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广西加强楼市监管 各地需公布新建住房价控制目标 [打印本页]

作者: jLdYLXcO    时间: 2011-3-24 15:03
标题: 广西加强楼市监管 各地需公布新建住房价控制目标
3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我区就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进一步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预(销)售等环节的动态监管,要严格落实约谈问责机制。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国家新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水平、上涨幅度等指数。各市统计部门要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住房价格监测和统计,做好新建住房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加强区域风险评估,适当提高贷款条件,不得为争夺客户而随意降低贷款标准。   通知要求,我区要进一步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和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南宁市要按规定完善住房限购措施,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备案。其他城市出现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情况,也要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南宁市、北海市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按时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其他设区市也要加快推进,尽快实现市、县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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