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微微的微笑 于 2009-7-12 23:46 发表 都吃个遍,但是某些店家不给发票,尤其是说有了贵宾卡打折后就“明正言顺”的拒绝,其实每个消费都有权利要求店家给予发票,这是作为纳税人应该做事情~~~~~~~~食友们,一定要杜绝偷税漏税的行为~~
原帖由 伺机而动 于 2009-8-7 00:20 发表 菜不好吃,还离了婚,只有不懂内情的人才贪“幸福”两字去哪结婚啦! 这个不认同,除结婚酒外生意一般般——怎能做龙头?如果非说是龙头哪也是过去式的!
原帖由 马特特 于 2009-10-30 01:16 发表 新阳街和民福路交界的那家老保大排档跟一马路下一点旧米行那家老宝(七叔)大排挡,根本就不是一家人来的,而且问过是毫无关系的,七叔是开了一家分店,就是一马路往公园去的那边,原来生辉大排档那里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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