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陈记者,拘留我眼镜男司机三天,你得到了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ぁ無悔お情    时间: 2013-8-23 12:38
标题: 陈记者,拘留我眼镜男司机三天,你得到了什么??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我即使是错,也是她错在前,她要求我在派出所面前和十几个记者几台拍摄机的面前认错,绝对不可以,每分每秒拿拍摄机对着我,我不可能想她低头,所以我选择去拘留三天!我是被拘留了,但是你陈丝雨记者又得到了什么???升职了?~记者证又不带,拍我的照片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是不是算侵犯了我的肖像权???这个你该怎么向所有的网友解析?电视里解析???   你即使是记者,你也是不是个合格的记者,你只是靠后台买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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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法律绝不允许“打人正常”!打人司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作者: 茅尾泛舟    时间: 2013-8-23 12:40
占只位置看
作者: 瓜瓜123    时间: 2013-8-23 12:42
围观看内幕!!!
作者: yan12345    时间: 2013-8-23 12:44
把名字说出来不妥……
作者: yan12345    时间: 2013-8-23 12:46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作者: 10187553000    时间: 2013-8-23 12:47
看帖,顶帖,是美德
作者: 久久电子安防监控    时间: 2013-8-23 12:55
爆爆你拍她的视频为
作者: 马铃薯炒土豆    时间: 2013-8-23 12:56
放你拍的视频喂
作者: 山佬看海    时间: 2013-8-23 13:04
把前因后果及你拍个视频爆出来V
作者: 黄杰、    时间: 2013-8-23 13:06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帅哥,你不是也拍有视频或者照片么?发出来大家看喂。反正她也发你的了
作者: 《海鸭蛋》    时间: 2013-8-23 13:15
想看视频
作者: 顺速维修连锁    时间: 2013-8-23 13:16
请楼主把女主者的相片和视频发上来,我们看看
作者: 顺速维修连锁    时间: 2013-8-23 13:17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请把女记者相片和视频发上来。
作者: 含烟带笑    时间: 2013-8-23 13:19
帅哥,你不是也拍有视频或者照片么?发出来大家看喂。反正她也发你的了
作者: 七天七夜    时间: 2013-8-23 13:20

放你拍的视频喂
作者: yan12345    时间: 2013-8-23 13:21
     
作者: 1232    时间: 2013-8-23 13:25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很明显,记者公报私仇
作者: 苦瓜脸    时间: 2013-8-23 13:31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撑你到底
作者: LIKAIQING    时间: 2013-8-23 13:35
求真相视频
作者: 苦瓜脸    时间: 2013-8-23 13:38
yan12345 发表于 2013-8-23 12:44
把名字说出来不妥……

把人头像都暴光,只是个名字,没什么不妥吧
作者: ぁ無悔お情    时间: 2013-8-23 13:41
七天七夜 发表于 2013-8-23 13:20
放你拍的视频喂

我拍的视频在派出所的时候被记者叫他们删掉了
作者: ぁ無悔お情    时间: 2013-8-23 13:41
派出所的领导要怕他们的
作者: 龙少    时间: 2013-8-23 13:49
眼睛男一日之间出名了!撑你..........
作者: 蝶    时间: 2013-8-23 13:53
记者拥有的权利:采访权(隐性采访包括偷拍偷录和涉入式采访、拒绝采访 )

报道权:报道权是指新闻工作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将自己获取的新闻、材料和数据,经过写作编辑后利用新闻传播媒介公开传播的权利。(采来能报、采来不能报、采来过后报)

舆论监督权(批评权、评论权)

优待权(交通、通讯方面)

人身权:人身权是指公民依法所享有的涉及其生存和发展空间安全的自由度。

著作权:新闻工作者的新闻作品享有著作权,这些作品不管发表与否均受保护。

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和物质权利两方面。精神权利是指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物质权利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记者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相对这件事,记者有了解车祸经过当时人双方是否违规的权利,如果存在违规,出于人道考虑,在不播出当事人的情况下来对市民进行警醒,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此事可以看到,当事人并没什么主动跟记者说明情况,而是开口大骂,甚至打人。或许由于记者的特殊性,不少人认为记者大晒,目中无人,但其实不是这样,记者也有他的生存空间,很多事跟记者沟通下,不是很大的事情他不会为难你的,央视每年播出的那么多,黑馒头,地沟油等影响全国的大新闻,如果个个都是支持毒馒头的,支持打记者,哪个敢去写,哪个敢去说?钦州是不大,所以很多事大家还是要保持克制下自己,互相多一份理解。
作者: 有一种爱叫放手    时间: 2013-8-23 13:56
1232 发表于 2013-8-23 13:25
很明显,记者公报私仇

对…………………
作者: qzbst    时间: 2013-8-23 13:58
说话偏激少少了,大家都系成年人,你个句“即使我有错,都系她错在前”~~错系分性质和等级的。看了几日评论和视频,她错很多~事前不表明记者身份,不经过当事人同意,而且在当事人反对的前提下还继续拍摄。但你一巴掌的错就真的错了。就比如民事升级到刑事,性质完全不一样了。

如果当时你要求她删除,而她不删除的话~~某讲一巴掌,就算加多一脚,我都支持你作为,无论合法与否!!人都有底线,我只能说你底线浅了少少。
作者: 永不言败    时间: 2013-8-23 14:00
几十台拍摄机对着你,明显想让你发火然后再大骂一次好被抓把柄上电视,没想到你能忍下来了,真辛苦你了!
作者: じ@哥ㄣ靓靓o    时间: 2013-8-23 14:00
    支持视频公开!
作者: 梦幻时代    时间: 2013-8-23 14:08
yan12345 发表于 2013-8-23 12:44
把名字说出来不妥……

视频都发你出来了有何不妥?难道只可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陈丝雨
作者: 梦幻时代    时间: 2013-8-23 14:12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3:41
我拍的视频在派出所的时候被记者叫他们删掉了

所以说记者要是坏的比流氓还可怕,你拍的被删了可她把拍你的放上网了----这社会好怕
作者: 有一种爱叫放手    时间: 2013-8-23 14:16
梦幻时代 发表于 2013-8-23 14:12
所以说记者要是坏的比流氓还可怕,你拍的被删了可她把拍你的放上网了----这社会好怕

有道理的嘿云
作者: 滴水穿石    时间: 2013-8-23 14:20
派出所只是小卒,这个妓 者想必她前后都有比小卒更坚硬的家伙顶撑着。
楼主,我还是支持你!
作者: 不强扭的瓜    时间: 2013-8-23 14:30
很可惜,眼镜哥维持了二三十年不打女人的原则就让女记者给毁灭了.这等同于艺人为了"艺术"而献身,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迈开这一步?我很感叹这几分钟女记者所带来的破坏力,一瞬间就把眼镜哥的第一次活生生地夺走了.
作者: Yingo0○    时间: 2013-8-23 14:33
。。。。。。。。。
作者: 等内容的言论    时间: 2013-8-23 14:34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有一种技术叫做数据还原。
作者: 惩罚罪恶    时间: 2013-8-23 14:39
看看不说话。。。
作者: kobexi    时间: 2013-8-23 14:47
顶你 眼镜男 支持你
作者: 时尚名剪    时间: 2013-8-23 14:47
就是 那记者为什么 能放视频 眼镜男你的视频为什么被删 不公平的啊! 太黑了
作者: kimicys    时间: 2013-8-23 14:49
这KLF 找死的呢!
作者: 才少    时间: 2013-8-23 14:49
发你的视频,把陈丝雨的照片放上来,反正她已经发了你的,而且还剪辑了视频。你就大胆发你的,我觉得群众的眼睛还是不瞎的。另外也会有侠客心肠的网友会帮你人肉她,问候她的。
作者: nocty    时间: 2013-8-23 15:01
现在的记者也无耻得很,记得来搞,早抱晚抱都可以。
作者: 呮、在乎你    时间: 2013-8-23 15:03
你有本事你去告咯
作者: nocty    时间: 2013-8-23 15:03
记者就是贱,活该被撑,挂着一个妓者证就能不顾别人的权利,有什么权利拍别人的脸,有什么权利把自己当卫道者,还是想人来搞。
作者: 山水组合    时间: 2013-8-23 15:04
  记者正当采访权利不容侵犯   
和平时期的新闻记者,竟然有成为“高危职业”之虞。这些年,“打记者”“抓记者”之类的恶行频频被曝光,且频率有不断加大的态势。“企业保安打记者”“大巴司机打记者”“娱乐圈明星打记者”“医院员工打记者”,乃至不久前的“房管局副局长持枪打记者”,此类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如今,又添上新续篇:大连足协秘书长拳打脚踢女记者!
http://xmwb.xinmin.cn/html/2012-04/23/content_3_1.htm

  何等粗暴,何等蛮横,又何等可怕!这些打人者,尤其是某些官员,岂是仅仅打了一个记者,冒犯、得罪的是社会大众。

  记者所行使的采访权、报道权、评论权,由党和人民赋予、社会让渡。人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四权”中的部分权利通过大众媒体、通过新闻记者的责任担当得以兑现。记者在履职过程中,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承担着公众的托付,维护着人民的利益。而其工作的前提条件,甚或最基本的底线,是自身的安全保障。若连起码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如何能顺利、出色地履职?

  也有人这样说,记者被打,折射新闻的进步。要是新闻报道没有“活力”和“火力”,总是莺歌燕舞,风花雪月;要是舆论监督没有威慑力和震撼力,软弱无能,不见实效,那么谁会打记者?此话貌似有几分理,却颇有些自我解嘲的意味和无可奈何的辛酸。确实,这些年,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受到公众欢迎之余,也“得罪”了某些不当获利者、为非作歹者,于是他们将媒体和记者视为眼中钉,恫吓威胁者有之,腐蚀收买者有之,软硬兼施者有之,大打出手者亦有之。但是,以拳头武力对待记者,恰恰是怯弱心虚的表现,而且错上加错、罪上加罪。

  不过,现在需要分析探究的一个问题是,记者被打事件何以屡屡出现,禁而不止?以笔者之见,这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和我们的某些官员对待记者的态度和作风有关。善待媒体、善待记者,对他们还是相当艰难的事情,对舆论监督不以为然,对记者的“揭短”耿耿于怀。二是与法治手段不力也不无勾连。2009年施行的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但至今缺乏刚性十足的法制支撑和配套举措。上月的全国两会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领导还在强调说“我们会依法维护记者的采访权益”,但此后记者采访被打事件仍不时出现,反衬了这样的“强调”多少有点苍白。

  合法履行正当采访权的记者不能无辜挨打,白白流血!朗朗乾坤下,记者不该沦为“高危职业”!在依法查处、打击不法分子的同时,是赶紧依法保护新闻记者的人身权利不受任何侵犯,以法制和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的“四权”。  
                                                                                   
作者: 呮、在乎你    时间: 2013-8-23 15:04
为何对一个弱女子动手  也不看看场面   你算得什么...
作者: 2733485220    时间: 2013-8-23 15:06

作者: dwm8892    时间: 2013-8-23 15:10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支持你,她要是没有证件,就告她侵犯你的个人肖像权
作者: beyond_dada    时间: 2013-8-23 15:11
把你拍的也公开一下
作者: bin1390787    时间: 2013-8-23 15:11
请楼主把女记者的相片和视频发上来,我们看看
作者: 陈家家    时间: 2013-8-23 15:12
相对于视频中的你,这段话你写的????打女人的男人~~很无语。。。
作者: 焦点人物    时间: 2013-8-23 15:13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撑你到底
作者: 山水组合    时间: 2013-8-23 15:14
作为久不看电视,偏偏发生“记者被打”事件那天我和孩子有空看了会电视。只能说,当看到记者被打的新闻后,母两人特别愤慨。第二天又看了后续报道。今天在网上看到LZ的话,原本懒得说,又怕部分网友向我们以前一样只看贴懒回贴,如果都这样,社会公义、正义可能就会逐渐模糊。“眼镜男”的口气感觉就是某个黑社会中的头号打手。不管谁拍了谁,现场有警察,有围观群众,朗朗乾坤,炎炎烈日,黑变不了白,白也变不了黑。别不把群众当回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最后说明:我是双方当事的人电视观众。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13-8-23 15:14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得到了另一种快感
作者: 小小兽    时间: 2013-8-23 15:14
记者很厉害的,领导们都怕记者曝光呢。我们就是需要您这样的人才和恶势利作斗争。支持你。千万别低头,当然,如果她先对着所有摄像头说没有经过你同意就拍了,向你道歉的话,那我们就承认打人不对,可以群众没有看到你打人啊?!她那气势估计也是做小三的料,或者人家有干爹呢
作者: 月隐星稀    时间: 2013-8-23 15:21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支持你,爆你拍的视频放上网站,严惩这个记者。
作者: xiao辰    时间: 2013-8-23 15:21
七天七夜 发表于 2013-8-23 13:20
放你拍的视频喂


作者: gundamhtl    时间: 2013-8-23 15:22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把那个女记者的相片或视频发上来看看吧,她得到的是另一种快感
作者: 向骗子开战    时间: 2013-8-23 15:22
顶 眼镜,,,,
作者: 月隐星稀    时间: 2013-8-23 15:24
决不像记者低头认错,放上你拍的视频上360,广大网友顶你!
作者: 铿锵玫瑰    时间: 2013-8-23 15:26
求真相.........
作者: 凌云    时间: 2013-8-23 15:27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记者都是贱人!
作者: 90后    时间: 2013-8-23 15: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手中沙沙    时间: 2013-8-23 15:29
帅哥,你不是也拍有视频或者照片么?发出来大家看喂。反正她也发你的了

作者: 交织千个心    时间: 2013-8-23 15:29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发记者相片看,支持你
作者: 14174    时间: 2013-8-23 15:31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打人固然不对,但更反感记者落井下石、趁你病祼你命的做法!
作者: 铅笔鱼    时间: 2013-8-23 15:31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记者果然不是一般嚣张,好惊哦···其实大家叫楼主放视频出来没用呢,感觉他那个时候拿手机出来拍只是为了吓吓女记者,应该拍不到什么实质的东西,更别提前因后果了
作者: yyxyangyan    时间: 2013-8-23 15:34
支持
作者: 溜溜酒吧    时间: 2013-8-23 15:36
顶一嘴先。
作者: mzn31658    时间: 2013-8-23 15:36
支持帅哥 赞你
作者: 一世孤独    时间: 2013-8-23 15:38

作者: 一朵朵    时间: 2013-8-23 15:39
发记者相片看,支持你
作者: li相守永远    时间: 2013-8-23 15:39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鄙视那些 没道德 没心肝肺的“人”
作者: 晓远    时间: 2013-8-23 15:40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无条件支持你
作者: 舞晓    时间: 2013-8-23 15:41
支持眼镜哥!!姬者素质几乎为零!!!没经过眼镜哥同意就把视频放上网上。就算侵权!!要姬者公开给眼镜哥道歉
作者: 天涯荒草    时间: 2013-8-23 15:42
有骨气,敢做敢为,大丈夫也。。。。。。
作者: tsg    时间: 2013-8-23 15:43
哎,做为记者、新闻工作者都已经把对方暴光了,还猛追贫打。而在新闻讲述时却把自己打马赛克了,让人如何信服
女记者,请你直面镜头......
作者: 雾霭之眠    时间: 2013-8-23 15:48
   这记者特权玩得很熟啊,一大堆摄像头对着人家派出所,这是变相威胁吗? 是否也放言派出所要怎样怎样的对付眼镜男才行,要不就通过手中的特权玩花样?  就冲着一对摄像头对着人家逼人家道歉的做法就让人反感! 秀优越还是怎的? 还秀得如此下作?  还有,凭什么你要求人家拍摄的东西要删掉,而你的却堂皇而之地放上网上?  这本身就是一种欺负人的做法,利用特权玩花样么,说不定来个解释还充满大道理,还占了大理了!
作者: 一笑花枝乱颤    时间: 2013-8-23 15:53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支持你,告他,
作者: 捕风咯汉子    时间: 2013-8-23 15:53
放视频上来看看喂
作者: 简单自在    时间: 2013-8-23 15:55
电视上看到你打人骂人的嘴脸真是丢尽了钦州人的脸面了,就不要在这愤愤不平了,,,
作者: 阳光娃仔    时间: 2013-8-23 15:56
把当时的视频无剪接地放出来,让大家评理就知谁是谁非了
作者: yyxyangyan    时间: 2013-8-23 15:57
大力支持~
作者: “莹子”    时间: 2013-8-23 15:57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赞一个!
作者: 红牛王老吉    时间: 2013-8-23 15:58
有视频有真相,放出来 围观
作者: 杏好出墙    时间: 2013-8-23 15:58
现在的社会还的是黑的都能说成白的,
作者: 我靠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时间: 2013-8-23 16:00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支持曝光请把女记者相片和视频发上来
作者: 溜达    时间: 2013-8-23 16:01
顺速维修连锁 发表于 2013-8-23 13:16
请楼主把女主者的相片和视频发上来,我们看看
把图片发上来,人肉她
作者: zqzq6688    时间: 2013-8-23 16:03
眼镜哥支持你
作者: 独占神话    时间: 2013-8-23 16:07
打人者再怎么有理都是不对的,何况是男人打女人
作者: 国产008    时间: 2013-8-23 16:07
一看就知系秦火火个文字,不可能系那个姓黄司机写的文件!假野!
作者: Lybinn    时间: 2013-8-23 16:09
围观
作者: 一架自行    时间: 2013-8-23 16:09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很给力!
作者: 五行缺钱    时间: 2013-8-23 16:09
记者是不是要让你心平气和的对她说:我错了,撞了人是我的错,我不该买车,不该上路,更不该上路和那些不允许摩托车走的道路争道是吧?
作者: 布偶    时间: 2013-8-23 16:10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那记者怎么样你了你打人啊?句句粗口,你让别人怎么帮你啊?还有,记者的行为完全不会构成侵犯你的肖像权,虽然不管我事,看到女人被打,我也觉得你很过分
作者: 手中沙沙    时间: 2013-8-23 16:14
哎,做为记者、新闻工作者都已经把对方暴光了,还猛追贫打。而在新闻讲述时却把自己打马赛克了,让人如何信服
女记者,请你直面镜头......

作者: 放纵的风    时间: 2013-8-23 16:14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强烈要求楼主把女妓者相片和视频放出来,
作者: 步步倾心    时间: 2013-8-23 16:16
象这个脑残的野蛮眼镜男,刚拘3天,太少了。拘30天都不过分。
作者: a31947004    时间: 2013-8-23 16:18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赞一个!
作者: 追梦少年    时间: 2013-8-23 16:18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最毒妇人心,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作者: 爱在钦城    时间: 2013-8-23 16:19
你还是男人吗?说话这么粗怒 居然打女人 钦州的男人的面子都给丢光了 拘留你三天 说明中国的法律太仁慈了 以后谁当你老婆 真的是倒八辈子的霉 这么有暴力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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