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 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 [打印本页]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0 12:45
标题: 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 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
文二西路西城广场往东一里路,有几个年轻人在飙车,一辆红色赛车,把一个路人撞死了。这个路人也是个小伙子,胳臂压得很难看,脑浆流了一地,刚刚120把人接走了,交警到了。现在围观的人很多,都在骂这个肇事者,他态度很差的,撞死人还不当一回事。 20:45 林曦来电: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一辆改装的红色三菱跑车,撞死一个行人。行人先被车头撞了,然后整个人飞起来撞到挡风玻璃,再飞出去。三菱车头凹了很大一块,挡风玻璃全碎了。人已经送走了,我拍了照片。 第一目击者 人被撞飞5米多 南都德加公寓的保安胡师傅说,出事地点在文二西路紫桂花园和德加公寓两个小区门之间的斑马线上。 交警听说胡师傅目击了车祸过程,带他到了斑马线旁,胡师傅手指斑马线,说开了—— 晚上八点零几分样子,‘轰轰轰’地跑来三辆车,都是很低很矮的跑车,速度很快很快。 有两辆车样子是差不多的,但是啥车,我没看清。还有一辆就是撞人的红色三菱。 被撞的那个小伙子当时是在过斑马线,不过当时我没看清是男是女。 人一下撞飞了起来,飞得很高很高,有那么高(胡师傅指了指德加公寓大门的门楣,门楣高约五米多)!人在空中翻了跟头,掉下来了。 一位紫桂花园的保安接着说:“开始我哪里以为会是人啊,撞飞得太高了!我以为是撞了车,保险杠什么的飞起来了呢!人掉下来后,离斑马线已经有20多米远了吧,当时刚好两个姑娘儿路过,一转脸,吓得抱头蹲了下来。” 一位黑衣女士说 夜里开开嘛,天还这么早,怎么好开的…… 围观的路人纷纷指责,100码?150码都有了吧?不然人怎么可能撞得那么远? 撞人的红色三菱改装跑车,前牌照斜挂在一边,副驾驶位置的前挡风玻璃碎穿一个洞。 肇事司机是个小伙子,坐在旁边的警车里。他穿着POLO T恤,右手戴一款运动型手表,右手臂上有一道弧形、约10厘米长的旧伤疤;他双手不停地盖着脸,不停地挤着前额,揉着眼睛,偶尔通过手指缝看着外面的动静。 一个打扮时髦、脖上戴着粗粗金链子的小伙子,在三菱跑车旁打着电话,声音不大,很平静:“小×撞死人了,过来看看,文二西路这里。” 10多分钟后,陆续来了七八个打扮时髦的小伙子,有三四个小伙子或牵、或揽着漂亮女孩。他们慢慢围到一个40多岁、穿黑色套裙的女士周围。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0 12:48
警方通报会-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ODk5NTA4NTI=/v.swf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0 12:54
(, 下载次数: 14) (, 下载次数: 12) 现场示意图: 2009年5月7日晚20:00,杭州市文二西路西城广场往东一里路,紫桂花园门口一辆改装的红色三菱赛车以接近150码的时速将一名男青年猛烈撞击致死,惨状不忍目睹。 受害者被撞至近十米之高,甩出几十米远,现场触目惊心。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0 12:54
让观者惊愕的是,事发后肇事者的态度很差,撞死人压根不当一回事!
作者: 灯紅酒綠。    时间: 2009-5-10 17:04
这世界有钱``大塞哦`````````
作者: 船长    时间: 2009-5-10 17:24
他爸有的是钱,没事,死者走好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1 16:34
惨啊···················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1 16:45
现场监控视频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OTAwOTk4Njg=/v.swf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1 16:47
一百多年德国人卡尔·佛里特立奇·奔驰的天才发明,造就了这种人类和机器碰撞后的残酷死亡。五月七日夜晚杭州市区的主干道上一个青年失去了生命。他才25岁,湖南人,浙江大学毕业,准备结婚。撞死他的据说也是个年轻人,20岁的杭州本地人,在当地某高校读书。   肇事者传说是当地某富商的孩子,人们相信这样的传言,是因为最低售价在20万人民币以上的日产三菱跑车是一般的工薪家庭不可能承受的。更何况,很多在附近居住的居民都知道他们的底细:他们是某漂移俱乐部的成员,家里都有钱,经常在夜里飚车。   我记得韩寒曾经在自己的博客里骂过一个叫二环十三郎的飚车族。现在想来,作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赛车手,韩寒的批评很对。说实话这种把城市公路当F1赛场的青年几乎每个大中城市都有,夜幕降临之时,他们在街道上开着自己的心爱的座驾,任那改装过后的马达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响彻每一条街道。这项源于欧美的城市运动向来是游离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的,他们是信奉头文字D的Drift一族,对速度和驾驶技巧有着莫名的痴迷。不过这些孩子们可能不知道,没有一个“藤原拓海”会在晚饭后这个时间段在人流最密集的街道上飚车,而前F1冠军,车神舒马赫在赛场外,是从来都没有过违章驾驶的。   时速70码,制动30米,撞飞后里距离斑马线20米。看过事故当时的视频之后,我觉得大家应该感谢交警,至少他们提供了一些数字,让这个事情变得有码,而不是无码。为什么是70码呢?因为70码是个很微妙的数字。我查过,杭州市中心那个路段在当时的限速是50km/小时,学过交通法规的都知道,普通超速肇事,超速50%以及超速100%在处罚上会有很大的不同。时速70公里每小时,是还没到50%这个关键点的,属于普通超速肇事。在经历了亻府臣卜扌掌,躲猫猫,做噩梦之后,我知道了这个国家的公民,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一场神奇的死亡。70码的三菱跑车,在使用了三十米的制动距离之后还把人撞飞二十米,有些人倒底是在污蔑我们的智商还是在污蔑三菱重工的刹车工艺?更何况这俩劣迹斑斑的三菱车的违规纪录上,最低超速就是120码,最高曾达到可怕的210码!   如果你觉得自己还不够愤怒,就让我们想象一下那个场面吧:流动的霓虹灯下,一同肇事的少年们嬉笑打闹着,他们的身旁停着一辆辆豪华的英菲尼迪、保时捷、法拉利,青年的尸体还躺在不远处冰凉的马路上。每次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总会有人迫不及待的跳出来表现自己冷血的理智:你们这些人就是仇富,不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么?是的,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为富的总是不仁的。一个普通农民开着农用拖拉机撞死人肯定会和这起事件产生的影响截然不同,的确,这个事件在网络上有被过度解读的可能,不过我们却也清楚,一个普通的没有背景的市民交通肇事,一般是不可能逃脱制裁的。然而那些张扬的富家子弟,以及他们背后的家庭背景,是不是可能会产生一些让他们逍遥法外的,让人绝望的权钱交易?这,其实才是如今人们愤怒的焦点。All men are Equal in the eyes of the law,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多么普通的一句话。这不是仇富,只是索要属于我们的公平和真相。   网络上对于此事的喧哗和议论,以及难以压制的愤怒,除开那个肇事者本身,在我看来更多表现出的是对司法和执法机关的高度不信任。为什么飚车族在城市的主干道上竟然如此放肆而无人管理?为什么在超速那么严重之后肇事者的驾照没有被吊销,还这么逍遥的开车狂飙?5个月前,一名希腊学生死于pol.ice的流弹。于是希腊的大学生们暴x乱了。我们是和谐社会,我们害怕流血,我们不会暴X乱,即使有冤屈,大多数人们也会冒着当精神病的危险开始那些一次次无望的上X访。浙大论坛上有个同学说,大不了,让我们都去做访民。这是一句多么戏虐而无助的话。因为有了“网络正义”的跟进,所以这个事故或许不会有一个太离谱的结果——跟之前若干个类似的事件一样。然而一个纨绔子弟开车撞死了一个有为青年,人渣撞死了人才——这个事情的悲剧意义是超越交通事故本身的。   都市繁华的人流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消逝而停止。在五月,我们已经准备好,去开始一场盛大的纪念。   过去的一年,我们都在强调生命的尊严,这种尊严并不是一个死亡数据或者简单的70码就可以得到的。我所知道的是,人,是不能死在某个无情的数据里的。   头文字E,Enmity,仇恨。这绝不是仇恨。头文字E,Equal,我们要的是公平。   签名档:草泥马的奔跑速度是70码。 转帖
作者: 粉沫沫    时间: 2009-5-11 21:24
不可饶恕
作者: 纽扣大大    时间: 2009-5-12 00:02
以时速70码看完楼楼上的贴~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3 12:55
居然没有人顶!?
作者: 关注你我    时间: 2009-5-13 23:41
值得注意。。。 关注社会
作者: 飞燕    时间: 2009-5-14 01:18
听说赔了60万。这也是大家关注的结果。钦州上次农村一家四口被撞死才赔三万。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4 02:13
标题: 关于此案最新处理结果!!!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OTA5MzkxMjA=/v.swf
作者: 冰风影    时间: 2009-5-14 03:19
不知道怎么说!`
作者: F英扎吉    时间: 2009-5-14 14:18
如果脏话不算的话,那我什么都没有说
作者: 陆羽泡的茶    时间: 2009-5-14 20:13
激发仇富心理和仇官心理的人越来越多,,,,
作者: 蹲点看妞    时间: 2009-5-14 20:20
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 把中国人的仇富心态煽动得暴露无疑。
作者: 虫虫特工队    时间: 2009-5-14 20:31
有钱就有天下 看着吧 过不了几天大家淡忘这个事情了 这位阔爷就能出来了
作者: 钦州仔3    时间: 2009-5-14 21:07
我以为是钦州的呢
作者: 传说    时间: 2009-5-15 19:32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