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进入4月,我市很多小区陆续交房了,交房是件开心的事,但背后有多少辛酸只有业主们最清楚。近些年,我们钦州市的多少小区的业主们和物业之间发生了多少次“斗争”,由一开始的民事纠纷演变到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等等不绝于耳,太多太多了。放眼全国上下,也不仅仅是我们钦州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 为什么中国的物业都是由开发商配套自己摘的? 这个方式在中国,在钦州经过那么多年的实践,明显是走不通的。全国上下出现过多少起因为业主和开发商、物业的巨大冲突,以及导致刑事案件,这样的不可行方式,早就应该退出。 我想提点不成熟且愚蠢的建议:应该交由业主自己处理,也就是当小区商品房出售之初,若达不到小区总户数10%时,由所在居委会暂时代管。若出售或入住达到10%可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业委会。随着入住或出售率增加,小区业委会可定期再次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成员。 总的来说,就是政府简政放权,结合现在国家提出的放开式小区的设想,让小区业主们自己当家作主,自己小区内的事自己处理,何必多出一个物业出来乱搞。物业当然是为了利益而来,那里会为业主多考虑半分,一直以来物业的存在都是弊大于利,没有一丁点好处,早该淘汰。 |
NBXX007 发表于 2016-5-19 12:08
金宝源还不是违规收租,让年年丰业主无家可归,挪用资金,烂尾楼,都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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