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与亡夫共有房产被继女偷卖 6旬老人欲服药自杀,所以女人还是要有个自己的孩子 [打印本页]

作者: 娜妮    时间: 2016-4-30 10:35
标题: 与亡夫共有房产被继女偷卖 6旬老人欲服药自杀,所以女人还是要有个自己的孩子
信息 “明明相关资料都在我手里,房子怎么就卖了呢?”4月27日下午,64岁的成姨想不开,在天河东路的家中服药自杀,所幸被发现及时送医获救。成姨称,继女包小姐骗她签赠与合同和放弃继承权申明书,将她与已故丈夫共有的房产卖了,多处投诉都无果。昨日,包小姐则说,是成姨自愿签字的。目前,成姨已走司法程序。

        老人在家服药自杀

        成姨今年64岁,1989年,36岁的她与48岁的丈夫包先生结婚。成姨说,结婚时丈夫有一名21岁的女儿包小姐,她自己没有再生育,把包小姐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一家人关系也很和睦。2004年丈夫被确诊癌症晚期,2005年12月,丈夫去世。之后,因为房产问题,她与包小姐关系渐渐恶化。今年4月27日下午,成姨在天河东路69号天河新作小区的家中服药自杀。据其姐姐介绍,当时妹妹将半瓶药服了下去,幸好她发现及时,送到了医院抢救,前晚才出院回家。

        继女偷卖了房产?

        据成姨介绍,2014年12月,继女要求把成姨和丈夫共有的天河东路64号房产过户给成姨,之后成姨去公证处一查,才发现自己不但签了赠予合同,还签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天河东路64号的房产全部归继女所有了。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年4月,她查询发现,天河东路64号的房产竟然卖了。

        昨日,记者看到,2016年4月18日,律所出具的一份律师函显示,天河东路64号房产已出售给第三方祝某。广州一名房产中介表示,只要有赠予合同和放弃继承权声明,并做了公证,可以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律师:若存在欺骗可申请无效

        “她是骗我到公证处签字的。”成姨说,2006年7月,继女“骗”她到公证处,说把天河东路64号过户到成姨名下,这样就可以卖出去。然而,昨日上午,记者致电包小姐,她回应说,天河东路64号产权本身就是她的,可以去广州市公证处、天河区法院,房产交易中心了解。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认为,如果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她继女有可能存在欺骗,或者这位女士不是在自己真实意图表达的情况下做出的赠予或放弃继承的行为,她可以申请主张无效。如今的情况不太可能要回房子,但可以要求赔偿卖房的钱。
作者: 主人笨蛋    时间: 2016-4-30 11:22
所以女人还是要有个自己的孩子
作者: famous    时间: 2016-4-30 11:58
即使放弃继承权,也有她自己本身的一半房屋所有权吧?
作者: 0夜之殇0    时间: 2016-4-30 12:44
她都有考虑有你她都买生小孩了 现在还这样对她是人吗你
作者: 沉默非金    时间: 2016-4-30 13:29
这继女有问题
作者: 寻找自己    时间: 2016-4-30 14:09
包小姐,这称呼亮了!
作者: 美丽自信    时间: 2016-4-30 14:58
隔着肚皮总是不中用的,人生际遇都是自己的选择。
作者: 雨天的烦恼    时间: 2016-4-30 15:49
文中说的是包小姐!
作者: 明天2014    时间: 2016-4-30 16:22
到底这房子是老头儿的还是老太太的?
作者: 林北北    时间: 2016-4-30 16:58
那就不关老太太什么事儿了。
作者: 千杯不停盏1    时间: 2016-4-30 17:36
老头包小姐!
作者: 奸商    时间: 2016-4-30 17:50
放弃继承时公证处要当面见到人并解释清楚的。不可能随便签个字就可以。可以告公证处。
作者: 真靠谱    时间: 2016-4-30 18:10
不适用新婚姻法。
作者: 回忆在颤抖    时间: 2016-4-30 18:40
本身就是老太婚前财产,此夫此继女是后来者,这又何来继承一说?
作者: 红药    时间: 2016-4-30 19:36
女儿是老太的继女,但你忽视女儿是老太的亡夫亲生女!有女儿后才有后妻~
作者: 草绿色    时间: 2016-4-30 20:24
遗产继承首先是配偶,然后是子女,父母。何来女儿是唯一继承者?
作者: 文贵    时间: 2016-4-30 21:12
本文中“继女”一词用得不适当。
作者: lihongyan11    时间: 2016-4-30 21:46
关键要认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作者: zhangaries    时间: 2016-4-30 22:22
知道三者上位什么意思吗?嫁二婚男人就是小三了?
作者: 明月清泉    时间: 2016-4-30 23:06
女人还是不要养别人的孩子,基本白费劲,知恩图报的少
作者: TOBYCAI    时间: 2016-4-30 23:45
中国法律怎不加上这条:儿女如果不孝就取消一切社会待遇和家庭财产继承!!
作者: 秋天的红枫叶    时间: 2016-5-1 00:01
还是自己生的放心些。。。
作者: eminn    时间: 2016-5-1 00:34
银行卡里钱被盗 私有财产被卖 学历能被冒充 结婚证能办几张 而这些都不用本人亲自到场 太神奇了
作者: 蔡郝好    时间: 2016-5-1 01:07
这就麻烦了,这官司,打赢了都不好执行的,加上老人无后,没有人帮他跑,6旬。。。拖上10多年就,哎,这女的,哎。。。
作者: 石头工程师    时间: 2016-5-1 01:57
继女有欺诈行为,可以起诉遗嘱无效,还要求法庭治她于诈骗罪,判她五年有期。
作者: 我是小篮    时间: 2016-5-1 02:24
自己又无后,争来又干嘛?还不如愉快的协商解决。
作者: jsft    时间: 2016-5-1 03:12
包小姐才是包先生亲女儿,那女人算毛线?
作者: 古德魔女    时间: 2016-5-1 03:53
那人是你亲妈!
作者: 牵条沙皮狗    时间: 2016-5-1 04:30
你是我亲儿子
作者: 337376423    时间: 2016-6-4 14:50

谨防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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