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媒体:几乎每天一起性侵儿童案,超七成熟人作案 [打印本页]

作者: 翠竹老五    时间: 2016-11-6 09:51
标题: 媒体:几乎每天一起性侵儿童案,超七成熟人作案
据新华社电 近日,湖南、河北、四川等地接连曝出女童遭到性侵的事件,刺痛着公众的神经。记者通过梳理近年来有关性侵儿童事件的一组数字,发现几乎每天一起性侵儿童案曝光,大部分性侵儿童案难以被公开,保护女童的工作仍任重道远。

        几乎每天一起性侵儿童案曝光

        长期从事防性侵教育的公益组织——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发布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全国各地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共968起,受害儿童超过1790人。2015年,曝光的性侵儿童案日均达0.95起,几乎每天就有1起儿童性侵事件发生。今年,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另外,“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相关案件出现的频次也较高。记者查阅发现,仅仅在10月份,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公开的猥亵或者强奸幼女案就有近10起之多。

        12岁至14岁儿童成易受害群体

        “女童保护”统计,2015年公开报道的女童遭性侵案件的受害者中,0至7岁的有58起;7岁至12岁的有115起;12岁至14岁的有123起,7岁至14岁受害者占比达70%。

        “女童保护”发起人之一孙雪梅认为,12岁至14岁的学生受害人数较多,这一定程度上说明义务教育阶段对于儿童自我保护及防范性侵相关教育缺失,并且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也没有及时补充知识。加上身体发育等因素,使得该年龄段儿童成为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主要目标。

        此外,据“女童保护”统计,在2015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犯罪有240起,占70.59%。熟人又包括教师、邻居、亲戚等,其中教师性侵71起,邻居性侵33起,家庭成员(例如父亲、哥哥、继父等)性侵29起。

        ■ 解读

        防性侵教育亟待加强

        社会与学界的共识是,诸多主客观因素造成大部分性侵儿童案难以被公开。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经表示,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是1比7。也就是说,一起性侵儿童新闻的曝光,或许意味着7起案件已然发生。

        此外,根据“女童保护”此前对多个省份4719名学生进行的随机调查,有超过四成儿童对隐私部位概念认识不清,相关教育工作亟待加强。“女童保护”发起人之一孙雪梅认为,有的家长完全没有考虑过孩子可能存在的危险;有的家长在孩子怀孕很长时间才发现,而且没有往遭性侵的方面想;很多孩子遭到性侵后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些都反映出家长防性侵意识的薄弱。保护儿童,最重要的是“防治结合”,尤其是提高孩子和家长的防范意识。

        (新京报)
作者: 珍惜岁月    时间: 2016-11-6 11:19
为什么不判死刑
作者: 如今嘀社会    时间: 2016-11-6 12:25
这社会怎么了?
作者: 珠珠晶88    时间: 2016-11-6 12:42
支持以暴制暴。
作者: 就知道刷机    时间: 2016-11-6 14:39
强奸切鸡鸡看还有没有
作者: 一方砚台    时间: 2016-11-6 16:34
中国的死刑太少了,强奸幼女,人贩子,直接死刑不是挺好的吗
作者: 蓓蓓宋    时间: 2016-11-6 18:28
这样的应该抓到就枪毙
作者: 柑橘香    时间: 2016-11-6 19:50
为了构筑表面美好的“文明社会”,不断降低犯罪成本的结果
作者: 厚道侠    时间: 2016-11-6 21:28
对于这样人渣,哪怕被判10年也要弄他个终生后悔。他妈的
作者: 春风吹人    时间: 2016-11-6 23:10
性侵儿童一律死刑,人渣就不该留下来继续作恶。
作者: 橙汁不甜    时间: 2016-11-7 00:44
这是他们想要的吗,发号师令的人有没有想到过会有这么多不尽人意的事发生呢,都忙着怎么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如何争权夺利,如何让面子更好看,在回头看看自己家,已经不是原来的面貌,丢下一句那是因为我们进步了,忽悠谁呢
作者: 把多余的换钱    时间: 2016-11-7 00:59
老师最多,看来都是老师教坏人的
作者: 化仔    时间: 2016-11-7 02:26
别说废话,自己也要管好自己的女儿,要从小训练防护意识,女孩被性侵家人都去哪了,女孩更要懂得保护自己,我有女儿就叫她去学武!
作者: 不屑为神    时间: 2016-11-7 04:09
我能说你这是歧视吗,屌丝精虫上脑是怎么解决的你知道吗,有背景不怕法律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怕!
作者: 龙城最低价花店    时间: 2016-11-7 05:29
你女儿年幼即便防护意识在强,她能斗过精虫上脑的男人?
作者: 海的叶子    时间: 2016-11-7 06:54
异性恋真可怕
作者: chenyi1556    时间: 2016-11-7 08:26
你是同性恋吗,小心艾滋病啊
作者: 东方绿舟    时间: 2016-11-7 10:13
国法不严。拐卖和性侵为成年人,抓一个毙一个看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作者: kuncy_1982    时间: 2016-11-7 12:09
说什么逐渐取消死刑,是因为法律要进步,要与世界接轨。我认为法律进步是要法官斌公执法,不错判、不制造冤案。但对于一些恶性案件,一些对受害人影响深远的案件,该重判的还是要重判,不能让文明在黑暗和丑恶面前显得那么懦弱、无能!
作者: xmxreg    时间: 2016-11-7 14:02
都是变态,心里扭曲
作者: ljgtom    时间: 2016-11-7 15:23
所以说“杜老板”对其晚辈讲的那些所谓封建社会的老话,还是有道理的!
作者: 遇见……    时间: 2016-11-7 16:48
一方面加大对性侵幼女的惩罚力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幼女防侵害知识的教育和宣传。
作者: 九鸿一    时间: 2016-11-7 18:24
枪毙,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可惜法律就是瞎子摆设,故事依然天天上演。
作者: liyangren666    时间: 2016-11-7 20:12
这些垃圾不枪毙.还留着干吗?操...
作者: kk-wang    时间: 2016-11-7 21:40
我有个4岁的女宝,婆婆来带孩子时候偶尔会将宝宝一个放在邻居家,或者朋友家,我警告她很多次了,他每次都熟人不怕!她只生过男孩,一点都不懂得养女孩的小心翼翼!
作者: 用心保护296    时间: 2016-11-7 21:53
为了构筑表面美好的“文明社会”,不断降低犯罪成本的结果
作者: nee0707    时间: 2016-11-7 23:28
婆婆来了,怎么孩子却走了?
作者: 初到钦州的小妞    时间: 2016-11-8 01:08
婆婆来带孩子,我和老公在上班,她偶尔会把宝放邻居家,自己在我们家里烧饭,下楼买菜或者做其他事,这样我觉得很不安全。
作者: mj9373    时间: 2016-11-8 02:52
法律太轻如果都判死刑儿童受伤伤害的比例会降低很多。
作者: 孤独的琴旋    时间: 2016-11-8 04:43
大多有过性侵幼童的罪犯,在出狱后,依然会犯案,简单的刑罚,不能根治
作者: 武林外传5    时间: 2016-11-8 06:29
这种畜生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作者: 樱花童话    时间: 2016-11-8 07:56
几乎每天一起性侵儿童案 ,成年人一天多少起呢? 是否中国强奸案超过印度,冲出亚洲,占领世界强奸第一呢?
作者: 肥肠粉    时间: 2016-11-8 09:25
就是嘛,还好意思说,法律真他妈无能
作者: 合论小K    时间: 2016-11-8 10:51
老人摔倒没人扶,法律问题,小偷上街偷东西没人制止,法律问题,幼女被强奸,法律问题(白色助学网王杰强奸那么多幼女,只判16年,他还不服判决)法律问题,毒食品查到了只是查封,法律问题,司机开车撞伤不如撞死,法律问题,学校给孩子吃猪食,没人判死刑,法律问题,拐卖儿童高达22人,主犯居然判死缓,法律问题,请问这么问题为什么会越来越多?关键还是法律问题,跟老百姓心坏不坏,良心好不好没关系!
作者: yyzd2000    时间: 2016-11-8 12:43
多点几个赞
作者: 逗你玩2014    时间: 2016-11-8 14:07
犯这个罪的比较适用死刑!
作者: cococala    时间: 2016-11-8 15:59
支持阉割
作者: Ning_123    时间: 2016-11-8 17:56
阉割,只能做成受阉割人的心里更加的变态,从而引发更加恐怖的行为,还是毙了吧。
作者: 千年之戀    时间: 2016-11-8 19:23
把他阉割了变个性比你都漂亮
作者: 化龙无限    时间: 2016-11-8 21:13
教师是最多的,衣冠禽兽!判罚太轻了,抓几个典型枪毙。这类型的根本不能称为人,全杀了
作者: 桃花仙    时间: 2016-11-8 22:30
中国对这种人渣枪毙看看谁还敢糟蹋幼小孩子们,处罚力度太轻,性侵幼女,直接化学阉割,或者死刑
作者: joanna98    时间: 2016-11-9 00:27
中国对这种人渣枪毙看看谁还敢糟蹋幼小孩子们
作者: 小猫钓鱼12345    时间: 2016-11-9 02:14
国家要加大处罚力度!物理阉割!
作者: higirl    时间: 2016-11-9 03:55
直接杀了可好?
作者: 泪落南极    时间: 2016-11-9 05:23
处罚力度太轻,性侵幼女,直接化学阉割,或者死刑,
作者: xuyi3035    时间: 2016-11-9 06:45
看到这类新闻真是忍不住的愤怒,只想说,中国的刑罚太过人性化了,要是刑罚残忍些,让罪犯痛不欲生,那么还会有多少人有那个勇气去触犯法律,刑罚一昧的宽恕就是刑罚的懦弱,也只会天天去报道这些让人心痛的事件,不采取措施,有什么用,真看不惯国家对这件事处理方式,只觉得法律的懦弱,此时此刻非常愤怒
作者: 想想2013    时间: 2016-11-9 08:01
性侵幼女 教师性侵小学生 熟人绑架 熟人杀人 熟人作案 兄弟姐妹反目 这些通通反映出来的其实是中国社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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