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营改增”部分试点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市营改增办公室    时间: 2013-7-26 09:54
标题: 关于“营改增”部分试点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通告
      
关于“营改增”部分试点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

       经我市国、地税部门共同努力,目前大部分符合“营改增”试点范围纳税人已办理相关手续,但因纳税人留存在地税部门联系方式不完整、变更等原因,截至2013年7月12日,我市尚有1286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未能联系到,现将该部分纳税人信息公告如下,请名单上所列纳税人看到公告后主动到辖区国、地税部门办理“营改增”相关手续。

        试点纳税人如需了解“营改增”相关政策、业务,可向主管国、地税机关进行咨询。

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


作者: 驹家爱    时间: 2013-7-26 10:05
这简直是假装没脑子的人在骗没脑子的人。
作者: 印相江南    时间: 2013-7-26 10:10
如果为了降低税负,那还不简单,直接把营业税率分别适当降低就可以了
作者: 木加子    时间: 2013-7-26 10:15
把营业税征收范围纳入复杂难管的增值税来干啥?
作者: 高鼻梁的大叔    时间: 2013-7-26 10:20
中央地方争权才是实质。把大部分的收入拿走,掐住了地方政府的脖子,谁敢不乖乖的听话
作者: wj070510136    时间: 2013-7-26 10:25
同意。。这政策要逼着地方疯狂卖地了。
作者: 傲气凌云    时间: 2013-7-26 10:31
楼主真的好像是地说的人,而且还是个小领导。
作者: 玛祖卡的幻想    时间: 2013-7-26 10:36
看看飘一个 走了
作者: 久久电子安防监控    时间: 2013-7-26 11:09

作者: beyond_dada    时间: 2013-7-26 11:14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