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0年10月10日我们结婚去吧!请求民政局加天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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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16
标题:
2010年10月10日我们结婚去吧!请求民政局加天班吧!
百万年难得一见的好日子,‘十全十美’嘛,
可是那天是星期天,民政局不上班!!! 是不是有点天怒人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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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稳 于 2010-10-1 22:55 编辑
]
作者:
同点做
时间:
2010-9-29 11:20
人家讲2013年1月4号讲
作者:
独家记忆、
时间:
2010-9-29 11:27
作者:
虫虫三60
时间:
2010-9-29 11:29
人道主义
作者:
lzg20001231
时间:
2010-9-29 11:30
好日子,但是某人同我去结婚呢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32
民政局应该顺应民意!给人方便就是给己方便........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32
原帖由
同点做
于 2010-9-29 11:20 发表
人家讲2013年1月4号讲
人老了,等不了啦....
作者:
神奇的国度
时间:
2010-9-29 11:45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听说特殊节日登记结婚是要批文的,像08年8月8日,09年9月9日,10年10月10日。。。。如果撞上是周末的话,登记的人又多,民政局那边会向上级申请的
作者:
赖赖
时间:
2010-9-29 11:47
某系讲可以上网登记了咩。
作者:
钦州潇洒哥
时间:
2010-9-29 11:48
LZ那天我舍生取义 我跟伱结婚算啦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29 11:52
你?算了吧!留你几年命.......
作者:
冷雨夜
时间:
2010-9-29 13:04
我也是这样打算滴·
作者:
梓萌
时间:
2010-9-29 13:11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日期只是见证你们领证的时间,不代表任何意义,夫妻能白头偕老,双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信任,不管什么情况下,双方必须互相信任对方,即使道听途说些不良的话,在你没真正看清事实之前,信任最重要。 2、空间,夫妻双方必须留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不管是什么,都存在自己的生活空间,谁的空间谁去支配,如果想去操控对方空间,那就会出现矛盾。 3、隐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夫妻双方也不例外,没得到对方同意之前,请不要随意查看对方手机的通信录、短信等。 这是我个人见解,如果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我QQ:1499369901
作者:
一切皆有可能
时间:
2010-9-29 13:18
作者:
1501771666
时间:
2010-9-29 17:32
作者:
二四米街车神
时间:
2010-9-29 18:15
楼主我地仲有11日培养感情你睇我得么?
作者:
往事如风
时间:
2010-9-29 18:23
作者:
lzg20001231
时间:
2010-9-29 21:29
作者:
阿稳
时间:
2010-9-30 15:30
作者:
LookingloveMan
时间:
2010-9-30 15:41
作者:
猴国老鼠
时间:
2010-9-30 17:36
我们也想那天去办证,看大家能不能搞个请示什么的呢?
作者:
烂鬼车
时间:
2010-10-1 16:58
那就十月九号在结婚登记处D等一晚.赖着不走.....你就说我十号才登记哦..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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