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拒复婚丈夫无奈净身出户 [打印本页]

作者: 宇哥2009    时间: 2017-6-13 15:10
标题: 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拒复婚丈夫无奈净身出户
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拒复婚丈夫无奈净身出户
信息时报讯 为规避银行信用政策和房产限购政策,广州一男子与结婚7年的妻子“假离婚”,还签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孰料妻子假戏真做,不愿复婚被起诉。海珠区法院最终判决离婚协议书有效,该男子真的“净身出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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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妻子不肯复婚
今年47岁的陈亮与小他9岁的刘芳(均为化名)结婚7年,育有一个女儿。据陈亮诉称,婚后他与刘芳共同购买了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均登记在刘芳名下,但属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2015年8月,他与刘芳准备共同购买广州市南沙某房并支付了订金及首期房款,但刘芳告诉他,因他个人信用记录原因造成无法以他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为此,刘芳要求以“假离婚”的方式规避限购政策来购买该房。次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在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同月30日,刘芳与开发商签订购买该房的合同。
然而购房后,陈亮多次向刘芳提出办理复婚手续,但对方一直拖延,直至2016年9月,刘芳明确拒绝复婚,并拒绝返还属于陈亮所有的财产份额。两人的《离婚协议书》这样约定: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均归刘芳所有,陈亮自愿放弃属于刘芳名下的财产;女儿由刘芳携带抚养,陈亮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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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我与刘芳共同以家庭收入支付了一年房贷。”陈亮说,离婚手续及离婚协议只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双方并无离婚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真实意思。2016年9月,陈亮向海珠区法院起诉刘芳,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并确认佛山和广州两套房为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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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确认离婚协议有效
庭上,陈亮提供了他的征信记录,主张他因存在未还债务而无法贷款购买“南沙某房”。陈亮提供了离婚后他为双方居住的房屋缴纳电费的票据及两人合照,主张离婚后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陈亮还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陈亮的同事陈某称,其于2016年3月、5月、7月与陈亮和刘芳一起吃过饭,于同年9月与两人一同旅游,当时刘芳均以陈亮妻子的身份出席。陈亮的堂妹称,2016年春节,陈亮和刘芳前往她家吃饭,刘芳的表现与往常相同;亲戚中无人知晓两人已办离婚登记。
而刘芳庭上则否认“假离婚”,她说一直都有离婚的意愿,且两人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合法,离婚协议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合法有效。她还说,离婚协议中陈亮以“净身出户”的形式离婚,是因为他经常赌博,极少照顾家庭,且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是自己父亲出资大部分款项购买或出售婚前财产购买。
海珠区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婚姻法,办理离婚手续仅须男女双方自愿即可,无须审查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无须考虑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理由,故陈亮、刘芳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已解除夫妻关系。陈亮主张《离婚协议书》存在欺诈,法院认为,陈亮、刘芳对于是否离婚已达成一致意见,且经民政部门审核,即使如陈亮所述是因规避购房政策而办理离婚登记,亦是双方一致同意为规避政策而离婚,故不存在欺诈。陈亮称双方曾约定购房后复婚,但现刘芳不同意复婚,表明她并非自愿同意复婚,因而即使双方曾约定复婚,该约定因违反被告的自愿而无效。而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陈亮未能举证证明双方曾就该问题有其他约定或附有其他条件。
据此,一审判决驳回陈亮的全部诉讼请求。陈亮上诉后,广州中院近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律上并无“假离婚”
记者留意到,法官在一审判决书中对陈亮所称的“假离婚”做了特殊说明。其指出,若如陈亮所述其办理离婚登记是为规避银行征信审查及限购政策,则离婚登记虽然规避了征信审查及限购政策,但同时产生了财产已实际归刘芳所有、刘芳对财产具有完全支配权、刘芳可自由选择复婚或不复婚。
此外,征信审查是银行为确认贷款偿还能力而进行,限购政策是国家为控制楼市而颁布,原告选择以登记离婚的方式规避,既与上述目的相悖,又存在前述风险。陈亮既然愿意承担风险而选择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后财产归刘芳、刘芳不愿复婚的后果则应由陈亮自行承担。
海珠区法院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们常说的“假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仍有夫妻感情但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但离婚与否仅看双方有无办理离婚登记,办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所以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
via: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 运动器材哥    时间: 2017-6-13 15:29
这手段,太坏了
作者: zy15195029408    时间: 2017-6-13 15:50
我只怪这个社会逼着好人变坏人!!!!!
作者: 玉林水哥    时间: 2017-6-13 16:19
这手段,太坏了
作者: 天昕    时间: 2017-6-13 16:27
这个女人早就为这个男人下套了。杀了这个女人,同归于尽。我失去了你也别想得到。
作者: gdabao    时间: 2017-6-13 17:06
哈哈哈,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再玩弄政策。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丢了夫人折了兵
作者: 绿竹似海    时间: 2017-6-13 17:39
只能是不作不会死
作者: 幽默    时间: 2017-6-13 18:21
先君子后小人
作者: yqb8646    时间: 2017-6-13 18:57
利益啊,让亲情演变成仇人
作者: 浮云之上    时间: 2017-6-13 19:40
这个结局怎么会想不到的呢?
作者: 小小林轩    时间: 2017-6-13 20:24
丢人破财, 顺理成章
作者: feiyangad    时间: 2017-6-13 21:03
明显的套,男的脑子不够用吧,假离婚还签协议?
作者: 36叔    时间: 2017-6-13 21:15
其实这女人早就挖好个坑,等她老公往下跳,然后帽子被人家也染成了绿色,应了那句古话最毒妇人心。
作者: 林珑彬    时间: 2017-6-13 21:43
戏还没结束吧
作者: 无他身份证号码    时间: 2017-6-13 22:21
就算假离婚,房子也应该归男的,然后女的可以首套房啊。这个傻帽。
作者: sujunjie    时间: 2017-6-13 23:05
想规避风险,就应该自己承担风险。
作者: sasaling    时间: 2017-6-13 23:35
不做不死
作者: 猪头看夕阳    时间: 2017-6-14 00:18
最毒妇人心!
作者: 常州新农民    时间: 2017-6-14 00:55
一看就知道假新闻
作者: cqirong    时间: 2017-6-14 01:34
就算假离婚,也应该按照真离婚一样对待财产分割和小孩子抚养权才对
作者: 惑者    时间: 2017-6-14 02:17
自作孽
作者: 甜筒99    时间: 2017-6-14 02:47
这个社会还有很多这样的陈世美,这是个什么世界,艾
作者: 可乐咖啡    时间: 2017-6-14 03:32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作者: 中文寰亚    时间: 2017-6-14 04:11
套路啊。
作者: amwbdpgy    时间: 2017-6-14 04:42
女人要吗不狠,狠起来都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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