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征集滴水之家爱心社(以360网友为主)章程修改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1 16:33
标题: 征集滴水之家爱心社(以360网友为主)章程修改意见
第一条 本会全称:钦州滴水之家爱心社(以360网友为主) 第二条 本社是由热心于本市慈善公益事业的360网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 。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筹集慈善款物,开展社会救助,扶助以孤儿为主的弱势群体的发展。 第四条 社团宗旨:以网络为媒介,积聚民间的点滴力量,资助以孤儿为主的贫困地区的学生继续九年制义务教育,帮助贫困家庭和因自然灾害急需要救助的家庭;为广大志愿者提供网上交流的平台,增强志愿者凝聚力。 第五条 团体性质及成员构成: 社团组织是一个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由网友共同发起,以爱心助学为主、以帮助弱势群体为辅,不带任何政治和宗教色彩。在组织结构上实行开放原则,以爱心 社团志愿者为主体,由管理员或者发起组织者执行组成管理工作小组。 第六条 目的:联系各界热心人士,对急需经济支持的孤儿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资助;支持并组织志愿者活动,帮助孤儿以及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第七条 执行管理员的权利与义务: 每一个执行管理员都必须承认并遵守爱心社的章程和其它规定,维护爱心社的利益和声誉,共同筹措经费,分工负责管理,同时享有爱心社的知情权与重要决策的表决权。 第八条 志愿者权利和义务:每一个志愿者都应该了解并遵守爱心社的章程和其它规定,维护爱心社的利益和声誉,积极参加爱心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申请参与管理,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批评。所有志愿者参加活动都将遵从自愿的原则,费用自理,风险自负。参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将在网上或者社区确认和公开。 第九条 助学项目管理: 将调查核实后的学生资料公布在网上,通过网络联络筹募捐赠款,负责捐款的监督和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公布在网上。 第十条 物资捐赠管理: 将调查核实后的项目,公布在网上,通过网络联络筹募捐赠物资,负责捐赠物资的监查和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公布在网上。 第十一条 捐赠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制度:所有项目支出必须在项目范围内实施,并取得项目实施后的相关资料。如:学校收据、受助人证明等。发生的各类捐赠收支应该于15日内在网上公布。在适当的时候,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估捐助的结果。监督过程中所需的通讯、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负责具体联系、核实、监督工作的志愿者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责任制度与退出机制:全体志愿工作人员都必须认可爱心社的章程及内部工作守则,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志愿者应该在自己的能力、时间、精力许可下接受任务,已有明确分工的成员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暂时或长期从爱心社团的志愿者行动中退出的,应在15天之前提出,以便相关工作负责人作好应对安排。因突然性的原因而不能从事志愿工作时,应履行退出手续,并在原有内部成员中落实好临时的岗位替代人,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正权归属于爱心社管理工作小组,实施期一年,期满后将从新修改。 ~~~~~~~~~~~~~~~~~~~~~~~~~~~~~~~~~~~~~~~~~~~~~~ 请识法律个网友讲讲,未办过任何手续锦爱心社是否合法 滴水之家爱心社QQ群号102107244欢迎爱心网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加入 [ 本帖最后由 天国的lllzzz 于 2010-9-13 09:55 编辑 ]
作者: 大寺崽在阴州    时间: 2010-9-11 16:34
http://haseebbs.com/images/smilies/yangcong/26.gif
作者: 彩彩    时间: 2010-9-11 16:37
帮天国顶
作者: Perfect    时间: 2010-9-11 16:50

作者: 漠漠    时间: 2010-9-11 16:52
顶···
作者: 逝去的诺言    时间: 2010-9-11 17:01
顶起~~`` 支持~~
作者: 有关领导    时间: 2010-9-11 17:02
民间组织,没有权威的账目,所有一切捐助款项可以看做是非法集资,不涉及到钱还好,涉及到了总之有得头疼。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1 17:10
原帖由 有关领导 于 2010-9-11 17:0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民间组织,没有权威的账目,所有一切捐助款项可以看做是非法集资,不涉及到钱还好,涉及到了总之有得头疼。
大家都想做D善事,帮帮D孤儿,但又惊违法,唉!只社会某识点个讲好?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1 17:13
原帖由 有关领导 于 2010-9-11 17:0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民间组织,没有权威的账目,所有一切捐助款项可以看做是非法集资,不涉及到钱还好,涉及到了总之有得头疼。
如果全部在网上公布账目,仲算违法某?
作者: 圣诞快乐    时间: 2010-9-11 17:13
天国你的想法都是处于好意,但是这样都是不怎么合法的。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1 17:14
原帖由 圣诞快乐 于 2010-9-11 17:13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天国你的想法都是处于好意,但是这样都是不怎么合法的。
要点个做正合法
作者: 人家个仔    时间: 2010-9-11 17:22

作者: 忧郁的沧桑哥    时间: 2010-9-11 17:37
友情一顶。
作者: 钦州悍马    时间: 2010-9-11 18:39
我某得闲搞滴也哦。
作者: 往事如风    时间: 2010-9-11 18:40

作者: 芝麻綠豆    时间: 2010-9-11 20:18

作者: 荒漠、孤狼@    时间: 2010-9-12 02:02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02:24
原帖由 钦州悍马 于 2010-9-11 18:39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某得闲搞滴也哦。
有爱心就挤得时间去
作者: 荒漠、孤狼@    时间: 2010-9-12 02:32
原帖由 有关领导 于 2010-9-11 17:0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民间组织,没有权威的账目,所有一切捐助款项可以看做是非法集资,不涉及到钱还好,涉及到了总之有得头疼。
等政府难哦!
作者: 执子之手    时间: 2010-9-12 08:27
大力支持
作者: 一切皆有可能    时间: 2010-9-12 08:43
值得研究研究
作者: 小橙子的泪    时间: 2010-9-12 08:45
好事
作者: 100瓦电灯泡    时间: 2010-9-12 08:46
爱心还是有的,钱没有是关键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12:42
原帖由 荒漠、孤狼@ 于 2010-9-12 02:3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等政府难哦!
把钱捐到有关部门去,又惊D最后某识去边D了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13:09
原帖由 100瓦电灯泡 于 2010-9-12 08:46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爱心还是有的,钱没有是关键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18:04
昨晚滴水之家爱心社收到网友兼社员无言捐岀1000元人民幤,用作救援社会的弱势群體 [ 本帖最后由 天国的lllzzz 于 2010-9-12 18:15 编辑 ]
作者: "·夲.疍    时间: 2010-9-12 18:06

作者: 布偶    时间: 2010-9-12 18:08
非法集资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18:13
原帖由 布偶 于 2010-9-12 18:08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非法集资
有锦严重?
作者: 講牛話要有水准    时间: 2010-9-12 20:42
顶顶起~~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21:03
原帖由 講牛話要有水准 于 2010-9-12 20:4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顶顶起~~
善者与伪善者,法律系针对伪善者个,但是善者却经不起法律的折滕。
作者: 好聚好散    时间: 2010-9-12 21:12
哈哈 锦有水平噶? 今日我某有分加了 明日我要帮你加正得
作者: 你不是人    时间: 2010-9-12 21:19
如属于社会组织,要民政部门批准才合法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21:30
原帖由 好聚好散 于 2010-9-12 21:1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 锦有水平噶? 今日我某有分加了 明日我要帮你加正得
抄人地啊D自己写啊D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2 21:34
原帖由 你不是人 于 2010-9-12 21:19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属于社会组织,要民政部门批准才合法
发贴个目的就在D,想识点个办个来讲讲
作者: 100瓦电灯泡    时间: 2010-9-13 01:13
我很困难,爱心社可以借点钱我吗?
作者: 冲浪℡℡    时间: 2010-9-13 06:17
支持
作者: 天国的lllzzz    时间: 2010-9-13 09:48
原帖由 100瓦电灯泡 于 2010-9-13 01:13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很困难,爱心社可以借点钱我吗?
睇章程睇你符合某喂
作者: 猫队长    时间: 2010-9-21 15:00
几时 又成立一个 咩“”滴水之家爱心社? 诶~~ 搞锦多做咩? 钦州几十只 咩爱心社 咩义工群。 太乱了。 人家其他地方的人 笑死, 既然有同样的 目的 同样的心愿。 就 同心协力搞一个 成规模的 爱心组织。搞活动 都搞的好一点哦。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