:20
全部死刑
作者: cy4666    时间: 2012-7-14 14:50
拉赴刑场
作者: 游走郎    时间: 2012-11-2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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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敌百虫    时间: 2012-11-2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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