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0506|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以案说法】男子“顺手牵羊”盗窃手机获刑罚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1:0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男子“顺手牵羊”盗窃手机获刑罚】

   钦州一男子在上班的地方竟把同事的手机“顺”走后变卖得款将其挥霍掉;尝到甜头后他不思悔改在网吧再次“顺”走他人手机,又再次变卖将得款挥霍掉。案发后,男子被民警捉获。我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5年9月21日,寇凯到钦州市某西餐厅试工上班,期间将同事放在厨房充电的苹果手机盗走,后转手卖给钦州市某手机维修店的老板,得款200元,被其挥霍。

   初尝甜头后,10月5日,寇凯在钦州市某网吧内上网,下机时发现网友的手机放在桌面上,寇凯贼心一起顺手将手机盗走,卖出后,再次得款250元。

  案发后,2015年10月12日晚,寇凯在钦州市钦南区二马路附近被民警捉获。

  我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寇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寇凯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寇凯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退赔两被害人人民币共计4100元。

  法官提醒: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蝇头小利而犯了盗窃罪,毁了自己的一生。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涉及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陆晓霞  单位:钦州市钦南区法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superxq + 1 贪就在一念之差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8-12-17 11:17: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6-11-4 14:11: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想看看人长什么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6-11-4 11:47: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在外面不像在家里怎么放都行,下次醒水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6-11-4 09:18: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一念之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16-11-4 06:56: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钱和手机别放显眼的地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6-11-4 04:33: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受什么处罚?拘留多少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6-11-4 02:11: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提高破案率,迅速破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6-11-3 23:46: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钱财别外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6-11-3 21:23: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一贪就会误入歧途一直错下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6-11-3 19:01: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呵呵都系甘惊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6-11-3 16:36: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钦州城区滴派出所有锦好就好了,为警察叔叔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6-22 02:52 , Processed in 0.160396 second(s), 21 queries ,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