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美丽八寨沟”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金牛    时间: 2014-4-13 09:51
标题: “美丽八寨沟”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美丽八寨沟”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八寨沟旅游区为国家级AAAA景区,位于广西钦州西北五十多公里的十万大山腹地的贵台镇境内,总面积三万多亩,交通便捷,旅游资源丰富,气候宜人。八寨沟生态保护完好,峡谷布满石潭,植被茂盛,清泉时或汇成瀑布,或从石隙间潺潺流过,景色诱人。景区植被基本属于原生态的原始灌木林,分布着铁柃格、湖榕木等数十种珍稀树种,以及金银花、黄杞子、枸骨藤等上百种珍稀药材。谷内空气清新,俨然一个巨大的天然氧吧。为了进一步宣传八寨沟,促进八寨沟旅游经济发展,特举办本次影展。
一、大赛机构
    主办单位: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广西北部湾鼎欣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钦州市摄影家协会、北部湾摄影俱乐部
二、参赛细则
1、作品要求
(1)、凡以八寨沟有关的风光、风情内容健康的摄影作品,在2014年4月20日前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展;新景点作品优先采用;
   (2)每位参赛者限投10幅作品
   (3)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长边尺寸为准)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不得装裱;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材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限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经过合成、添加、删减、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作品参赛表》,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详见附件1);
  2、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将进行调底,在规定时间内,作者必须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和调整后影像的大图文件(保留照片原始EXIF信息)光盘,或提供胶片的底片,用于影像鉴定,之后归还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活动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4、凡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权,可用于展览、展示、出版或与大赛及钦州的公益广告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5、者应对其作品拥有著作权,在大赛过程发生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所发生任何法律纠纷,作者本人全部承担;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如有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随时补充修改更正。
三、获奖作品数量及稿酬
1、奖项设置:
金质收藏奖1幅稿酬10000元
银质收藏奖2幅稿酬5000元
铜质收藏奖5幅稿酬各3000元
优秀奖50幅稿酬各300元
2、获奖作者稿酬税款由承办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从稿酬中代扣代缴。
3、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以下(含优秀奖作品)数量不受限制,三等奖以上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四、评选/展览及出版
   1、2014年4月25日前由主办方邀请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全部来稿进行公正认真的评选;
2、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加盖滨海置业集团公司和钦州市摄影家协会的印章;
3、评选结束后,作在《钦州日报》刊登部分获奖作品;
   4、2014年5月1日在八寨沟景区举办颁奖仪式和获奖作品展(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五、投稿时间
2014年3月1日---2014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投稿方式
作品请投稿到广西北部湾鼎欣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建安街6号四楼
邮编:535000  电话:0777-2828258
联系人:李先生18907777766     廖小姐15277770892
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摄影协会
北部湾摄影俱乐部
2014年1月8日
附件一
“美丽八寨沟”摄影大赛参赛作品表
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作者: 柳叶青青    时间: 2014-4-1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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