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峰街道办认为只要物业公司公开收费标准,就是合法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1 09:32
标题: 文峰街道办认为只要物业公司公开收费标准,就是合法的
新澳花园有些物业收费项目并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也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只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关起门来制定,并且把收费标准挂出来而已,文峰街道办居然认可这样的收费制定办法,所以,大家都注意了,按照文峰街道办的标准,以后物业公司收费只要公开出来就可以了,不需要广大业主的同意的!

作者: 懒羊羊815    时间: 2018-6-11 09:58
没毛病           
作者: 远山飞燕    时间: 2018-6-11 10:41
没毛病,街道办这是管不着,你需要去物价局走一趟
作者: 13超    时间: 2018-6-12 13:23
不是有业主委员会了吗
作者: 包子有肉不嫌少    时间: 2018-6-12 14:26
这么低的物业费还磨叽,真服了。你若不服就发号召撤换业委会,不然人家那样做没毛病!
作者: 如家朱利东    时间: 2018-6-13 16:05
成立也被说 不成立也被说 无语了
作者: 07    时间: 2018-6-13 16:22
费用收了,但好多业主房屋渗水多年,一直告知物管从来没理过,你们说你是房主的话会交物管吗?新澳花园就识收钱,不管事!
作者: 07    时间: 2018-6-13 16:22
费用收了,但好多业主房屋渗水多年,一直告知物管从来没理过,你们说你是房主的话会交物管吗?新澳花园就识收钱,不管事!
作者: 07    时间: 2018-6-13 16:22
费用收了,但好多业主房屋渗水多年,一直告知物管从来没理过,你们说你是房主的话会交物管吗?新澳花园就识收钱,不管事!
作者: 07    时间: 2018-6-13 16:23
费用收了,但好多业主房屋渗水多年,一直告知物管从来没理过,你们说你是房主的话会交物管吗?新澳花园就识收钱,不管事!
作者: 07    时间: 2018-6-13 16:23
费用收了,但好多业主房屋渗水多年,一直告知物管从来没理过,你们说你是房主的话会交物管吗?新澳花园就识收钱,不管事!
作者: 07    时间: 2018-6-13 16:24
费用收了,但好多业主房屋渗水多年,一直告知物管从来没理过,你们说你是房主的话会交物管吗?新澳花园就识收钱,不管事!
作者: jenniemrl    时间: 2018-6-14 18:51
有什么 难道你们不打算交物业费吗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5 09:15
包子有肉不嫌少 发表于 2018-6-12 14:26
这么低的物业费还磨叽,真服了。你若不服就发号召撤换业委会,不然人家那样做没毛病!

不是价格多少的问题,是费用性质的问题。难道说物业公司随便公示一个费用出来就可以收取了?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5 09:16
远山飞燕 发表于 2018-6-11 10:41
没毛病,街道办这是管不着,你需要去物价局走一趟

街道办管不着,但是街道办的这个回复已经是在制定修改法律了!明显与物管法违背!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5 09:17
jenniemrl 发表于 2018-6-14 18:51
有什么 难道你们不打算交物业费吗

物业费是在物业合同里面确定的,肯定交,但是物业合同里面没约定,只是物业公司自己制定出来公示的,这部分肯定不交
作者: A姚胜友    时间: 2018-6-15 09:41
我去,定制费用有物业跟委员会定就好了,定完呈送物价局审批,干嘛要经过业主,经过业主的话一分别想收了有些人收你一毛都要跳起来,哈哈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5 14:32
A姚胜友 发表于 2018-6-15 09:41
我去,定制费用有物业跟委员会定就好了,定完呈送物价局审批,干嘛要经过业主,经过业主的话一分别想收了{: ...

物业管理法规定的,而且现在物价局不管物业费了,物业费随市场走,定1000块钱/㎡都可以,只要业主大会通过。但是按文峰街道办的说法,不需要业主大会通过,只要物业公司公示出来就可以了
作者: stros    时间: 2018-6-15 21:29
这个不是很正常??
作者: 家果    时间: 2018-6-17 00:06

作者: dandansummer    时间: 2018-6-18 02:43
这个是要经过物价局的同意吧
作者: 夏风音乐    时间: 2018-6-19 05:19
那和街道有什么关系??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9 08:32
dandansummer 发表于 2018-6-18 02:43
这个是要经过物价局的同意吧

物业公司的收费已经不属于物价局管了,按市场走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9 08:33
夏风音乐 发表于 2018-6-19 05:19
那和街道有什么关系??

街道办代表政府,说明政府支持物业公司私自制定物业收费标准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9 08:34
stros 发表于 2018-6-15 21:29
这个不是很正常??

嗯,正常,按街道办的说法,物业公司只要公示出来,一百块钱一平米都是合法的
作者: lsz9910    时间: 2018-6-19 11:42
说正常的那些人,可能都还不是业主吧,站着说话腰不疼的吧。现在社会人太多这样的人了。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19 17:33
lsz9910 发表于 2018-6-19 11:42
说正常的那些人,可能都还不是业主吧,站着说话腰不疼的吧。现在社会人太多这样的人了。

很可能是物业公司的人
作者: 昨天的雨天    时间: 2018-6-20 08:00
你们一半不同意 一半同意怎么办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0 08:24
昨天的雨天 发表于 2018-6-20 08:00
你们一半不同意 一半同意怎么办

那得看物业公司怎么管理了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1 09:01
自己顶一下
作者: 照九晚五    时间: 2018-6-21 10:43
看着楼主还是小农思想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2 08:02
照九晚五 发表于 2018-6-21 10:43
看着楼主还是小农思想

按法律办事是小农思想?你太牛了!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2 11:39
一天顶一次
作者: 山顶新寨人    时间: 2018-6-22 13:24
想住好的小区和物业就要交钱 那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2 15:42
山顶新寨人 发表于 2018-6-22 13:24
想住好的小区和物业就要交钱 那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合法的钱一分不少,不合法的钱一分不给
作者: 匪哥    时间: 2018-6-22 16:19
飞速奔跑 发表于 2018-6-15 14:32
物业管理法规定的,而且现在物价局不管物业费了,物业费随市场走,定1000块钱/㎡都可以,只要业主大会通 ...

你太天真了,国家制定那么多法律都经过你的同意了吗,幼稚
作者: 匪哥    时间: 2018-6-22 16:22
飞速奔跑 发表于 2018-6-19 08:33
街道办代表政府,说明政府支持物业公司私自制定物业收费标准

合理的政府是不能干涉的
作者: 匪哥    时间: 2018-6-22 16:39
飞速奔跑 发表于 2018-6-22 15:42
合法的钱一分不少,不合法的钱一分不给

老赖的逻辑
作者: a-不忘初心    时间: 2018-6-22 16:47
期待有关部分回复
作者: 平衡点    时间: 2018-6-23 16:05

作者: 仙人球yy    时间: 2018-6-24 18:42
如果收费过高 可以去找物价局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5 11:16
仙人球yy 发表于 2018-6-24 18:42
如果收费过高 可以去找物价局

物价局不管的,物业收费已经是放开监管了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5 11:17
匪哥 发表于 2018-6-22 16:39
老赖的逻辑

好厉害!抵制不合法的钱都成了老赖了,你比文峰社区的人更无耻!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5 11:17
a-不忘初心 发表于 2018-6-22 16:47
期待有关部分回复

有关部门不会回复的,放心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5 14:33
匪哥 发表于 2018-6-22 16:22
合理的政府是不能干涉的

现在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是文峰街道办已经是涉嫌制定法律了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5 14:34
匪哥 发表于 2018-6-22 16:22
合理的政府是不能干涉的

程序就违法了,还谈什么合不合理
作者: 曾经的爱    时间: 2018-6-25 21:25
中等水平 做的好的话 确实没什么呢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6 08:10
曾经的爱 发表于 2018-6-25 21:25
中等水平 做的好的话 确实没什么呢

现在不是做得好不好的问题,是文峰街道办违法的问题
作者: ARSE    时间: 2018-6-27 00:05
你们花钱买小区了 为什么不舍得花钱买服务??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7 08:07
ARSE 发表于 2018-6-27 00:05
你们花钱买小区了 为什么不舍得花钱买服务??

不是舍得不舍得的问题,现在是文峰街道办违法的事情。再说了,冤枉钱你出?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7 08:08
曾经的爱 发表于 2018-6-25 21:25
中等水平 做的好的话 确实没什么呢

现在是文峰街道办违法的事情,况且,这样的收费都是违法了,还谈什么合不合理
作者: annileBUBU    时间: 2018-6-28 02:45

作者: 红嘴鸥    时间: 2018-6-29 05:33
人太多了 要你们一个个同意确实比较难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6-29 08:59
红嘴鸥 发表于 2018-6-29 05:33
人太多了 要你们一个个同意确实比较难

不是一个个同意,法律规定是面积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一致同意,依法办事是中央的执政方针,文峰街道办是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
作者: 飞速奔跑    时间: 2018-7-2 08:01
天天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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