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王宝强称肇事者曾扬言:找关系就能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菩公蝇 时间: 2015-12-15 14:49
标题: 王宝强称肇事者曾扬言:找关系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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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娱乐讯 12月13日晚间,王宝强发微博称自己家人遭遇车祸身亡,斥责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12月14日晚,王宝强在微博中发表声明,称被撞之人是他弟妹,目前肇事者共三人,一人已经投案,另外两人举家逃逸。对逃犯感到愤怒,望早日绳之以法,并对昨天的失控言语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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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晚,微博上还曝出一段王宝强针对此事接受采访的视频,视频中王宝强的情绪十分激动称,“我相信中国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交待。家里人这方面的事情都不会处理,一直在这拖着。他们欺负我们家都是老实人,也不能这么欺负人。”
王宝强十分愤怒的表示肇事者曾扬言:“撞人没关系,小事儿,我找点关系就能解决。”王宝强表示一定要把这样的人揪出来,“撞死人是小事儿吗?把你家人全撞了是小事儿吗? 逼得我真是忍无可忍。做错了还不过来承认,也不知道面对安抚一下受伤害的家属,自己就逃跑,还找关系。”
事件回顾:
王宝强称家人被人酒驾撞死 微博爆粗口
12月13日晚11时许,王宝强在微博中爆粗,痛斥酒驾肇事逃逸者。对此,有媒体联系到王宝强经纪人,对方证实王宝强老家的亲戚被撞身亡。目前他已回老家帮忙处理。
王宝强在微博愤怒表示:“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这种事却发生在了自己家人身上,XXXX,你不顾自己的危险也得想想别人的生命吧!把人撞死了还逃跑,你XXX知道不知道给去世的家人留下多大的伤痛!!!”
王宝强亲赴交警大队 肇事者被刑拘
14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委宣传部获悉,案件发生于12月1日晚6时许,肇事嫌疑人谢某已于12月4日投案自首,该案已被转为刑事案件侦查。
南和县交警大队介绍,事件发生后,南和县交警大队成立抓捕小组,对交通肇事嫌疑人谢某展开了抓捕行动,同时对其亲属开展政策宣讲劝其投案自首。肇事者谢某于12月4日前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询问,谢某对其驾驶冀ET55**小型轿车将一骑电动自行车人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日谢某被行政拘留。
新京报记者此前获悉,交通事故受害人霍某系王宝强堂弟的妻子,12月6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作者: camysun 时间: 2015-12-15 15:05
这种事在农村很容易被公安和谐掉。
作者: 星愿 时间: 2015-12-15 15:11
支持宝哥,中国社会腐败多,天子犯法应与民同罪,否则跟旧社会没两样。
作者: 酱鱼子 时间: 2015-12-15 15:16
抓住能如何,法律的作用是维稳,不太支持个人申冤,我家这边的交通事故,都是两边给警察钱,肇事的多给点,出事的少给点,通过关系私了,能赔偿30万上下,然后这事情就没了,不管是不是酒驾。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作者: 阴晴圆缺 时间: 2015-12-15 15:26
人渣,遇到王宝强这种明星,万一是普通人,真的是白死了,当地有黑幕啊
作者: 选择xmqlbike 时间: 2015-12-15 15:42
在我们那边的小县城,开车撞人逃逸这事太多了,连个监控都没有,根本找不到人,警察也懒得管你。没撞死算你幸运,撞死了算你倒霉,我已朋友的父亲被撞的一个眼睛失明,连谁撞的都不知道,警察更不知道。这就是河北!王宝强是幸运的,如果他不是明星,估计这事谁也不知道,也没有这么大舆论,希望能抓到凶手!
作者: sot今今今 时间: 2015-12-15 15:44
....
作者: tao淘 时间: 2015-12-15 15:57
每年回家老家司机会车是不打近光灯的,开车比较鲁莽,出了事也跟这肇事司机一样找关系摆平。交警也趁机捞钱。
作者: nnnora 时间: 2015-12-15 16:08
主观刻意肇事逃逸的判处无期徒刑~!赶紧修改刑法~!
作者: camysun 时间: 2015-12-15 16:20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支持普京
作者: 遭遇不公 时间: 2015-12-15 16:30
至少还有人关注你这个公众人物.普通人可想而知
作者: yakamoz 时间: 2015-12-15 16:42
这些危险驾驶的,我已无力操他妈了,撞死人跟杀人没两样,只不过车辆成了合法凶器而已;驾车致残、致死就该判刑、枪决!!!
作者: 捷优家装队 时间: 2015-12-15 16:52
入果是普通人家,真是最终无果
作者: 小柔同学 时间: 2015-12-15 17:02
大家看清楚了,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撞死人还逃逸,就这么一点处罚。
作者: 香水百合c 时间: 2015-12-15 17:12
明星就牛逼,
作者: syunketu 时间: 2015-12-15 17:22
致人失去生命是罪大恶极。生命是多么重要。不尊重生命的人,是可耻的!
作者: 蒋韦月 时间: 2015-12-15 17:31
应该严惩这些野蛮开车的人碴,再这样下去会搞的人都不敢走路的。
作者: 维仕护眼 时间: 2015-12-15 17:41
哇靠!宝强,语文老师要跪了!啥叫肇事者?那是指直接造成事故的人,也就是需要直接负责任的人。交通肇事中,肇事者应该是仅驾驶人一个,哪来共三个肇事者?媒体记者编辑也是不动脑筋不辨是非地瞎起哄,王宝强说几个肇事人就报几个肇事人?
作者: ╭⌒me、ˇ_ 时间: 2015-12-15 17:48
希望能抓到凶手!
作者: 花。┇鸢尾 时间: 2015-12-15 17:51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7年?你有没有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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