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在浦北县江滨西路往北方向的道路上,突然了一个大棚!从大棚的铺盖方式和正上方上挂着的牌匾可以看出这个大棚的用途就是,商家们国庆期间在这里搞展销会!但是,这大马路上的怎么能成为开展销会的场地呢?是谁批准的呀?
新搭建起来的展销会大棚据了解,市政道路作为城市市政设施的走廊,更强调的是对沿线的服务功能。道路承载的是城市的交通功能,包括车行、管网、人行道、绿化,主要为城市内部较短距离交通流服务,强调通畅、可达性。
如此说来,市政道路岂能随意出租给商家搞商铺?这不是严重的影响了道路交通吗?难道这样摆摊就不是违章的吗?假如到时展销会顺利开展,那这边的交通肯定堵个水泄不通,那不是影响这边居民的起居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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