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求关注:谁来整治下新天地花苑小区的噪音? [打印本页]

作者: nba520    时间: 2014-10-8 16:13
标题: 求关注:谁来整治下新天地花苑小区的噪音?
                   求关注:: 每晚八点至十点新天地花苑小区有几位大妈放着高音喇叭在跳广场舞,严重影响小区内和周边住宅民居的生活,他们的音响不是一般的大声,隔了三条街还可听到,才六个人跳舞有必要开这么大声吗,请问各位钦州有那个小区可以允许大妈在小区内跳舞的,听说唯一就是新天地小区,据说有人已向物业反应情况但遭到物业领导的不作为的态度,请问新天地物业眼里还有业主吗??只收钱不管理你安心吗?希望有关部门来整治下新天地花苑的噪音,希望物业公司给业主们一个没有噪音,生活环境舒适的小区。

作者: 钦州阎罗王    时间: 2014-10-9 11:10
楼主说的是什么话?全中国都在跳广场舞呢,每晚八点至十点娱乐娱乐这时间不是好正常?再说又有谁又有那条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小区跳舞的?要是音响造成噪音太大,超过分贝或者过了十点半后甚至凌晨一、二点还在放大声音响影响他人正常作息的,这种情况才可以干涉处理。
作者: nba520    时间: 2014-10-13 21:06
        别让广场舞成扰民舞,希望居民们找个不扰民的地方跳舞娱乐,尽量远离住宅区,每晚八点音响开的声音又很大,关了窗户都非常吵闹。每天这个时间是孩子学习的黄金时间,上班族上 了一天的班晚上在家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老年人更是受不了噪声的折磨。这些大妈都是中年妇女,应该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吧,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吗?任何人保障自身权益的前提都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活动噪音不得超过背景10分贝,该小区的广场舞已经严重损害了周围住户的休息权、健康权。多次投诉物业保安让她们把声音关小,物业不作为的态度让人心寒,交涉过一天两天后,或者换曲时又变大根本无法制止,难道要每天打电话投诉吗?或象其他城市那样往跳舞者身上泼粪水泄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我已经发过本市市长邮箱投诉,上面这位老人是需要跳舞的吧,你老人家既然喜欢跳。在你自个家里跳呀,不要扰民啊。我问你换位思考了吗?跳舞健身是好事,但要选好场地,前提是不能影响别人学习和休息。不能图自己痛快而不考虑别人,有小孩要学习的父母多揪心啊!你说是吗?
作者: ab123    时间: 2014-10-1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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