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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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仁帅韩
时间:
2009-8-16 17:00
标题: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在先秦儒家中,孔子将“仁”理解为爱人之心、孝悌之情和忠恕之道,强调“为仁由己”,但是爱人之心、孝悌之情和忠恕之道究竟是“生而知之”,还是“学而知之”,孔子却未曾明言。子贡在《论语·公冶长》中说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可见孔子没有直接论及人性与天命之间关系的问题。直接论及人性的是继承孔子思想的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告子和荀子。
孟子认为“善”的本质分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是为“四端”。“端”是起点的意思,孟子认为只要努力地把四端扩充,即道德实践,就可成就德性。 然而,既然“善”早已存在心中,为何还有那么多人行恶呢? 孟子忽略人的自然本能的属性,认为人之所以不善,是因为受到私欲所蒙蔽。 孟子的辩证是不完善的,如果人性本无欲望(生理需要),私欲不是人的自然本能,人的本性是仁、义、礼、智,有此四端作为起点,人怎么会能让私欲蒙蔽呢? 孟子的观点也不符合现实。现实中两个呱呱落地的双胞胎,对喝奶这一本能绝不会表现出象孟子所设想的礼让。 针对孟子提出的"性善论",荀况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性恶论"。他认为,人的本性就是"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和"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的自然属性,这些自然属性只有通过封建伦理道德来严格加以限制,才能变成性善的,才符合封建礼仪。因此,荀况特别注重后天学习教育的作用,从而批判了孟子宣扬的"天赋道德论"。荀况谈论人性,虽然只注重人的自然属性,而忽视了人们的社会性,但他能从人对物质生活的基本要求作为研究人性的出发点,反对孔孟空谈仁义道德,无疑具有唯物主义的性质。 荀子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有欲望的本能心理,若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发生争执。荀子的辩证符合现代心理学的观点。荀子主张人性本恶,须要由圣王及礼法的教化,来“化性起伪”使人格提高。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在如何治理国家问题上,荀况提出了"重法爱民"、"赏罚严明"的政治纲领。荀子的主张不但对当时乃至现代教育与法治仍具有重大意义。 有人问:“如果人性本恶的话,到底是谁第一个去教导人要行善的呢?”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如果不懂得为何能发展到有一个人站出来教导人要行善的话,那么他永远也不会真正懂得为什么要行善。正是因为没有真正懂得为何要行善,所以只好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由此就不需要再去思考为什么要行善。认为人性本善,不需要教化就已经是善的,所以人要行善是天经地义的,是不需要思考与论证的。人性本善成为这部分不理解行善的真正意义的人或知而避认的人为自己开出的简单的答案。 要理解为什么本能中有原始欲望(恶源)的人,能够领悟要行善,并能主导教化子弟向善与修善。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先搞清楚“人性是什么”,如果人性本身是什么尚未搞清楚,其善恶性质与发展规律便无法正确去理解。 在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性是人类在自身发展中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本质属性。 人类所处的环境便是社会环境,人类正是在社会环境中领悟到人的本能欲望的满足方式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得到发展,使其适应社会环境。而人类的领悟能力与其他方面的能力存在个体的差异,于是能力强势者起到主导作用,首先起来领导与统治其所在的群体,并组织教化这一群体,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持与发展。而如何去教化,教恶还是教善,这就得先从统治者自身利益出发,对外要恶,对内要善。对外恶,才能扩张势力,对内善,才能维持秩序。所以人类到现在为止,虽然高度民主与文明,但仍然存在战争。 人类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智力也在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能够领悟并具备主导力量,于是独裁受到挑战并瓦解,使社会发展趋向于民主与和平,不断形成与完善新的社会秩序。而社会规范是社会保持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社会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力量使社会成员掌握并形成信念、习惯和传统,以约束个体行为,调节各种社会关系。所以即使人性本有万恶之源的欲望,但人类不断的教化使欲望得到约束,进而建构和谐社会。所以需要教育,需要法律。如果没有教育、没有法制、没有舆论力量,那么人的欲望得不到有效的约束与自我克制,人的恶行就会因欲望而起,这个社会就会恶化,以至动乱。 象前面提到两个呱呱落地的双胞胎,在没有经过教育之前,他们表现出的是人的生理本能,所以喝奶不会表现出“善良的礼让”。虽然喝奶这一生理本能不属于“恶”的行为,但所有的恶都是因欲望而起,而欲望是人的生理本能。所以说人性本身具有恶的因素所在。人所表现出来的礼让以及其他善行,都是经过良好的教育与学习才产生的,而不是天生的。 认为人天生就善良,只会误导教育者,使其疏忽教化的重要性,而使受教人本性中的欲望得到轻度约束或者不受约束的体验,进而形成恶习,这是不可取的态度。现实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有些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非常乖,非常善良”,于是对其没有进行太多的管教,任由其自然发展,甚至听到别人举报其孩子的不良行为时,家长表现出袒护孩子,不相信其孩子“有那么坏”,并指责举报者栽赃冤枉。于是更加助长其孩子的“恶”性发展,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而那些相信自己孩子可能有“恶行”的家长,听到别人的举报,就会非常看重和调查追究孩子责任,完成教导的作用,使孩子习得“恶行”会受到惩罚的经验,进而习得控制本能的欲望,使欲望的满足方式不会触犯道德规范。真正的善行是建构在这一基础上,继续受教育和社会体验才能领悟和实施的。 人的本性中的“恶”仅是一种潜在的诱因,“此恶”非“彼恶”,这个由生理属性亦即本能欲望所构成的“恶”的诱因,与破坏公共利益、伤害他人的“恶”是有区别的。这种诱因在程度上不足以构成人格,也就是说在教化与影响之前,人的本性与行为尚未发展成符合我们所定义的“善”或“恶”的标准。再加上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动物,而道德是社会化的,社会实际上是先于个体而存在的,是个体将社会道德规范逐渐内化,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高水平的道德行为来自道德习惯的养成。 所以严格来说,人性本无善恶之分,善与恶都是后天的教化与环境的影响产生的。 就象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说的那样:“给我一打健全的婴儿和我需要的特定环境,我可以保证,在其中随机选出一个,训练成为我所选定的任何类型的人物 – 医生、律师、艺术家、巨商人,或者乞丐、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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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仁帅韩 于 2009-8-16 17: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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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三世魔
时间:
2009-8-17 14:24
:人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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