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2016年钦州市“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巩固提升阶段第一次(抽查)考核结果的通报 [打印本页]

作者: 用三生等你    时间: 2016-10-14 11:12
标题: 关于2016年钦州市“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巩固提升阶段第一次(抽查)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办发〔2013〕12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钦州市“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巩固提升阶段第一次考核方案〉的通知》 (钦乡村办〔2016〕16号)的要求,在各县(区)对各自所辖镇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市“美丽钦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7月18日-8月4日,组织考核组对各县(区)今年上半年清洁乡村活动巩固提升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抽查考核。经市“美丽钦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区)排名

第一名:浦北县,第二名:钦南区,第三名:灵山县,第四名:钦北区,第五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镇排名

全市前四名:钦北区新棠镇、钦南区康熙岭镇、灵山县新圩镇、浦北县官垌镇。

全市后四名:灵山县那隆镇、钦南区那思镇、钦北区大直镇、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场镇。

为了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清洁乡村活动持续有效开展,经钦州市“美丽钦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考核排名前列的浦北县和钦北区新棠镇、钦南区康熙岭镇、灵山县新圩镇、浦北县官垌镇给予通报表扬,并对以上四个镇授予流动红旗及予以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灵山县那隆镇、钦南区那思镇、钦北区大直镇、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场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以上四个镇列入重点督查整改镇,对考核排名最后的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场镇给予黄牌警告。

清洁乡村是“美丽钦州”乡村建设重大活动中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继续坚持,推向深入。希望受到表彰的县、镇再接再厉,发扬成绩,继续推动清洁乡村活动深入持续有效开展;被通报批评的区、镇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高乡村清洁工作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机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不断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成果,扎实推进生态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活动成效。

钦州市“美丽钦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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