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招生广告非法的函 [打印本页]

作者: 短笛吟风    时间: 2017-2-27 17:02
标题: 关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招生广告非法的函
致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的函
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负责人:
你俱乐部招生广告罔顾事实,不但侵犯了钦州市其他教练的名誉,也违反了我国《广告法》。
首先,你俱乐部广告“是目前市区唯一能培养出优秀运动员在省级赛事上拿成绩的”不实,叶长辉和欧琳琳教练也曾带领学生多次在省级赛事获过奖,你俱乐部广告已经对以上两位教练名誉造成损害。
其次,最新广告法明确禁止广告用语使用绝对性及排他性的词语,违反使用这些广告用语将受到严厉处罚。你俱乐部广告使用了“唯一”、“最具实力”等排他性的违禁用语。
广告法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我们欢迎及鼓励各位教练进行良性竞争,有竞争才有进步。但反对排他性的恶意竞争。为净化我市良好的培训环境,请你俱乐部在钦州360网、相关微信群、朋友圈、超越球馆等媒体、相关场所刊登致歉信,对叶长辉和欧琳琳教练造成的名誉损害以及使用违法广告用语对其他教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以及重新修改招生广告。
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
2017/2/27
引用部分资料:
2015新广告法极限用语违禁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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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过往烟云    时间: 2017-2-27 22:58
就是嘛!广告活动也应该公平竞争哦!不过听说有人还拿什么羽毛球联合会秘书长来招生。羽毛球联合会与教练有半毛钱关系吗?难道羽毛球联合会秘书长教球水平就高吗?所以感觉就是不公平。还听说,有的教练为了招生,搞什么学羽毛球免费送学书法,感觉也好像不公平。我还听说,你们那些在广西拿成绩的队员大多数是被挖墙脚后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跑过去的。真的搞不清楚,你们到底怎么了!
作者: miniso    时间: 2017-2-28 01:57
请问欧琳琳教练属于你们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吗
作者: miniso    时间: 2017-2-28 01:57
请问欧琳琳教练是属于你们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吗
作者: 猪猪侠侠    时间: 2017-2-28 11:27
协会?好黑的存在!
作者: 短笛吟风    时间: 2017-2-28 12:53
回2楼,欧琳琳是不是羽毛球联合会成员和此函没关系,但欧教练目前在钦州教羽毛球。在此以羽毛球联合会名义发函而不是以自然人身份是希望我们羽毛球界的事情羽毛球人自己能协调解决。而不是闹到工商部门来处理,将不良影响降低。至于“好黑的存在”,我对此表示无语,原钦州市羽毛球协会会长期失联导致我市体育局部分羽毛球工作难以开展,相关领导提议成立羽毛球联合会代替原钦州市羽毛球协会来开展相关工作。宗旨主要是承办赛事,培训壮大我市羽毛球裁判队伍、促进我市青少年羽毛球普及等;自羽毛球联合会成立以来办了不少实事,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评价羽毛球联合会“黑”!比如街道办的辖区有人违反法律在人行道摆摊烧烤,顾客半夜三更大声喧哗猜码影响邻居正常休息,街道办的人出面跟当事人说你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改正,自个改正向邻居道个歉,不要闹到邻居投诉到城管哪里,你能说街道办的人“好黑的存在”?
作者: 短笛吟风    时间: 2017-2-28 13:18
至于学羽毛球的学生他们(或家长)换教练是很正常的事情,无论是拿过名次的还是资质一般般或者很差的,就不用说什么“挖墙脚”,如果你做的够好就不怕别人挖所谓的墙脚。如果学生正常的流动算挖墙脚,恐怕挖墙脚的能力新星俱乐部也数一数二。有部分运动员学球最从邱教练(陈教练)、到崔教练到赵教练到叶教练到欧教练都练过,每个教练都有他的特长,如果运动员能在不同的教练学到不同的东西我觉得是件好事情。倘若新星俱乐部有个运动员送到省队训练了两年,苗子比赛获奖了有你新星俱乐部启蒙的功劳,但你不能否认省队教练的功劳,如果省队教练年终述职说我带领的运动员某某取得了某项比赛第几名,难道你觉得省队教练的述职有误吗?我还认为,如果该运动员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了,你也不能攻击省队教练没能耐。
作者: 螃蟹    时间: 2017-2-28 13:21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17-2-28 13:31 编辑

请问楼主为何最后署名钦州羽毛球联合会?是否调查过?是否开会讨论过?你身居何职可以私下代表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
作者: 螃蟹    时间: 2017-2-28 13:28
过往烟云 发表于 2017-2-27 22:58
就是嘛!广告活动也应该公平竞争哦!不过听说有人还拿什么羽毛球联合会秘书长来招生。羽毛球联合会与教练有 ...

据我所知,联合会秘书长并不从事羽毛球教学工作,所以在此为联合会秘书长澄清,不存在联合会秘书长打自己名号招生教学情况!但是否有别人打着在羽毛球联合会要职的名号招生的情况,有待调查!
作者: miniso    时间: 2017-2-28 13:38
你发布此贴欧琳琳教练知道吗?她当事人同意你发布此帖吗
作者: miniso    时间: 2017-2-28 13:42
请问欧琳琳教练本人知道你发布此帖吗?你发布此帖征得她本人同意没有?
作者: miniso    时间: 2017-2-28 13:46
请问欧琳琳教练本人知道你发布此帖吗?你发布此帖征得她本人同意没有?
作者: 短笛吟风    时间: 2017-2-28 14:41
广告只要不触犯相关法律,肯定是想取得效益最大化,所以无论谁的广告做得怎么响亮都可以。但是最重要的往往不是广告。 钦州资历最浅的教练是我的徒弟七小波力球馆的周超生,但目前钦州市区其他所有教练的学生(当下还在练球的)加起来都没有他的学生多。他的广告一点也不响亮,靠的是口碑和方法,我觉得其他教练包括我都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的优点)。我也有部分获奖的学生转到他那里练球,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或可耻的,我也不说他挖我墙脚,我的学生转到他那里练球我认为是我做的没有足够好,不能怪别人。所以我和他的关系也很融洽,另外,我和新星俱乐部的部分教练私下关系也还好。这件事无论最后怎样也不妨碍我把他们当朋友,朋友间甚至夫妻之间就某件事情的观点出现截然相反的看法屡见不鲜。如果私下解决不了就看相关主管部门怎样仲裁了,就事论事,甚至争吵一下也无所谓,所谓理不辩不清。别互相人身攻击就好。
作者: 钦州市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    时间: 2017-3-1 20:51
                  关于“短笛吟风”发布的《关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招生广告非法的函》的回复
   近日,在钦州360网站上,网友“短笛吟风”发布了一则《关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招生广告非法的函》,该函的发布者明显存在盗用“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名义,捏造事实,抵毁他人,抬高自己,以此达到更多地招揽生员的目的,望各位羽毛球爱好者不要相信贴中所述内容,正确作出选择。
    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性质为非盈利性的民间自治组织,该会的宗旨是加强会员之间的友好联系,协调会员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协助市体育局组织筹办相关羽毛球比赛,促进钦州羽毛球运动的发展。但从贴中所述内容可知,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并没有介入本事件的调查、处理,也没有组织过有关会员之间进行协调,该贴的发布并没有经过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的同意或许可,因此,该贴的发布纯属个人的行为,与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无任何关系。具体表现为:一、以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名义出具此函超出该会的职责范围及宗旨。二、该函有悖于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倡导的公平、公正及平等竞争的原则,有损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权威和尊严。函中内容抵毁了欧教练的声誉,该行为事后已遭到了相关权利人欧教练的反驳和控诉。三、该函引用的《广告法》五十五条规定,明确了即便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即非利害关系人,又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权为该事件作出任何裁决。
    上述事实表明,发布者是盗用“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名义发布该贴的。
    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体育运动与培训是以成绩说话,既然存在客观事实,就算用了“最”“唯一”的字眼,在一定的时空内也并不属于虚假。因而,贴中所述的“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教练队伍是目前钦州很最具实力的教练团队,也是目前市区唯一能培养出优秀运动员在省级赛事上拿成绩的团队。”并不存在虚假表述。从教练形式看:目前钦州所有羽毛球培训机构中只有极少是组建了教练团队的,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由三位教练共同教学,其他均为独立的教练招生教学,有些是聘请助教,但培训班日常的教学和运营也都以独立教练自主发展,从这一层面来说,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与其他独立任教的羽毛球培训机构相比,其优势是可想而知的。从教练资质看:俱乐部崔教练立足钦州羽毛球培训13年,兢业勤恳,悉心研究羽毛球教学,自成一套集理论性、实践性于一体的羽毛球培训方法,为钦州羽坛带出了一批批优秀的羽毛球运动骨干,教练员黄喜悦和杨迪师承崔教练,在市级、省级的比赛中屡获嘉奖,成绩也是钦州羽坛有目共睹的,且两人在大学期间乃至工作后,也都参与开展羽毛球培训班活动,教学经验极其丰富,与钦州其他羽毛球培训机构的教练比较一下,师资难道不是最具实力的吗?从培训班教学成绩看:近十年来,在广西区运会及锦标赛的羽毛球项目上,经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培养的人员中,就有28名运动员获得了4个冠军、6个亚军、2个季军、8个第四名、15个第五名,并且培养了5个国家二级运动员。对比其他培训班的教学业绩,这些卓著的成绩足以证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是“最具实力”的。因此,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的招生简介中阐述的客观事实,不是虚假表述,不存在虚假介绍,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
   “短笛吟风”发布的该论坛帖子,是别有用心的炒作,若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认为本市存在不正当竞争,则可直接通过与会员进行对话、协调的方式矫正解决,而无须发帖论坛,通过舆论压力来制衡打压他人的发展。更有意思的是还多次点到叶长辉教练利益受损,必须给予道歉等,可见,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在此,我俱乐部奉劝各位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善于甄别事物的真相,特别是爱好羽毛球的网友,更要慎重选择自己的阵营,选择好自己的服务对象。
  

                                                                                                                                 钦州市 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
                                                                                                                                            2017年3月1日
作者: 钦城印象    时间: 2017-3-1 22:39
听说这个叶教练当年也是师承崔教练,跟着崔教练学习羽毛球教学,后来才自己的出来办羽毛球培训班,慢慢的也做出了一点名气,羽毛球讲技术,若没有师傅手把手,即便再努力也是无用功。同一片场地下这么多年,崔教练辛勤耕耘自己的培训班,从没不干涉过其他教练的开班教学,而叶教练这个人不仅不知感恩,反而忘恩负义,没有为钦州羽毛球发展带好球风球品,着实令人心寒。所以呀!知人知面不知心。
作者: 藏疯若步    时间: 2017-3-2 16:42
庞然大物。。诚不欺我
作者: 潮哥哥    时间: 2017-3-12 23:02
钦州一个小小地方,羽毛球水平一般般,但却分那多的邦派,不应该。没必要分阵营,为了钦州羽毛球发展,应该互相多交流,而不是内斗!
作者: 潮哥哥    时间: 2017-3-12 23:05
怪不得钦州羽毛球水平上不去,只怪大家都互不相来,互相抵制,一年都没见有似样的交流赛,悲哉!钦州
作者: 海风118    时间: 2017-4-8 14:32
各自发展,无须恶性竞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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