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跟男人同居了一个月后分手,这男人给了她5000元的分手费,该不该拿? [打印本页]

作者: 黑咖啡    时间: 2009-9-30 14:42
标题: 跟男人同居了一个月后分手,这男人给了她5000元的分手费,该不该拿?
我很好的一个姐妹最近跟她男人分手了,男人很平静地给她5000元,说不想结婚,让她去找个可以跟她结婚的,她跟他同居差不多一个月吧,双方家人都知道,请问 这5000元现金,该拿么????
作者: 黑咖啡    时间: 2009-9-30 14:43
我只是替她咨询下,本人的意见是建议她一定要拿,至少这个男人还是有情有义,分手了还给你一笔钱,不像某些恶心的男人,玩弄了别人感情和身体不说,最后分手还恶语相向,说什么贱货,不值钱,上你都是给你面子!!那种男人是最无耻也最刻薄的,现在他既然为你这样着想,我觉得她应该接受这钱,虽然不在一起了,但是这男人做事情对得起天地良心!!!他还是个好男人,就接受他一份心意好了,这样他心里不会愧疚啊,男方家人也知道他拿了5000出来给她,大家也没什么意见,毕竟这女的当初也是真心对他们儿子的,所以我绝对坚持她一定要拿,别傻了!!!
作者: 一切皆有可能    时间: 2009-9-30 14:43
沙发
作者: 吊带衫    时间: 2009-9-30 14:44
才同居一个月就分手?汗!!
作者: lzg20001231    时间: 2009-9-30 14:45
出于个人良心,适当得了
作者: 逝去的诺言    时间: 2009-9-30 14:45
本人也觉得应该拿。
作者: 我爱范思哲    时间: 2009-9-30 14:49
5000元好多吗?你朋友很急用吗?留下个美好的回忆吧!分手费只能说明她的感情能用钱买到。
作者: 小Q    时间: 2009-9-30 15:0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有钱会不拿?笨啊!大多数都会选择拿的啦
作者: ~相缘咖啡~    时间: 2009-9-30 15:14
很难说,。。。。
作者: speedog    时间: 2009-9-30 15:17
那就收下呗,不过才5000亏了点
作者: 借鸡生蛋    时间: 2009-9-30 15:17
算算市场价130蚊阿晚兼之包食包住~赚了哇!~系该收手辽`
作者: __物竞天择    时间: 2009-9-30 15:23
一个月,无语。
作者: WEN299    时间: 2009-9-30 15:23
拿。不拿白不拿。
作者: 龙少    时间: 2009-9-30 15:25
原帖由 WEN299 于 2009-9-30 15:23 发表 拿。不拿白不拿。
拿了还想拿
作者: Mr.Lemon    时间: 2009-9-30 15:27
一哭二闹三上吊
作者: corr    时间: 2009-9-30 15:37
当然要拿了 不然亏了
作者: captain    时间: 2009-9-30 15:49
不要拿,拿了你就是卖的了,以后你可能就会有一个熟客的,当然,如果本来就是卖的那就无所谓!
作者: 村里的男孩    时间: 2009-9-30 15:49
原帖由 小Q 于 2009-9-30 15:09 发表 有钱会不拿?笨啊!大多数都会选择拿的啦
哇哈哈 傻的不拿
作者: 颜丶莫思    时间: 2009-9-30 15:51
34 5000好多么? 不过有好过某啦!拿又某会话少块肉
作者: 福哥    时间: 2009-9-30 16:14
平均下来,每晚一百六十几,男的蚀底。。。。
作者: h233112458    时间: 2009-9-30 16:15
早知当初,,,,,,现在又何必苦恼呢?/????????? 女孩子要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最起码的是对得起自己,,,,,,,,,,,,,,,,, 现在倒好,,,,真的是赔了身体又伤心....何必呢?
作者: 15606692    时间: 2009-9-30 16:30
如果分手了,拿了这给钱,证明他们以前真爱过吗、
作者: 雪豹    时间: 2009-9-30 16:33

作者: 牛牛168    时间: 2009-9-30 16:45
如果第一次是给了那个男的话·· 5000块就少了点·· 如果不是的话···也就算了··· 如果不是处女··可能这才是分手的关键所在···
作者: 罗罗    时间: 2009-9-30 16:52
LZ你居然同意男人用金钱解决问题,我某识讲,既然不谈婚论嫁,何必玩弄感情,这种男人最可恶!用金钱买得到那不叫感情,叫他去叫鸡.
作者: 钦州港361    时间: 2009-9-30 16:54
看贴文明回帖!
作者: ωǒ留恋←    时间: 2009-9-30 16:57
这个男人那么践踏爱情,把别人付出的感情当游戏, 玩腻了不想跟她在一起就给点钱补偿,让他自己的良心好过一点, 但是女的就太无辜了,爱情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更何况是5000元就打发走这段感情. 如果女人接受这钱就说明他们的感情就值这么一点钱,也不是什么真感情,
作者: feiwu    时间: 2009-9-30 16:58
给那么多.....我跟一个女的睡了一年分了才给200车费....
作者: Gambler    时间: 2009-9-30 17:40
才5000,?··起码要1W啊···
作者: lin5200    时间: 2009-9-30 17:46
文峰路睡一个月都某止5000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9-30 18:04
某要白某要。
作者: 瘦瘦咯肥仔    时间: 2009-9-30 18:21
原帖由 我爱范思哲 于 2009-9-30 14:49 发表 5000元好多吗?你朋友很急用吗?留下个美好的回忆吧!分手费只能说明她的感情能用钱买到。
支持,如果个次收了五千蚊,下次呢,搞搞惯了好容易自己出去挂牌出售咯
作者: 瘦瘦咯肥仔    时间: 2009-9-30 18:27
如果真系要钱个就问只男个罗多地,一只月30日,一般钦州行情250一晚,一只月少少都要企7500阿
作者: 忘记8    时间: 2009-9-30 18:28

作者: 啄木鸟    时间: 2009-9-30 18:38

作者: 江南财子    时间: 2009-9-30 18:52
你不拿我帮你拿,不拿的时候记得叫我帮你拿
作者: Nice-Cola    时间: 2009-9-30 19:20
其实 这个问题很矛盾..不拿嘛 自己感情没了.什么都没了.钱也得不到 . 拿了嘛 又好象出卖身体一样,,难题
作者: qinling    时间: 2009-9-30 19:26
0 0 0
作者: 暗里着迷的你    时间: 2009-9-30 19: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jing910128    时间: 2009-9-30 20:13
哎,女的伤了身体又伤心。 不值得,一句话。不要白不要
作者: pplg    时间: 2009-9-30 20:16
都没弄清楚这个男人是不是真心爱你,想不想和你有未来的,干嘛就和他同居了呢?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了名声~拿不拿这5000块钱,都是亏了女人~
作者: 摇着尾巴的猪    时间: 2009-9-30 20:22
还同居了!!!!
作者: 赖赖    时间: 2009-9-30 20:23
看其自己同点念喂。
作者: 湘湘    时间: 2009-9-30 21:33
原帖由 我爱范思哲 于 2009-9-30 14:49 发表 5000元好多吗?你朋友很急用吗?留下个美好的回忆吧!分手费只能说明她的感情能用钱买到。
支持
作者: 可可慧女    时间: 2009-9-30 22:39
很难说~~~~
作者: 机车手~~FL    时间: 2009-9-30 22:42

作者: yiok    时间: 2009-9-30 22:50
建议掴距几巴掌再拿钱走人!
作者: ~_~MISS    时间: 2009-9-30 23:47

作者: 娇娇    时间: 2009-9-30 23:50
怎么会有这种男人
作者: 伺机而动    时间: 2009-9-30 23:57
要就不拿留个好印象 要就来个狠的拿10万
作者: 炮后集合    时间: 2009-9-30 23:59
故事的主人公有点像“三日”?是的话我建议你拿钱远走他乡,找个地方好好工作,忘了他,一切从新开始。
作者: 疯狂机车    时间: 2009-10-1 00:15
有钱真好,可以常换菜
作者: 魔鬼草    时间: 2009-10-1 00:22
拿就是被那男人包了一个月而已。 不拿就被那男人玩了一个月而已。
作者: 小公主520    时间: 2009-10-1 00:27
唉。。。。不拿。。。她又不是卖身体的。。。为什么要拿,, 他放弃你是她笨。。。 女人生来是给男人疼的。。 不是给男人伤害的
作者: 闲话也说    时间: 2009-10-1 00:31
原帖由 借鸡生蛋 于 2009-9-30 15:17 发表 算算市场价130蚊阿晚兼之包食包住~赚了哇!~系该收手辽`
经济学家
作者: 小公主520    时间: 2009-10-1 00:42
标题: 回复 28# 的帖子
怎么那么像我那个所谓的前男友啊。。**不是人来的
作者: 猪脚粉仔    时间: 2009-10-1 00:44
原帖由 魔鬼草 于 2009-10-1 00:22 发表 拿就是被那男人包了一个月而已。 不拿就被那男人玩了一个月而已。
照个位兄台而言,拿不是不拿也不是····,真是复杂!0 0 如果死死硬是不分手,那后果更严重。。。。。。 锦样个难题,真是难死我地钦州佬啊···
作者: 猪脚粉仔    时间: 2009-10-1 00:47
既然怎么样的选择的后果都是伤害到自己···那么找点实际的补偿吧··· 这个社会,钱毕竟是有9999种用途的···至少暂时安慰一下周围的眼光
作者: 飘漂商务    时间: 2009-10-1 00:50

作者: 肌肉老的初恋    时间: 2009-10-1 02:32
原帖由 我爱范思哲 于 2009-9-30 14:49 发表 5000元好多吗?你朋友很急用吗?留下个美好的回忆吧!分手费只能说明她的感情能用钱买到。
5000蚊某多啊? 叼那咩个 比人家劈了成只月 又要分手 摆明洒洒 某罗对得住自己啊?
作者: 倦语    时间: 2009-10-1 03:36
一个巴掌拍不响,只能怪不开眼……
作者: 言言    时间: 2009-10-1 07:43
拉这男的去毙了!!!同居一个月分手,还拿钱来贱踏人!!!什么东西???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即然要不结婚,即然要分手,为什么要同居???占了便宜还买乖!!!该毙了!!! :
作者: 洪七公    时间: 2009-10-1 09:32
不要跟钱斗。。34
作者: Amor    时间: 2009-10-1 10:58
是我的话我不会要,除非自己先把感情当作一次交易
作者: lly77    时间: 2009-10-1 12:59
如果他是个好男人就不能拿,不然就要拿的哦
作者: 说不出口    时间: 2009-10-1 13:48
钦州的市场价130一炮,二三点以后可以包夜,250—300元。限三炮以内。开红三—五千元。自己算一下,去找他结账!!!!
作者: 鈴婆    时间: 2009-10-1 15:04
某色讲咩好·
作者: 100块钱网游    时间: 2009-10-1 18:16
这男人还是可以的,~~可能在一起一个月,他感觉你朋友不合适她~~缘分啊
作者: 说不出口    时间: 2009-10-1 19:22

作者: beyond_dada    时间: 2009-10-1 20:31

作者: gzkswabc    时间: 2009-10-1 22:20
感情与金钱,人性与兽性。。。。。。。。。。。
作者: 好啊    时间: 2009-10-1 22:20

作者: 今晚为你醉    时间: 2009-10-1 23:08
妖。。。。。。。。
作者: 人不帅有点坏    时间: 2009-10-2 10:32
可怜的女人,钱要不要在你自己,主要是你怎么看待自己的这段感情,而你又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你要拿这5000块也无可厚非 你不拿这5000块相信你也不会饿死 女人都想男女平等,但很多时候却潜意识的把自己当成了弱者。 女人跟男人同居后分手总觉得自己亏了,总想讨回公道!而男人呢?如果有这个的男人我相信等来的一定的别人的不齿。 如果双方都曾经相爱过,现在分手了又何谈亏欠呢?毕竟在一起的时候彼此都快乐过、开心过!唯一有的就是遗憾!
作者: 清风细雨    时间: 2009-10-2 10:57
有钱就该拿,先别管他..
作者: 审仔    时间: 2009-10-2 12:53
就算那 买身费好了!
作者: 小草儿    时间: 2009-10-2 13:38
那就要看你自己咯
作者: 村里马    时间: 2009-10-2 13:42
同居过才知道柴米油盐是什么,拿吧,生活是真实的; 分手了才知道酸甜苦辣是什么,拿吧,缘份也是真实的。 你朋友不适合他!就算给自己一点安慰,也是男人对自己良心的安慰!
作者: 八角楼    时间: 2009-10-2 22:38
每晚166.666667纹大洋,值!
作者: 钦州村妹    时间: 2009-10-2 23:24

作者: 做工佬    时间: 2009-10-3 13:43
如果要个话,就要算个清楚啦,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人不向钱看的
作者: 樂樂琪璍    时间: 2009-10-3 21:43
不要,绝对不能要,把我们女人都当成什么了!!
作者: 说不出口    时间: 2009-10-4 00:01

作者: 包不同    时间: 2009-10-4 10:02
不拿心不甘,拿了把自己当成“鸡”,自己考虑吧。如果我是那个男人,我不会如此给现金,给个价值相当的金饰,让她自己卖去套现……
作者: 荔地艾    时间: 2009-10-4 10:31
不应该拿,拿了你就没尊严,跟J差不多了,不拿你们还是对等的,最好把钱当面仍到那男的脸上。
作者: lizhi    时间: 2009-10-4 10:31
学MXM牛崽个 “我已经麻木了 灌水螺分!!!”
作者: lizhi    时间: 2009-10-4 10:31
学MXM牛崽个 “我已经麻木了 灌水螺分!!!”
作者: 雨后春笋    时间: 2009-10-4 11:30
生要爱得你死我活```感情的付出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作者: 风吹裙起PP凉    时间: 2009-10-4 12:47
把5000蚊换成硬币砸S其,丢下一句:你自找的 虽然心很痛,但起码拿回了起码有的尊严 [ 本帖最后由 风吹裙起PP凉 于 2009-10-4 12:49 编辑 ]
作者: 零下E度    时间: 2009-10-4 13:03
0 0 0 拿了把
作者: 鲍鱼煮糖水    时间: 2009-10-4 14:11
相当无语。。。
作者: qw789456    时间: 2009-10-4 14:29
标题: 拿多的,,,,,,,,,,,,,,,,,,,,,,,,,,,,,,,,,,,,,,,
拿多的,,,,,,,,,,,,,,,,,,,,,,,,,,,,,,,,,,,,,,,
作者: 淡然    时间: 2009-10-4 14:54
随便拿不拿
作者: haifeiou    时间: 2009-10-4 20:02
楼主别把北海365的贴拿来这里啊!!!
作者: 297535386    时间: 2009-10-5 00:10
5000当嫖鸡
作者: 孤鸿缥缈    时间: 2009-10-5 01:11
这年头,什么费都有
作者: 这生何求    时间: 2009-10-5 11:22
比文峰路的有档次某,有就值得!
作者: 陈飞    时间: 2009-10-5 11:32
0 0 0 0
作者: 朵赏观    时间: 2009-10-5 11:59
无语
作者: 443622531    时间: 2009-10-5 12:48
说实话,有钱不拿白不拿,但是你不觉得,都同居一个月了,就分手,还拿钱给你,你不觉得这是在侮辱你吗?5000块算什么,有本事拿五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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