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6楼zhr_127于2011-10-17 10:25发表的 : 我觉得这次活动既然是由钦州摄影协会协办,钦州摄影协会的人作评委,那么摄影协会的人就不应该参加比赛,而是把更多的机会让给其它摄影爱好者,这样才体现出比赛的公平性。就好象是老师自己出题,自己考自己改分一样。
引用第9楼沧海一声笑于2011-10-16 08:11发表的 : 看了偷拍的高论,想说几句,我有熟人同时得两个奖,但绝非什么协会的人。“香溪之夜”拍于中秋晚会,那天我也去了,画面中的效果应该是把机架在合适位置,用小光圈。长时间曝光所得,流光溢彩是现场的灯光以及汽车等光源留下的光斑,一定让你看到才是真的吗?得奖作品应该都有他的亮点。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当然艺术品很难有刚性和绝对的评判标准,仁者见人,智者见智吧。以平常之心对待赛事,交流学习,千万不要不懂装懂,班门弄斧让人耻笑,你说是吗,小野先生。。。 。。。
引用第45楼水长东于2011-10-18 15:05发表的 : 偷拍君能直言评论这次活动及有关作品,本着交流提高的心态是好的。但友君某些看法,我不以为然,认为这是不算问题的问题。其实夜景的流光溢彩,架起脚架利用小光圈慢快门完全做得到,并非后期有意为之;而广角镜头的夸张变形,也是一种艺术手法,正所谓精彩纷呈不是更好吗?何必死板规范呢?并且每个活动都有主观因素,不可能有绝对公平的。我们喜欢摄影,快乐摄影,能自娱身心,高兴是最大收获,这就足够!获奖固然好,不能获奖也是情理之中,因为每个人的作品都很优秀,但名额有限,落选也不见得自己的作品真的低劣。我对摄影接触时间不长,人又懒,不认真学习,而悟性也差,总是一知半解得,不对之处,敬请原谅。祝你愉快。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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