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13岁未成年人抢劫”,犯罪人员低龄化引人深思 [打印本页]

作者: 淡秋    时间: 2009-11-11 16:01
标题: “13岁未成年人抢劫”,犯罪人员低龄化引人深思
看了恐怖!有小孩拦路勒索要钱,没钱给打你没商量!(组图)令人深思。抢不到钱,就把人打到重伤,多残忍的手段。一个13岁的小孩竟然无法无天的做出这种败坏社会道德的事情来。是谁给他这个胆呢?让他有持无恐的肆无忌弹的乱来。 未成犯罪主要是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环境有着较大关系。就拿此案来说,作案者系在校学生,学校应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学生犯罪不应完全归结为他们不懂事,主要是各方面的教育及一些电视剧的误导,他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家庭、学校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这种未成年犯罪却逐年不断的上升。比例:抢劫、盗窃、吸毒等犯罪案件不断的发生。而居于未成年各类型犯罪首位的抢劫,已经占到在押未成年犯罪总数的64%以上。如此之多的未成年抢劫案件,在中国根据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就实施抢劫行为的大有其人,而依我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抢劫的,不予刑事处罚,即不构成抢劫罪。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抢劫人未满十四周岁。依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首先,依身份证或出身证明等相关证明,实施抢劫的未成年人的真实年龄不满十四周岁。其次,推定其没有达到抢劫罪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十四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未成年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抢劫其他未成年人的
  未成年犯罪责任在谁
如此恶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发生是令人十分痛惜的,“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是第一责任人。现在的父母都表示,对孩子是管不了,没法管。他中有的是单亲家族,有的是父母做生意,很少有时间关心孩子在外面接触些什么朋友。这就直接导致孩子走向犯罪。”
  “同样,在学校方面老师对这些‘问题学生’放纵不管,听之任之也存在问题。学生旷课,老师以为是请假,家长又以为孩子在读书,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疏漏,给了他们犯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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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建议未成年人抢劫应实施“非监禁刑”
“此类抢劫案件发生后,由于被抢钱财通常较少、又害怕报复等原因,被害者大多没有报警。一些家长在已经得知孩子被抢劫的情况下,也认为‘被抢了几块钱不值得报警’。家长的这种无所谓的态度,直接导致孩子即使被抢也会觉得这其实是个小事,意识不到抢劫是个严重的犯罪行为,这种态度有时候甚至还会使得被抢的孩子学着去抢劫别人以“拿回”自己的损失,进入一种恶性循环。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的现象,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雪梅指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人抢劫犯罪,张雪梅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采取“非监禁刑”的形式,避免未成年人罪犯在监狱改造场所交叉感染,促进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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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逝去的诺言    时间: 2009-11-1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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