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买个婚房:婆家人步步精心,各种雷人规定全部上台
[打印本页]
作者:
ma3721
时间:
2012-1-29 10:19
标题:
为买个婚房:婆家人步步精心,各种雷人规定全部上台
刚结婚不满一个月,本来应该是蜜月期的我,却一次次遭到婆家的“非人”打击。 雷人一:按理说父母这辈子给儿子买套婚房是再正常不过,房主就是儿子和媳妇的,但是我婆家的做法真的太超乎常人了,贷款24万,自己首付22万,总价46万的毛坯房,竟然在房产证上写着公公婆婆以及老公三个人的名字。三年之内还不允许媳妇名字加上去,要加名字还有条件,必须还清房贷和外债,三年之后才能加。 雷人二:结婚了就是一个整体,家里大大小小的事物就应该由小夫妻两人共同承担,共同分享。大婚当天收到的一半红包,就被老公拿去付酒水钱和婚前定的婚庆费用,说是要为他父母承担一部分债务。不仅如此,婚前介绍人再三申明,男方家里经济状况属于中等偏上,除了房贷,没有其他外债。婚礼翌日,公婆态度比较强硬地告知我还要另外替他家人承担六万元债务,他们承担四万,共计十万元外债(装修婚房 结婚借款费用)。PS:婚房是我跟老公认识一年之前就已经买了。 雷人三:工资卡上交是老公婚前就自觉提出来的,新婚当晚,老公居然一改常态,说“工资卡要三年之后才能交,上交也可以,你必须每年替我父母承担两万元债务,一共偿还三年,房贷不算。”几天后,认识到理亏的老公算是主动地拿出工资卡,可更可笑的还在后头——我竟然不知道他们这家人还另外留着一招,工资存折还是在他母亲那儿,每个月交纳的住房公积金还是由他母亲去交,死活不肯由我去交,而且也不肯给我个理由。房子加名在婚前是老公自己提出来,要把我名字加上,今后两人共同还房贷,现在又变了,三年之后把债务(六万元外债 18万元房贷)替他们还清了,才能把媳妇和生的孩子的名字加上。PS:我们属于新婚,尚未怀孕生子。 这家人的种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雷人之举,真可谓是“步步精心”。这样的婆家,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婚姻,我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作者:
rooky123
时间:
2012-1-29 10:19
当初只顾下体爽,如今对房空悲切
作者:
yu2637
时间:
2012-1-29 10:19
还结毛线啊
作者:
leicar9
时间:
2012-1-29 10:19
鄙视
作者:
双子119
时间:
2012-1-29 17:32
作者:
茶茶香
时间:
2012-1-29 17:39
马上离婚,以免造成更大的杯具,这种家庭不宜生活,趋年轻赶紧另找一个。
作者:
若雅
时间:
2012-1-29 17:44
惨了,真是步步惊心啊,
作者:
羽球
时间:
2012-1-29 17:50
我是结婚8年房子才给加老婆名,十年才买车给老婆开,知足吧!如果您没出过钱就没有发言权
作者:
良药苦口
时间:
2012-1-29 18:04
作者:
xm356567783
时间:
2012-1-29 18:07
= =什么老公什么婆家,都是浮云,不离的话估计后头还有更雷人的举动等着你
作者:
大海边人家
时间:
2012-1-29 18:30
去给你老公戴绿帽。当作报复。
作者:
赖上你
时间:
2012-1-29 19:03
估计LZ也熬不了几年就要离婚的了,生活在这种水深火热的家庭,迟早会疯掉
作者:
momo
时间:
2012-1-29 19:21
标题:
Re:【小鬼当佳】新年到,穿新装,穿唐装过年咯...!!
赶紧离婚,趁还没孩子赶紧闪人。要是以后又孩子了,你婆家的花招估计更多,现在只是你个人问题还可以熬,但以后关系到孩子身上你更加想走也不行不走也不行,到时候你肯定疯掉
作者:
水与彩的艺术
时间:
2012-1-29 19:27
有种骗婚的感觉
作者:
买火柴的小女孩
时间:
2012-1-29 19:40
自己赚钱自己买不行了,不用看别人的眼色,想住房子不想花钱也是要有付出的,现在法律不一样了。世界上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
作者:
花鸡螺
时间:
2012-1-29 19:56
婆家的事一概不理,贷款由他们自己还,别指望加上名字。自己搵钱自己花。
作者:
移动的鱼
时间:
2012-1-29 20:03
作者:
天使的情人
时间:
2012-1-29 20:20
累死人了,这是什么家庭啊
作者:
大村老
时间:
2012-1-29 20:21
一个字;离
作者:
3百6十良民
时间:
2012-1-29 20:34
我只系路过顺便来要分的
作者:
小小清
时间:
2012-1-29 21:17
作者:
流星的爱
时间:
2012-1-29 21:22
你说得呀!不加名字上去,那我的钱你们也不要管我怎么用!反正这房子没我的名字我为什么要放钱进去?
作者:
电影导演
时间:
2012-1-29 21:28
转帖转帖,又是转帖。。我日
作者:
阿普1
时间:
2012-1-29 21:57
楼主也不要太在意这些东西,老公人都是你的了,还有什么不是你的啊,再说你也不仅仅打算和你老公过两年就算了吧,所以三年后房子会有你的名字也没什么要紧,不要为钱伤了两夫妻的和气,多想老公的好,少想老公的钱,会幸福的。
作者:
笑仓天
时间:
2012-1-29 22:22
结婚用的房子都要父母负担你们也太孝顺了吧?
作者:
钦州土博士
时间:
2012-1-29 22:56
楼主你想得倒美,自己不出钱,还想要房子,不如去傍富人。 为什么你不出钱,房子一定要写你的名字,换你自己,你能做到这点吗。 刚结婚,就想打家公家婆的主意,靠他们,不如靠自己。 他们不用你出钱,就算不错了。 换做我,有现成的就好,然后自己的钱自己花。 楼主的权力观也太强了,刚结婚,就想收存折。 想不到,你这种女人,也好意思发贴出来。
作者:
钦州土博士
时间:
2012-1-29 23:00
现在我的房子是岳父买付的首付,我来装修和还货,都没有我的名字,我还不是这样过来了。
作者:
钦州土博士
时间:
2012-1-29 23:01
感觉到买心房还要老人的帮助,幸福之余,还是内疚的。
作者:
钦州街烂仔
时间:
2012-1-29 23:39
估计LZ也熬不了几年就要离婚的了,生活在这种水深火热的家庭,迟早会疯掉
作者:
兽人33
时间:
2012-1-29 23:53
作者:
7086
时间:
2012-1-30 00:20
其实名字并不要紧,要紧的是你自己怎么想而已。
作者:
小西门
时间:
2012-1-30 00:21
慢慢你就识地嘢仔锦要哦,要离就快地`···跟尾仲有得你受,雷死你都有
作者:
陈家仔
时间:
2012-1-30 01:04
作者:
水中漂
时间:
2012-1-30 01:51
作者:
叶禄
时间:
2012-1-30 08:01
婚前婚后,你们俩家都太在意钱了,像我跟我老婆,买的房子名字是我的,她也没说要改呀,工资各拿各的,有事AA制
作者:
老戳头
时间:
2012-1-30 08:24
作者:
桃木剑
时间:
2012-1-30 08:31
男方家根本就没把你当人看,你在这个家是一点地位都没有,在他们眼里你只是一个生育的机器
作者:
txl
时间:
2012-1-30 08:45
标题:
回 29楼(叶禄) 的帖子
支持AA!
作者:
陈5588
时间:
2012-1-30 09:45
婚姻就是一个坟墓啊!
作者:
zhangfangfang
时间:
2012-1-30 10:20
要想做主,自己就要出钱。无钱就没有发言权。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2-1-30 10:29
作者:
li888888
时间:
2012-1-30 10:45
我的结十几年了房子还不是只写老公一个人的,男的来当家,孩子姓也跟着男方,其实中国还严重存在重男轻女现象,很普遍。
作者:
天火
时间:
2012-1-30 11:01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谁有钱谁话事!
作者:
viewsonic
时间:
2012-1-30 11:07
第一正常,如果一分钱不出一结婚就要加名字很难不让人怀疑你的动机。第二谁出钱办酒席谁有权处理红包。第三
作者:
米晨
时间:
2012-1-30 12:35
晕..... 什么样的人都有. 钱比感情更重 我跟我男友共同买的房(没用男女方家的一分钱)借公司些钱付的首付. 我意思是写我们两人的名字,我男朋友说,就写我的好了.
作者:
好车共享
时间:
2012-1-30 13:54
好好和你老公沟通吧。确实你遇到极品了。实在不行,如此家庭还不如及早退出
作者:
lblb1971
时间:
2012-1-30 14:32
作者:
黑依女侠
时间:
2012-1-30 14:59
那你也不跟他们家生孙子不就得了?反正你现在还没生,不加名没事,但要帮还钱的事免谈!
作者:
帐号
时间:
2012-1-30 15:11
AA,房子、借款,让他们自己还去,自己用自己的钱就好了!
作者:
hui261
时间:
2012-1-30 15:41
作者:
五行缺钱
时间:
2012-1-30 15:51
作者:
飞鸟吉
时间:
2012-1-30 17:00
标题:
回 25楼(钦州土博士) 的帖子
严重同意,房子你没出钱要求加你名确实不合理,老公的钱你为什么非要管呢。两方都把钱看的太重了,伤感情啊,等你们真正变成亲人了,也就无所谓了
作者:
5517嘟嘟
时间:
2012-1-31 15:23
呵呵!!!这样的婆家我不要!这样的老公我也不会嫁!反过来这样的媳妇我也不会讨!这样的老婆更要不得!这么的各有各的心计,能融洽得了?能在一起生活吗?
作者:
dreamz
时间:
2012-1-31 15:31
婚前介绍人再三申明,男方家里经济状况属于中等偏上,除了房贷,没有其他外债。
当时,你就是坚信这个,才嫁给你老公的吧。没啥好说的。
作者:
乀星轨
时间:
2012-1-31 20:42
果然是非人待遇啊
作者:
格瑞卫康
时间:
2012-1-31 21:19
将心比心也许就没啥了。说到底都是房子惹的祸。
作者:
雨子
时间:
2012-1-31 23:54
真为LZ感到可悲 ,唉 ,
作者:
海霸王
时间:
2012-2-1 07:05
要怪就怪新婚姻法,如果没有它就没有现在的【加名】或者什么的、什么的?那么繁琐的事情出来。
作者:
粒粒雨
时间:
2012-2-1 14:25
作者:
格瑞卫康
时间:
2012-2-1 15:02
作者:
765040452
时间:
2012-2-1 19:59
没房没钱原来也可以这么幸福,庆幸我没有这种烦恼啊
作者:
萝卜冬瓜
时间:
2012-2-2 01:37
离婚! 要不白白嫁他 白白给他生孩子 白白侍候他爹妈
作者:
shyb899
时间:
2012-2-2 15:24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作者:
中国码王
时间:
2012-2-2 23:33
作者:
qzswxdy
时间:
2012-2-3 09:06
钱作怪!雷3可以理解,雷1、2条,我觉得是你更雷,你最好看一下新婚姻法!
欢迎光临 (http://120.77.173.188:88/)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