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楼叶禄于2011-07-18 22:51发表的 : 打倒楼主,买卖不分,我帮你改好了,条件系下次钓鱼回来,执两条大条个比我煮汤得啦
引用第6楼教父于2011-07-18 23:55发表的 : 有开始勒索啦,,呵呵,,楼主,,你给啊条我,我就保护你,,某惊禄叔公淫威!呵呵
引用第9楼探索者于2011-07-19 15:14发表的 : 系个某,啊100就电我。1867776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