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是债,有讨债,有还债,无债不来
婚者、姻者,人生之一大事,正所谓未婚者求姻緣,已婚者论婚姻,此事着实令人难解。婚姻有者幸福美满;有者支离破碎;有者不堪回首,有者根本毫无所得。
正缘:
凡正缘与善缘相聚会者,必男女双方互有所心仪,唯差在相会合之时机,若得宜,当应所谓之「一见钟情」,若相会合之时机提前,便须视男女双方方之因果而定,必显其一方对另一方较为重視,而另一方者较无所谓。
而恶缘与孽缘相聚合者,婚前必定已有多次争端,正所谓「意见不合」,这些争端有的显现在外,有的深埋在内,这样的姻缘在婚后必常为芝麻小事争论,甚而斗殴。世人对婚姻对象之选择岂可不慎
对姻缘之寻求乃短视于对方之背景、财力与外表,就因为如此,在社会上才有那么多的婚姻问题产生。更有单亲家庭之存在,这虽是运势使然,亦各人之累世业因所缠扰。
虽婚姻之责任在于男女双方,但综观而论,重责应于男子,而一个婚姻之幸福与否乃端在于男子对女方之重视程度而定,因一家之主总是称呼男子,故为女者对婚姻对象之选择更要注意。以现实观点来讲,男者只在于一个家族之传宗接代而已;所谓:女怕选错郎,为人丈夫者若对家庭不负责任,甚或三餐都不曾问津,此便为恶缘之使然。而善缘者必是夫妻相敬如宾,遇事互为扶持,并于事物观点有异议时能互为相让,此便为善缘之使然也。
而恶缘有纯恶缘与半恶缘,乃怨大于恩之缘。
凡纯恶之婚姻一旦业报消清便离散,从此互为陌路
而半恶缘者必定争争吵吵打打闹闹,时而气愤,时而又不舍,此种一旦业报消清亦恐同床异梦。
而怨大于恩者,婚姻必分分合合,正如船行于海中遇波浪,一波又一波,待平静不久又来一波浪,是以此等婚姻必常于分分合合中渡过
而善正之缘者,虽亦小偶闹口,但总有一方会退让包容,是以此等婚姻必永恒美满。
婚姻遇恶缘者当须注意,有者以为只要待孩子一出生便有所改善,此论其实不然
须知女主内,一旦有了子累,加上本身经济收入无门,又逢丈夫不负责任,家计难依便拖累自身,饱受业恶缠扰;如若又逢子女多者,须照顾又无暇,又如何去为自身寻收入,故希世上女子研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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