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取不到钱就不回去了。” 钦州交警:已构成逃逸
[打印本页]
作者:
海狮8号
时间:
2024-8-15 18:03
标题:
“取不到钱就不回去了。” 钦州交警:已构成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选择铤而走险,一“逃”了之
殊不知,法网恢恢
肇事逃逸将面临
更加严重的处罚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现将钦州本地相关案例曝光如下
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曝光台
案例一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2024年7月16日12时05分,谭某某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在钦州市人民路与新兴街路口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发生事故后,小轿车驾驶人未做停留选择驾车逃逸。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接警后,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锁定涉事驾驶人谭某某,并通知其到案。
7月30日,涉事驾驶人谭某某到案。经查得知,谭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因发生事故后内心害怕慌乱便选择驾车逃逸。8月9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谭某某处于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且谭某某因肇事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案例二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2024年7月13日05时许,一辆白色小汽车在钦州市三马路与人民路路口与一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8月1日,涉事驾驶人刘某某到案。经询问得知,刘某某从租车行租赁汽车欲一早驾车去看日出,从人民路往南直行,在三马路路口左转与行人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因身上没有足够的钱赔偿医药费,随后驾车离开现场欲取钱与伤者协商,后因取不到钱便决定不回事故现场,驾车离开。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刘某某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驾车独自离开,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8月8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刘某某处于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一
有关用词的含义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正确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帮助。
三
肇事逃逸的后果
01
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驾驶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驾驶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02
行政及刑事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规定,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03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04
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由车主自行掏腰包。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切莫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来源:钦州交警
作者:
盒盒酥
时间:
2024-8-15 18:23
你们说逃逸的人是吓傻还是冷血得压根都不想负责任呢
作者:
海狮8号
时间:
2024-8-15 18:38
没想到这样的人这么多
作者:
剑桥五杰
时间:
2024-8-15 18:50
到处都是天眼,逃也逃不掉的,逃逸的责任更加重
作者:
OO凌
时间:
2024-8-15 19:37
逃逸必须严重处理
作者:
不及格的宝贵
时间:
2024-8-15 20:11
小事情,搞这么大事...
作者:
昵称五个字
时间:
2024-8-15 20:56
安全驾驶安全驾驶
作者:
kongxiao
时间:
2024-8-15 20:58
路过凑个热闹
作者:
Harny
时间:
2024-8-15 21:00
作者:
MrJeans
时间:
2024-8-15 21:05
真是倒霉!!!日出没看成,还倒贴
作者:
猴头山小野猪
时间:
2024-8-15 21:12
经典丰田,最近经常这几款丰田车无牌或挡牌在晚上开快快或者变来变去换道,已经影响到安全了
建议查查
作者:
猴头山小野猪
时间:
2024-8-15 21:13
估计都是未成年租开的
作者:
太阳是我搓圆的
时间:
2024-8-15 21:33
一般都是先走为妙,能逃就逃,逃避责任!希望多装点网眼
作者:
思慕的人
时间:
2024-8-15 22:02
好好开车不好吗
作者:
1812026605
时间:
2024-8-15 22:06
不逃逸只是个交通事故,逃逸了性质就变了
作者:
简单的快乐、
时间:
2024-8-15 22:30
作者:
Sharapova
时间:
2024-8-15 22:46
上次我那单中山路逃逸,交警一大队都不拘留,司机逆行逃逸,在交警队还骂骂咧咧,连个道歉都没有,交警给出的理由是你伤的都不重,连伤情鉴定都不做直接判断了,不用拘留。想问一下图里伤的多重需要到拘留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作者:
天下雨
时间:
2024-8-15 22:58
一定要严惩
作者:
guodong300
时间:
2024-8-15 22:58
一辈子有案底,活该
作者:
毛二三
时间:
2024-8-15 23:27
抓到肇事者是好事
作者:
情痴大圣
时间:
2024-8-15 23:55
撞人逃逸罪加一等
作者:
阳光帅水手
时间:
2024-8-16 00:23
抽根烟压压惊
作者:
人人退一步吧
时间:
2024-8-16 00:27
肇事逃逸被找到了还嬉皮笑脸,严惩不贷
作者:
屚?
时间:
2024-8-16 00:27
啥年代了还跑的掉?
作者:
萧萧大虾
时间:
2024-8-16 00:52
作者:
捉蚊子的猫
时间:
2024-8-16 01:20
还是开我的小电驴稳妥
作者:
烂番茄
时间:
2024-8-16 01:48
什么情况?
作者:
爱谁我决定
时间:
2024-8-16 02:17
租车看日出。。。。
作者:
linrongjuan1
时间:
2024-8-16 02:37
跑啥,跑了保险就不赔了
作者:
tzjxz
时间:
2024-8-16 02:37
现在都有天网还逃得了?本来是有理的,逃了就全责了
作者:
amwhsm
时间:
2024-8-16 02:45
这么倒霉
作者:
紫羽翼
时间:
2024-8-16 03:13
安全驾驶千万别分心
作者:
陈-家驹
时间:
2024-8-16 04:54
肇事逃逸,保险不仅不赔钱自己也要面临法律的处罚,真是得不偿失
作者:
爱美丽o
时间:
2024-8-16 04:54
为我大钦州交警点赞
作者:
我爱明暄宝宝
时间:
2024-8-16 06:38
害人害己
作者:
沉默的水手
时间:
2024-8-16 06:39
肯定喝酒了
作者:
jun84
时间:
2024-8-16 08:43
傻的撞到人逃逸 全则 怎么想的不明白
作者:
czwzg
时间:
2024-8-16 08:43
交规还没有学好啊
作者:
熊初墨
时间:
2024-8-16 09:43
Sharapova 发表于 2024-8-15 22:46
上次我那单中山路逃逸,交警一大队都不拘留,司机逆行逃逸,在交警队还骂骂咧咧,连个道歉都没有,交警给出 ...
估计是认识人的,连交警一起投诉
作者:
yan12345
时间:
2024-8-16 09:56
法网恢恢
作者:
南江
时间:
2024-8-16 10:24
还是要好好学好交规再上路
作者:
路上的孤独者
时间:
2024-8-16 11:43
作者:
兜兜liu
时间:
2024-8-17 00:30
金穗街与兴业路交界十字路口周边更加够呛,白天是流动水果摊在这里堵,晚上是烧烤夜市摊搞得乌烟瘴气,这里的居民不但是出入受堵,而且回家了还不得安生,紧闭窗门防止四处漂来的恶臭毒油烟,凌晨时分还有猜码喝酒声,而且还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住在这里的几个小区居民真是苦不堪言。
作者:
前男友,
时间:
2024-8-18 18:29
钦州好多未成年叫朋友帮租车。在钦州市区拆牌开得飞快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