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钦北区青塘镇石岭坪事件 为何七个人拿铁铲追到受害者家门口群去打晕人 却一直不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Ta_895    时间: 2015-12-29 13:03
标题: 钦北区青塘镇石岭坪事件 为何七个人拿铁铲追到受害者家门口群去打晕人 却一直不处理
12月4日受害人建房开墙根,对方共七人携带铲子来填受害人的建房基地墙根土,受害人叫对方不要填,对方不听,两个年轻点的带头开声“开打”受害人跑回家,回到家门口,众人追上将其打跌倒还拼命拿铲子猛拍头部及铲头部。被害人妻子跟孙子孙女从后门看到其丈夫被多人围打,随手在后门抓了1条小棍,走到家门口,就被两个年轻的人打跌倒地,半身在屋外,半身在屋内,打到头破血流直至昏迷,旁人报警110,当地派出所赶至事发现场,拍照留证,并未及时处理,众亲人一直要求处理,当地派出所叫受害人儿子去签字,指证眼睛有问题的人来顶替。受害人儿子觉得更事实不符,拒接签字!
青塘石岭坪事件经历:事发至本月20号,当事人向当地派出所提供证人,却被告知不需要受害人证人,资料已提交至上级部门。21号受害者向钦北公安局预审科咨询案件进程,却又被告知,资料未到!直至25号再次向北区公安局预审科咨询案件进程,被告知已递至检察院。当事人向预审科工作人员咨询为什么不需要提供证人,工作人员回答:“我们在炒旧饭”,我就奇了怪了,当事人第一次要求提供证人,怎么会是炒旧饭?况且当地派出所除了录口供,之后不曾找过受害者了解过,难道是我文化有限,对“炒旧饭”理解错误?又或者是当地派出所某个领导所讲“法律是无公平过,始终会偏向人多的一方"!
作者: 静姐姐    时间: 2015-12-29 13:06
在医院住院几天才想起拍照      
作者: 夜溪灵    时间: 2015-12-29 13:38
有困难找警察是年代一去不复返............
作者: jchgw    时间: 2015-12-29 13:42
你以为网络就信得过了
作者: 蕊缘    时间: 2015-12-29 13:47
Ta_895 发表于 2015-12-29 13:03
12月4日受害人建房开墙根,对方共七人携带铲子来填受害人的建房基地墙根土,受害人叫对方不要填,对方不听 ...

对方仗着自己老豆或兄弟叔伯做村干部队长欺压吧!不然怎么这么拽!
作者: Ta_895    时间: 2015-12-29 13:56
jchgw 发表于 2015-12-29 13:42
你以为网络就信得过了

亲    你不相信可以去查的呀   
作者: 道仔    时间: 2015-12-29 15:26
收集好证据,打电话给市长热线12345反映,或到自治区纪委网实名举报该办案派出所所长。
作者: 静姐姐    时间: 2015-12-29 19:49
夜溪灵 发表于 2015-12-29 13:38
有困难找警察是年代一去不复返............

是啊       这社会不能太天真
作者: huangge    时间: 2015-12-29 20:30
侵害别人身体生命安全的刑事案件,当地派出所不积极处理难道出了败类,给别人当保护伞。派出所的领导能给个回复吗。
作者: qquser910    时间: 2015-12-30 06:03
jchgw 发表于 2015-12-29 13:42
你以为网络就信得过了

网络当然信不过啦!因为你只相信那些走狗
作者: Ta_895    时间: 2015-12-3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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