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0年10月10日我们结婚去吧!请求民政局加天班吧! [打印本页]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16
标题: 2010年10月10日我们结婚去吧!请求民政局加天班吧!
百万年难得一见的好日子,‘十全十美’嘛, 可是那天是星期天,民政局不上班!!! 是不是有点天怒人怨啊! (, 下载次数: 5) [ 本帖最后由 阿稳 于 2010-10-1 22:55 编辑 ]
作者: 同点做    时间: 2010-9-29 11:20
人家讲2013年1月4号讲
作者: 独家记忆、    时间: 2010-9-29 11:27

作者: 虫虫三60    时间: 2010-9-29 11:29
人道主义
作者: lzg20001231    时间: 2010-9-29 11:30
好日子,但是某人同我去结婚呢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32
民政局应该顺应民意!给人方便就是给己方便........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32
原帖由 同点做 于 2010-9-29 11:20 发表 人家讲2013年1月4号讲
人老了,等不了啦....
作者: 神奇的国度    时间: 2010-9-29 11:45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听说特殊节日登记结婚是要批文的,像08年8月8日,09年9月9日,10年10月10日。。。。如果撞上是周末的话,登记的人又多,民政局那边会向上级申请的
作者: 赖赖    时间: 2010-9-29 11:47
某系讲可以上网登记了咩。
作者: 钦州潇洒哥    时间: 2010-9-29 11:48
LZ那天我舍生取义 我跟伱结婚算啦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52
你?算了吧!留你几年命.......
作者: 冷雨夜    时间: 2010-9-29 13:04
我也是这样打算滴·
作者: 梓萌    时间: 2010-9-29 13:11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日期只是见证你们领证的时间,不代表任何意义,夫妻能白头偕老,双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信任,不管什么情况下,双方必须互相信任对方,即使道听途说些不良的话,在你没真正看清事实之前,信任最重要。 2、空间,夫妻双方必须留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不管是什么,都存在自己的生活空间,谁的空间谁去支配,如果想去操控对方空间,那就会出现矛盾。 3、隐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夫妻双方也不例外,没得到对方同意之前,请不要随意查看对方手机的通信录、短信等。 这是我个人见解,如果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我QQ:1499369901
作者: 一切皆有可能    时间: 2010-9-29 13:18

作者: 1501771666    时间: 2010-9-29 17:32

作者: 二四米街车神    时间: 2010-9-29 18:15
楼主我地仲有11日培养感情你睇我得么?
作者: 往事如风    时间: 2010-9-29 18:23

作者: lzg20001231    时间: 2010-9-29 21:29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30 15:30

作者: LookingloveMan    时间: 2010-9-30 15:41

作者: 猴国老鼠    时间: 2010-9-30 17:36
我们也想那天去办证,看大家能不能搞个请示什么的呢?
作者: 烂鬼车    时间: 2010-10-1 16:58
那就十月九号在结婚登记处D等一晚.赖着不走.....你就说我十号才登记哦..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