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房产通 于 2010-11-10 11:22 发表 最近“以房养老”这个词似乎成为政府部门的又一宠儿,早期在广州、上海都曾经推出过这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在上海那边,老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子出售给公积金管理中心,但仍可以居住在原房屋内,卖掉的钱在扣除房屋租 ...
原帖由 lidashi118 于 2010-11-10 11:49 发表 六十年后楼主最少也该有八十五岁了吧,大概一年也就吃一餐——清明或重阳节,还用得房子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