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教育如果没有惩戒 [打印本页]
作者: 那飘飞的泡沫 时间: 2016-5-3 10:27
标题: 教育如果没有惩戒
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马卡连柯这句话虽然不能作为教育法令,但从情理上对教育与惩罚进行了界定。在他看来,惩罚不仅是教师的权利,而且还是教师应尽的义务。
最近,微信圈里热传的“学生群殴教师”一事,我也在持续关注,也阅读了不少评论文章,包括王开东老师的《中国教师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等。这一事件,使得一直在争论的“教师能不能惩戒学生”话题再次升温。对于这一事件,不同立场的主体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我本不愿意随意发表言论,但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引起了我的关注与思考。
学校一段考前,为了让学生利用好课余时间复习默写这道试题,我在班里宣布了一条惩罚措施:以班级平均分为标准,低于平均分1分以上的同学,罚抄所有考试范围的默写篇目一遍,依此类推。考试之后,按照事先约定,我对照着成绩单宣布了罚抄学生的名单及数量。有一位同学,直到一周之后也没有交上来,我在班里当众不点名地批评了他。事后,他找到我说:“老师,我之所以没有交,是因为我觉得你这是体罚,不符合教育精神。”我很赞赏学生的勇气与胆识,敬佩他用于独立思考,敢于坚持自己的观念。后来我对他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这条惩罚措施确实带有体罚之嫌。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免于处罚吧。不过,这件事你处理得并不妥当,因为如果你觉得这是体罚,应该在考试前宣布这条措施的时候当场提出,而不是在考试之后事情发生在自己头上时再提出来。”此事后来便不了了之了,我也没有再催过他。
不过事后总感觉有一点不安,也有点纠结。教师对学生实施惩戒,我个人觉得天经地义。倒不是我故意与学生做对,而是觉得,当今的教育,出于各种不同的目的,对学生过于照顾了。为了照顾学生的自尊心,激发他的学习斗志,我们提倡鼓励与表扬,崇尚赏识教育,这一点也无可厚非,特别是对于小学生,应该以赏识和鼓励为主。但是对于即将走向大学、即将走向社会的高中生呢?难道不能有一点点惩戒吗?在学校里,为了照顾学生的自尊心与隐私权,可以不排名,可以没有惩罚,到了社会上呢?社会处处是排名,处处是惩罚,一朵温室里被人无限呵护长大的花,能够面对“朝来寒雨晚来风”吗?
什么是教育?杜威认为教育能传递人类积累的经验,丰富人类经验的内容,增强经验指导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从而把社会生活维系起来和发展起来。“教育应朝着民主社会的要求,引导儿童生活生长和经验改造,从而使新生一代符合和满足民主社会的希望。”这就是杜威“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教育理念。既然学生要在学校里进行未来民主社会的实践演练,又如何能够排除“惩罚”,而将鼓励作为社会生活的全部呢?
让我们再回到“学生群殴教师”这件事上。发生如此恶性事故,简单地将原因归为学生品行恶劣或教师师德有问题,都过于简单。不从根本上查找问题,仅仅是各打五十大板,用公关的方式了解此事,恐怕没有消除恶性事件的根源。社会生活中,任何一件偶然的事情,都有其内在的必然性的东西。应试体制下,教师出于责任心或功利心,向学生要分数,学生出于求知欲或功利心,希望从教师身上获得分数。师生关系,变成了简单的单向传递,特别是知识传递,而情谊、价值观念、理性思维等东西,不知不觉失落了。于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出现了,在一个问题机制中工作,个体究竟对这个问题机制抱有何种态度与精神才算是负责?记得有一位专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在应试教育的机制下,越是负责任的老师越容易伤害学生。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就拿语文教育来说吧,如果仅仅应对考试,教师负责地教会学生各种应试知识与技巧,亦步亦趋地按照考试大纲指导教学,最后的结果,或许会戕害学生的灵性与兴趣。这也是现在很多学生不喜欢语文的原因。但悖论往往在于,如果背叛这个机制,不按照应试机制去培养学生,一定无法在这个体制中生存。就像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我惩罚学生,也是出于应试的需要,但如果不加管束,任其发展,究竟算不算责任心的缺失?值得反思。
于是,另外一个伦理问题出现了:当出现严重的后果时,教师是否该将所有的责任推给体制?这其实是汉娜·阿伦特当年遭遇的政治难题。阿伦特是从审判纳粹切入的,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大屠杀过程中,究竟谁应该承担罪行的最终责任?是希特勒,还是某种特定的政府组织,还是一个个独立存在的个体?于是在战后的审判过程中,在主要战犯被处决之后,作为纳粹政府组织的个体,如何面对自己的罪行?我们都知道应试教育是有问题的,而宣扬了多年的素质教育就是落不到实处。于是,在有问题的应试机制中,教师的责任心究竟应该如何界定?这确实是一个难题。不过,在一时难以改变机制的情况下,我们至少可以遵循自己的良知,在帮助学生应对考试的同时,也多一些真正的“教育精神”与“教育情怀”。
我倒是认同这样的观点:师生之间,除了建立关爱关系之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尊重的关系。关爱,是一种私情,是个体与个体的情感交流,很显然,教师不可能关爱所有的学生;尊重,是一种公意,是个体与个体的理性交流,教师可以做到尊重每一位同学。所以,我一直对师德中的“关爱学生”表示怀疑,而更倾向于“尊重学生”。爱是一种不平等的个体之间的付出,而尊重却是平等个体之间的交流。父母爱子女,这种爱就是不平等的,因为子女并不会给予父母同样的爱。教师和学生之间在知识层面上是不对等的,但是在人格上却是平等的。教师和学生之间应该是一种平等交流的关系,是一种以尊重为基础的沟通与协作。关爱,多少有点一厢情愿,而尊重,更多的是沟通与交流。
作者: 妖娆 时间: 2016-5-3 11:01
作者: 草莓@可爱多 时间: 2016-5-3 15:20
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够讨论的
作者: 竹茶秋思 时间: 2016-5-3 15:28
老师的批评是一种较有效的提醒,不过,若被批评的学生表示很生气或瞪眼我,我是不会再批评第二次的,安全第一。
作者: 无语@ 时间: 2016-5-3 15:47
写个帖子像写小说,看不明百,不便议论。
作者: 灵界东道主 时间: 2016-5-3 15:50
不说了,很多事情需要上升到国家的层面,制度就是这样
作者: 天理何容 时间: 2016-5-3 15:52
老师都分不清惩戒和体罚,学生和学生家长又能分得出吗?看看人家美国佬,17岁儿子逃课不去学校,一顿拳击暴打鲜血迸飞!怎一爽字了得?中国得吗?
作者: 颠倒黑白 时间: 2016-5-3 16:21
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体罚,打骂学生都是不允许的
作者: 秋天的红枫叶 时间: 2016-5-3 16:38
这真是个大问题呀。。。。。。
作者: 小乐子@@ 时间: 2016-5-3 16:51
在美国,分分钟蹲大佬,不管你是老师还是家长
作者: 过河拆_mvghE 时间: 2016-5-3 16:53
你是青蛙大学毕业滴?
作者: 461132250 时间: 2016-5-3 17:22
作者: 北极心 时间: 2016-5-3 17:53
中国的应试教育,没有什么好讨论的
作者: 电费2 时间: 2016-5-3 18:23
人权,讲人权的好吗?
作者: 燃烧火焰 时间: 2016-5-3 18:54
会教的老师,根本不会体罚学生,以德服人
作者: 爱你的飞蛾 时间: 2016-5-3 22:00
这个社会,学生是大爷,讲不得,骂不得,动他更不得,这是教育的悲哀
作者: 沉默寡言 时间: 2016-5-4 11:15
某眼睇......
作者: illwq 时间: 2016-5-4 11:52
本帖最后由 illwq 于 2016-5-4 11:54 编辑
还是明哲保身好啊
作者: 笑看天下人 时间: 2016-5-4 12:34
不学会明哲保身,你枉为地球人。有时间写那么多废话,不如数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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