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钦州一男子因朋友借钱不换以枪抵债,糊涂非法持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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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mmerzj
时间:
2017-3-1 15:31
标题:
钦州一男子因朋友借钱不换以枪抵债,糊涂非法持枪被判刑
因朋友张某借钱到期不还,便以一支“拗腰”**抵债给债主陈某。陈某对这支“拗腰”**爱不释手,整天随身携带在身边。却不料,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近日被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浦北县公安局小江派出所扣押在案的自制**一支,予以没收。
陈某与张某是朋友关系,2015年3月16日,因张某借陈某10000元钱到期没有钱归还,陈某通过债务抵押从张某那里得到一支“拗腰”**,而后一直持有该枪用于打猎或随身携带。2016年10月19日,公安民警依法对浦北县江城街道办解放路某KTV一楼陈某的住处进行搜查,从其身上搜缴了1支“拗腰”**及在**内的子弹1颗。经钦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搜缴的1支单管**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自制**,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罪行。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钦浪网讯 (记者 潘定盼 通讯员 覃世武)
作者:
逍遥一游
时间:
2017-3-1 15:48
一万块钱买一把枪,这样也太不划算了吧
作者:
金华西
时间:
2017-3-1 16:03
这个叫什么糊涂,简直就是一个傻X
作者:
痒痒得意
时间:
2017-3-1 16:16
钦州人耍牟的多了去了,真是无知就不好了呢
作者:
qd197808
时间:
2017-3-1 16:31
农村还是很多人持枪的,没办法,就是这样子
作者:
youchaolong
时间:
2017-3-1 16:45
那又怎么样?关起来一年半载出来还不知道为什么被关起来
作者:
移动的鱼
时间:
2017-3-1 16:52
作者:
gy881219
时间:
2017-3-1 16:59
阴功哦,钱没钱,还被抓取坐牢
作者:
babyting
时间:
2017-3-1 17:12
无知真可怕,现在竟然还是这样子
作者:
jxie11
时间:
2017-3-1 17:26
作者:
vertiginous
时间:
2017-3-1 17:40
还有这样的白痴吗?我也想借钱
作者:
04230
时间:
2017-3-1 17:53
真枪?不是吧,这样都可以的,抓起来教育吧
作者:
micss
时间:
2017-3-1 18:07
钱没了,还要坐牢,这就是无知的可怕了呢
作者:
江苏弃儿
时间:
2017-3-1 18:21
作者:
500亿上市企业
时间:
2017-3-1 18:35
缴枪不杀!!!
作者:
新华家电维修部
时间:
2017-3-1 21:34
作者:
冇丢鸭毛过海
时间:
2017-3-1 22:05
hummerzj 发表于 2017-3-1 15:31
因朋友张某借钱到期不还,便以一支“拗腰”**抵债给债主陈某。陈某对这支“拗腰”**爱不释手,整天随 ...
冇事!再借多一万抵一支“拗颈” 鑫撑…
作者:
星期八不了情
时间:
2017-3-1 22:28
真是够颠的 这种也值钱
作者:
哆啦哟哟
时间:
2017-3-2 03:49
没有法律意识 迟早被抓
作者:
GPSTracker专卖-
时间:
2017-3-2 08:04
简直就是一个傻X
作者:
晨曦﹏y518
时间:
2017-3-2 08:47
张某的枪哪里来的?张某的行为是不是同等罪呢!
作者:
风染
时间:
2017-3-2 09:14
呵呵 真是太搞笑了
作者:
2840853801
时间:
2017-3-2 10:07
作者:
白龙
时间:
2017-3-2 12:01
不收好到处随身携带,捞b.u六。
作者:
逍遥华少
时间:
2017-3-2 14:39
非法持枪
作者:
花到不的了√
时间:
2017-3-2 14:44
hummerzj 发表于 2017-3-1 15:31
因朋友张某借钱到期不还,便以一支“拗腰”**抵债给债主陈某。陈某对这支“拗腰”**爱不释手,整天随 ...
在屋拿出来擦都要关实门窗哦,他倒好
作者:
漫山飘香
时间:
2017-3-2 20:06
这也太猖狂了,不懂得会被抓?
作者:
想不起来用户名
时间:
2017-3-3 01:28
真是够傻的 拿枪抵债啊
作者:
卢济塔尼亚人
时间:
2017-3-3 12:21
整天带着 以为是老大啊
作者:
云海悠游
时间:
2017-3-3 17:49
作者:
layman2011
时间:
2017-3-3 23:18
没有什么法律意思 不知道是被抓的嘛
作者:
ckdloveymt
时间:
2017-3-4 04:39
活该被判刑 自己作死的
作者:
wangchengjian
时间:
2017-3-4 10:10
作者:
明信道
时间:
2017-3-4 15:41
犯法的 最后真是倒霉了
作者:
tom漫步
时间:
2017-3-4 21:04
才四个月 长一个教训吧
作者:
candyme
时间:
2017-3-5 02:23
欠钱的都是老大 用这个抵债也真是醉了
作者:
左语茜
时间:
2017-3-5 07:48
哈哈 看着就搞笑,,,
作者:
光头光脑
时间:
2017-3-5 13:09
活该被抓,智商都没有
作者:
水边番女
时间:
2017-3-5 18:33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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