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台湾居民申请回大陆定居须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钦州出入境    时间: 2011-1-4 09:08
标题: 台湾居民申请回大陆定居须知
台湾居民申请回大陆定居须知
一、哪些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回大陆定居? 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 3.在我区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 4.大陆居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因生活不适应等原因申请返回大陆定居。台湾居民移居外国后申请来大陆定居的,按照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规定办理。 *2、3项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怎样办理来大陆定居?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申请,由拟定居地的市或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规格为48×33mm)的《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相同的相片3张(地级市公安局受理的,只需《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一式二份,相片2张)。 2.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4.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5.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⑴在台孤身一人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大陆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大陆亲属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和大陆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⑵申请夫妻团聚的,需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⑶在大陆投资的,需交验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台湾居民定居采取逐级审批办法。 三、经批准定居的台胞如何办理户口? 经批准定居的台胞,须在其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常住户口。在领取《台湾同胞定居证》的同时,须向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缴销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明、台湾身份证和“护照”,收缴单位应出具收条。 四、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遗失出入境证件应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申请人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48×33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相片2张; 2.提交证件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证明及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 3.交验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证明及其复印件。
作者: 杂七杂八要    时间: 2011-7-4 10:04
路过 顶一顶2011-7-4 10:03:2701646gto拘盛旦锌
作者: 了中中    时间: 2011-7-5 00:35
也来做做看哦,谢谢提供
作者: 真是忧郁    时间: 2011-7-29 11:31
神马都是浮云?真的只是路过而已。
作者: 在武利的无锡人    时间: 2011-9-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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