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打印本页]

作者: 弹唱到底    时间: 2017-3-27 09:04
标题: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推动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培养和选拔我市竞
技体育后备人才,加强广西第十四届运动会人才储备,定于 2017
年 9 月份在钦州举办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为确保运动会公平 、
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钦州市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
(一)成年组、青少年组:2017 年 9 月 7 日至 17 日
(二)中老年组:2017 年 4 月 17 日至 19 日
三、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10个项目):篮球、气排球、男子足球、乒
乓球、羽毛球、网球、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山地自行车。
(二)青少年组(14个项目):田径、篮球、男子足球(11
人制)、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跳水、蹼泳、蹦床、举重、跆
拳道、武术(散打)、射箭、射击。
(三)中老年组(8个项目):太极拳(剑)、健身球操、柔
力球、乒乓球、门球、地掷球、民族健身操、民族健身舞。
四、参加单位
(一)成年组
1. 党群代表团:包括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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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 、
市编办、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台办、市委督查室、市委机要局 、
市委保密办、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委老干部局、市绩效办、市
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民盟钦州市委、农工党钦州市委、致
公党钦州市委、九三学社钦州市委、民革钦州市委、民建钦州市
委、民进钦州市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
科协、市侨联、市贸促会、市残联、市法学会等单位及其二层单
位(机构)。由市委办公室牵头组团。
2. 政府代表团:包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科
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
委、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
海洋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海防
办、市征收办、市信访局、市应急办、市口岸办、市规划局、市
法制办、市扶贫办、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接待办、市机关事
务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方志办、市征拆
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北部湾办等单位及其二层单位(机构) ,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团。
3. 政法代表团:包括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森林公安局、市调处办、钦州监狱、武
警钦州市支队、武警钦州市边防支队、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广
西海警三支队、市国家安全局等单位及其二层单位(机构)。由
市委政法委牵头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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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宣传代表团: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新广电
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文联、市社科
联、市红十字会、钦州日报社、广西日报驻钦记者站、钦州学院 、
英华学院、合浦师范、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及其二层单位
(机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团。
5. 农口代表团:包括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
水产畜牧兽医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机局、市水库移民
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果局、广西沿海水文水资源局、钦州农
校、广西农垦企业总公司、广西钦州粮食储备库、南珠集团等单
位及其二层单位(机构)。由市农业局牵头组团。
6. 财贸金融代表团:包括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
市金融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钦州海关、钦州检验检疫局、钦
州海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自治区地税钦州稽查局、市烟
草专卖局、钦州盐务管理局、钦州商贸学校、人行钦州市中心支
行、钦州银监分局、工行钦州分行、农发行钦州市分行、农行钦
州分行、中行钦州分行、建行钦州分行、交通银行钦州分行、钦
州市区农信联社、邮储银行钦州市分行、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 、
华夏银行钦州支行、兴业银行钦州支行、中信银行钦州分行、各
保险公司、各证券公司、物资工贸集团等单位。由市财政局牵头
组团。
7. 工交代表团:包括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二轻联
社、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市质监局、市铁建办、广西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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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路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处、沿海高速公路管理处、市邮政
管理局、钦州矿务局、市开投集团公司、钦州供电局、市地质队 、
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泰禾集团 、
力顺机械有限公司、市港口(集团)公司、钦州铁路发展总公司 、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其二层单位(机构)。由市
工信委牵头组团。
8. 灵山县代表团。
9. 浦北县代表团。
10. 钦南区代表团。
11. 钦北区代表团。
12. 钦州港区代表团。
13. 三娘湾管理区代表团。
14. 钦州高新区代表团。
15. 市滨海新城代表团。
16. 北部湾华侨投资区代表团。
17. 钦州保税港区代表团。
18.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代表团。
(二)青少年组
1. 灵山县代表团。
2. 浦北县代表团。
3. 钦南区代表团。
4. 钦北区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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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钦州港区代表团。
(三)中老年组
1. 市直老体协代表团。
2. 灵山县代表团。
3. 浦北县代表团。
4. 钦南区代表团。
5. 钦北区代表团。
五、运动员资格
(一)成年组
1. 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各项目年龄组别规定(详见
附件1)。
2. 个人持有钦州市籍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公民。
3. 无钦州市籍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在钦州工作的人
员,必须提供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单位连续 5 个月(2017 年 2
月至 6 月)发放个人工资的银行凭证及单位代缴个人“三金”(养
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凭证方可参赛。
4. 行业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是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在钦州市
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
位)。
5. 运动员归属:中直、区直、市直单位设在县区的,其运
动员代表有关行业代表团参赛,行业代表团未选用的人员,可代
表属地县区代表团参赛。县区单位和属地居民的运动员代表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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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团参赛。
6.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办理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运动员注册
证,持证参赛。注册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市体育局将
对办理注册的运动员进行为期 1 个月(2017 年 7 月 6 日至 8 月 6
日)的公示,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正式文件
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市体育局,如无反馈,视为无异议。联系人 :
李永刚,电话:3215897。
(二)青少年组
1. 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各项目各年龄组别规定(详
见附件3)。
2. 必须持有钦州市籍第二代身份证。
3.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办理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运动员注册
证,持证参赛。注册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钦州市体育
局将对办理注册的运动员进行为期 1 个月(2017 年 7 月 6 日至 8
月 6 日)的公示,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正式
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市体育局,如无反馈,视为无异议。联系
人:谢启旭,电话:0777-3215335。已代表钦州在广西体育局
注册的运动员,提交广西运动员注册证(包括钦州市内外户籍运
动员)即可参赛,不需要重新办理注册证。
4. 在市业余体校、广西体校、广西各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
动队、广西区外运动队训练且是代表钦州在广西注册的适龄运动
员可代表原输送县区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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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校生以户籍属地为准核定运动员归属。
(三)中老年组
1. 运动员年龄规定:男运动员 60 至 70 岁,即 1947 年 1 月
1 日至 195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者;女运动员 55 岁至 70 岁 ,
即 1947 年 1 月 1 日至 196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者。
2. 必须为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参赛条件者。健康状况
由各代表团把关,如运动员出现健康事故,由各代表团自行负责
处理。
3. 运动员必须与代表资格所在地居民户籍(或居民住证)
相符。1 名运动员只能代表 1 个单位参加比赛。
4.凡弄虚作假,违反规程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所有成绩 ,
不享受大会一切待遇,取消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因取消参赛
资格而无法进行比赛的项目,均作弃权处理。
(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一律不准引进市外运动员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和
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六、参赛办法
(一)青少年组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 1 个单位参加 1 个大项
目 1 个组别的比赛。成年组和中老年组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 1 个
单位参加 2 个大项目比赛。
(二)各县区(含青少年组和成年组)、各行业代表团分别
组团参加,每个代表团设团长 1 名,副团长 2-5 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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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名(其中指定 1 人为联络员)。
(三)各竞赛项目参加人数和参加小项按各项目竞赛规程执
行。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执行竞赛规则和竞赛办法按各单项规程执行。
(二)只有 1 队(人)报名不进行比赛。
八、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代表团总分成年组录取前 8 名,青少年组录取前 5 名。
(二)各小项录取名次。
1. 球类集体项目,包括篮球、足球、气排球,成年组录取
前 8 名,青少年组录取前 5 名。
2. 各小项(队、对、人)均录取前 8 名给予奖励。
(三)各小项计牌计分
1. 代表团总分成年行业行业代表团录取前 8 名,成年组县
区代表团录取前 5 名,青少年组录取前 5 名,中老年组录取前 5
名。
2. 各小项录取名次。
(1)球类集体项目,包括篮球、足球、气排球、成年组录
取前 8 名,青少年组录取前 5 名。
(2)各小项(队、对、人)均录取前 8 名给予奖励,不足
8 队(对、人)参赛的减 1 录取。
3. 各小项计牌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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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小项前 8 名分别按 13、11、10、9、8、7、6、5 分
计分。前三名分别按金、银、铜牌各一枚计,球类集体项目前 8
名分别按 39、33、30、27、24、21、18、15 分计分,前三名分
别按 3 枚金牌、2 枚金牌、1 枚金牌计,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
按各项目相应的奖牌和分值录取。
(2)各小项(队、对、人)比赛获得前三名分别颁发金、
银、铜牌,其他获奖名次颁发奖励证书。
(3)比赛不得并列名次。如出现积分相等,各小项目按竞
赛规程执行,代表团总分则以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其余依次
类推。
4.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成年、青少年组注册: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按要求进
行运动员注册,请各代表团将运动员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工
资证明及“三金”证明、青少年组的学籍证明等材料报市体育局
群体科,联系人:李永刚,联系电话:0777-3215897。
(二)报名
1. 成年、青少年组
(1)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7 年 6 月 20 日前(报项目) ,
第二次报名时间为:7 月 30 日前(报名单),报名后不得更改 ,
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附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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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表必须用电子打印件上报(报名表附后),报名表
填写一式二份,报交市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李永刚,联系电
话 : 13217770757 , 传 真 : 0777 - 3215897 , 电 子 邮 箱 :
397150818@qq.com
2. 中老年组
(1)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7 年 3 月 31 日前预报参赛
项目、人数;第二次报名按单项规程规定时间将报名表加盖
公章后寄至市老体协办公室,请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
40623289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各参赛代表团、各项目运动队、裁判员按规定时间报
到。
(三)报到
1. 各代表团团部成员、大会工作人员于 2017 年 9 月 7 日
12:00 前报到;
2. 成年组、青少年组:各小项裁判员、领队、教练员、运
动员于 2017 年 9 月 7 日 12:00 前报到,下午召开相关会议及赛
前训练。
3. 中老年组:各运动队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报到,报到时
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自愿参赛责任书、体检表和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单。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运动队不予参赛。
十、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团旗由各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长 3 米×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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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和标识 。
旗杆由大会提供,旗杆直径 30.3 毫米。
十一、运动会经费
(一)各代表团参赛经费自理。
(二)仲裁委员、裁判、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酬金
补助和竞赛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作修改补充。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李永
刚,联系电话:13217770757。
附件:1.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成年组竞赛项目、年龄组别
设置表
2.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小项设置表
3.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年龄组别设置表
4.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中老年组竞赛项目、年龄组
别设置表
5.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成年组参赛项目报项表
6.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参赛项目报项表
7. 钦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中老年组参赛项目报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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