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出租”职业资格证 的人,注意啦!! [打印本页]

作者: 桂工函授    时间: 2017-3-20 14:16
标题: “出租”职业资格证 的人,注意啦!!

据新华社报道 针对一些拥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等资格的人将职业资格证“出租”出去牟利的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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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步加大清理打击“挂证”行为的力度,“挂证”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还没有被根治。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挂证”监管的主体责任,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尽快研究提出根治“挂证”的方案。此外,要加强联合抽查。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作者: 走过、路过    时间: 2017-3-20 14:29
关键是要措施到位。
作者: 华菲仔    时间: 2017-3-20 14:30
这个问题都说了N多年了
作者: 瘦竹    时间: 2017-3-20 14:36
错过了考试的黄金年龄。
作者: 黑豹大爷    时间: 2017-3-20 14:49
恭喜LZ!贺喜LZ!你准备失业了。
不是为了考证,别人还会去函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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