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人又成了弱者,北京首例争房案,女方败诉 [打印本页]

作者: ckm8888    时间: 2011-12-21 15:42
标题: 女人又成了弱者,北京首例争房案,女方败诉
因是外地人没有北京户口,房产证上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现在丈夫要求离婚想独占该房,为此荆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共有产权。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依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定涉案房屋应当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判决驳回荆女士的诉讼请求。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后,本市首例相关案件。   只想说有些男人真的很渣,女人付出的就不是钱么,装修这种不值价的东西,现在也要十来万吧,不是我们女人想要怎么样,难道还贷钱就不是钱了,要想证上没名,除非全款,即使男方出钱还贷同理。图你房子的女人不会和你过一辈子的,要想清楚这一点啊。
作者: mx988    时间: 2011-12-21 15:42
沙发
作者: 夜游神    时间: 2011-12-21 15:42
男人永远靠不住 女人须自强
作者: cza19613    时间: 2011-12-21 15:42
这个案子最好还是男的胜诉比较好,假如是女的胜诉了,以后拜金女会更多,会导致女性在结婚时只向金钱看齐
作者: 沙儿菲菲    时间: 2011-12-21 15:42
作为家庭主妇型的女人就太可怜了,女人的青春是钱买不回来的。。。。。。。。。。。
作者: sfers    时间: 2011-12-21 15:42
我认为:1、首先要看准男人,不要被他手上的房子迷惑。2、如果准备跟他过一辈子了,一定想好,要不就让对方把自己名字添上去,要不就重新买房,住在别人家中总不是个事,别人想把你扫地出门就能把你扫地出门。3、要为自己留条后路,男人,总是不能100%相信的
作者: 哭龙宝    时间: 2011-12-21 15:42
杯具了
作者: kenzo    时间: 2011-12-21 15:42
一直纠结的事情啊!!!
作者: hnza    时间: 2011-12-21 15:42
这个问题实在是……
作者: 扫图天下    时间: 2011-12-21 15:42
只能说明男人和女人一样不可靠!
作者: fishwalker    时间: 2011-12-21 15:42
作为家庭主妇型的女人就太可怜了,女人的青春是钱买不回来
作者: pencilline    时间: 2011-12-21 15:42
女人还是要靠自己,自己赚钱买的房子最可靠,要么就要求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
作者: dzyxp    时间: 2011-12-21 15:42
不要惯女人强势啊,被逼的啊!
作者: ant161    时间: 2011-12-21 15:42
女人当自强。
作者: rooky123    时间: 2011-12-21 15:42
女子当自强吧
作者: dufancy    时间: 2011-12-21 15:42
哥给的不是分,是支持
作者: 戒不掉的爱    时间: 2011-12-21 19:20
新婚姻法拟定的人估计没几个是女性,所以才不会管你们女人的死活呢。女人还是婚前精明点,该要的还是得要,这年头做无私的好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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