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血的教训,血的代价。。。 [打印本页]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5 23:14
标题: 血的教训,血的代价。。。
十号与的LP一道往浦北走,在一段视觉与路面都非常好的情况下,我摔车了,狠狠地摔。。。 神马也受损,但不大碍,摔歪的车头让我踢了几脚就继续上路了。。。 原因:一辆同向的电动车,在我即将超车时突然偏左,我立刻松油门同时点刹,随后偏向右边,想避开与电动车发生碰撞。 但此时电动车又偏回右边,电动车后面搭的杂物刮着我车左把手,随即神马摔了,我两公妈也摔了。。。
作者: 断线    时间: 2011-11-16 01:26
上个月 由于不知道车性能一扭油门前轮起地落地时打滑 摔得满手伤疤 前几天又见惊心一面 从二桥一路跟着俩摩托车飙下来 到红绿灯 这家伙不减速撞了一俩右转的小车 下车上前一看 一边脸面色已白 一边脸满脸血迹还带个窟窿 开车到路口还是减速为妙
作者: 啊发    时间: 2011-11-16 07:48
狠狠地摔
作者: 迈出你的左脚    时间: 2011-11-16 08:08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08:22
引用第1楼断线于2011-11-16 01:26发表的 : 上个月 由于不知道车性能一扭油门前轮起地落地时打滑 摔得满手伤疤 前几天又见惊心一面 从二桥一路跟着俩摩托车飙下来 到红绿灯 这家伙不减速撞了一俩右转的小车 下车上前一看 一边脸面色已白 一边脸满脸血迹还带个窟窿 开车到路口还是减速为妙
安全驾车永记心中, 提高技术少犯错误。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08:24
引用第2楼啊发于2011-11-16 07:48发表的 : 狠狠地摔
不摔,没有教训!没有经验!
作者: 花蟹    时间: 2011-11-16 10:16
神马脱缰乃系由这辈类忽左忽右而造成的?何堪神马?不由主使了!
作者: chnlynx    时间: 2011-11-16 11:20
看到摩托车塑料件的磨损程度,可想而知当时倒地滑行了蛮远的。老聂膝盖没受伤吧?
作者: chnlynx    时间: 2011-11-16 11:22
我在急弯下坡路段摔过,至今心有余悸
作者: 94941    时间: 2011-11-16 12:29
好久没有去公社了,忙的晕头转向 改天有空去公社跟老聂喝茶才行
作者: 不必在意    时间: 2011-11-16 13:14
老马失前蹄,神马变浮云。
作者: 以色猎人    时间: 2011-11-16 14:24
哎,幸亏没事,
作者: 人家个仔    时间: 2011-11-16 20:27

作者: 逍遥自在    时间: 2011-11-16 21:10
《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和非机动车参与道路交通的主要特点是————行走随意性大,方向多变!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17
引用第6楼花蟹于2011-11-16 10:16发表的 : 神马脱缰乃系由这辈类忽左忽右而造成的?何堪神马?不由主使了!
看来电动车是摩托车的死敌啊!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21
引用第7楼chnlynx于2011-11-16 11:20发表的 : 看到摩托车塑料件的磨损程度,可想而知当时倒地滑行了蛮远的。老聂膝盖没受伤吧?
几米远的滑行,与公路中心线几乎平行。膝盖戴有护膝倒没事。但护膝的塑料件被磨得像新的一样!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22
引用第8楼chnlynx于2011-11-16 11:22发表的 : 我在急弯下坡路段摔过,至今心有余悸
记忆犹深 前车之鉴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24
引用第9楼94941于2011-11-16 12:29发表的 : 好久没有去公社了,忙的晕头转向 改天有空去公社跟老聂喝茶才行
忙,好啊! 让衫袋胀些~~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26
引用第10楼不必在意于2011-11-16 13:14发表的 : 老马失前蹄,神马变浮云。
什么马都会失蹄,浮云永远是浮云!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28
引用第11楼坏男人6于2011-11-16 14:05发表的 : 老聂没事吧
老聂没事,聂嫂有点事了!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29
引用第12楼以色猎人于2011-11-16 14:24发表的 : 哎,幸亏没事,
有惊无大险~~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30
引用第13楼人家个仔于2011-11-16 20:27发表的 :
教训-----没打喇叭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6 22:32
引用第14楼逍遥自在于2011-11-16 21:10发表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和非机动车参与道路交通的主要特点是————行走随意性大,方向多变!
防不胜防的----多变
作者: 华~仔    时间: 2011-11-16 23:20
nao死滴开电动车的,特别是娘妈开电动车,还有老人开也是。。。。惹不起,躲不掉。
作者: @蜂鸟    时间: 2011-11-17 01:54
聂嫂重伤滴!老聂大意了
作者: 公社小霖    时间: 2011-11-17 21:05
平安是最好的 当听到 Q姐讲老聂摔了 大家不能平静
作者: 不讲义气    时间: 2011-11-17 22:30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
作者: 花花统御    时间: 2011-11-18 10:28
安全摩旅,平安回家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18 22:37
摔车很正常, 但,如何让自己摔得聪明起来!
作者: 公社小霖    时间: 2011-11-20 16:46
好得个对靴力哦
作者: 华~仔    时间: 2011-11-20 16:59
靴子得分
作者: 糖巧    时间: 2011-11-20 19:15
经验十足,也做足万一的准备。不过与电动车平行行车的时候搞成这局面只能说你大意了!开摩托车我总记住几点:四轮的,快速车我让,慢车挡道我会选择直道确定前面没车加速超之。对面来车有可能占道的闪下灯,电车摩托车行人我全归到一类:不可太靠近。不超之便让其超之!逢近路口,与相近的车、人必然保持车距。万不可选择路口位置超车。看别人车行车轨迹,看别人脑瓜子动的时候便是别人有可能转弯时。不可靠近。便是防止发生楼主这样的情况! 总结:开摩托车感觉预判最重要。反映能力要一流!遇险能镇定!便能逢凶化吉!
作者: 八月十五    时间: 2011-11-20 23:05
既不打喇叭,左边眼看超不了,还要硬往右超,牛人呐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21 08:24
经验之谈,多看多受益!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21 08:26
引用第33楼八月十五于2011-11-20 23:05发表的 : 既不打喇叭,左边眼看超不了,还要硬往右超,牛人呐
错误的判断错误的操控!
作者: 开口枣    时间: 2011-11-21 17:35
靴督系真皮个!
作者: 不再想起    时间: 2011-11-22 15:03
老聂没事吧?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22 19:08
引用第37楼不再想起于2011-11-22 15:03发表的 : 老聂没事吧?
擦伤点手皮,没事的。 谢谢你的关心!
作者: 骑摩托的活佛    时间: 2011-11-23 20:41
有点后怕。
作者: lnie    时间: 2011-11-23 21:25
引用第39楼骑摩托的活佛于2011-11-23 20:41发表的 : 有点后怕。
怕是不必要的,小心是必要的!
作者: 你纳比我叼·    时间: 2012-2-15 11:24

作者: caicai520743    时间: 2012-2-16 14:00
挺严重的呢
作者: 文峰路挨捉    时间: 2012-2-16 19:07
聂叔叔,可某可以打上马赛克啊`````` 好血腥啊``````后生哥睇到心理有阴影啊`````
作者: 文峰路挨捉    时间: 2012-2-16 19:11
摩界的泰山北斗,我的精神领袖!聂叔,安全第一啊!
作者: 白衣少年    时间: 2012-2-16 22:33
车速过快老兄
作者: 海里沙    时间: 2012-2-16 22:39
大喇叭是必需的
作者: 大桥    时间: 2012-2-17 10:10

作者: lnie    时间: 2012-2-17 11:14
引用第43楼文峰路挨捉于2012-02-16 19:07发表的 :          聂叔叔,可某可以打上马赛克啊`````` 好血腥啊``````后生哥睇到心理有阴影啊`````
引以为戒~~警钟长呜
作者: lnie    时间: 2012-2-17 11:19
引用第44楼文峰路挨捉于2012-02-16 19:11发表的 : 摩界的泰山北斗,我的精神领袖!聂叔,安全第一啊!
安全第一--------是对车手的基本要求吧! 让大家共勉!
作者: 家有小桦    时间: 2012-2-17 22:26
弱弱问一句当时的车速多少呢,心静自然车定。。。不要太信技术,有次就在一桥头的位置{在江滨路横穿一桥},本来都可以在相向的两台公车之间穿过,冷不防一摩的加速行驶{当时系公车遮挡了摩的},阻挡去路,差D子就着两友公车夹肉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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