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122人 于 2016-9-28 21:39 编辑
失望的呼告[其一] 吴 言 从教二十几年,从来没有感到对教育如此失望过…… ----题记 地方分配政策制定实施的和贯彻落实令教师失望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是伟大的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对我国发展高瞻远瞩的叮咛。想强大首先发展教育,这是全世界人的共识。毋庸置疑,教育是发展大计中的先锋谋略和磐石根基。我们国家也非常重视教育,以国民收入总值的百分之四投入教育,也非常重视和关爱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然而一些地方却有着不同分配措施制定和贯彻实施,令教师们失望至极。 市、区、乡、村工资和补贴层次化,行政级别越高工资补贴越高。教师们很是纳闷:为什么行政级别越高财政越是向高倾斜?简单地说,你是市级单位,那么你的工资级别是市一级的级别。我们来看一组来自网络调查的最新数据(以钦州市为例,笔者不是有意针对钦州市):钦州港平均工资4500元,钦州市平均工资4300.钦南区平均工资3800元,灵山平均工资3200元,浦北平均工资2800元。虽然不是很准确具体,但至少也说明一个问题:也就是级别问题。欣闻国家政策向西部特别是乡村教师倾斜工资补贴,增加乡村教师收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稳定乡村教师,实现教育平等等等政策,这真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也大大地给乡村教师一个平衡点,一个平衡的心态,一个为自己默默扎根乡村的一个心理安慰。的确,去年开始,乡村教师每个月多发300元作为乡镇教师补贴,这是件让默默奉献在乡村的教师们一个欣喜而振奋的事情,感受到了国家政策多乡村教师的关心关怀。 没想到的是这300百元补贴日后成了一个年终绩效奖励市、区、乡村层次等次不同的一个“等级”低下“奴役”的一个理由----“你们不是也另外得了一个乡村补贴了吗?怎么跟我们市一级的财政级别绩效奖励一样呢”!是呀,我们是“三等”的乡村教师,怎么能和市级一样的“君皇”待遇呢。呜呼,无语呀,这叫乡村干部教师们情何以堪?无不叫人心寒,让人失望啊。 提到“绩效奖励”,这是国家以及地方财政给干部老师们一种年终奖励,然而我们地方政策却分过“三六九等”,市一级财政、区一级财政、乡村一级财政都分别不同,例如我们钦州这样划分(以2015年为例):市一级(含钦州港区的港区直属单位,代管的金鼓、鸡墩、鹿耳环、大坑、三娘湾、大环)年终绩效奖励是19000元;各县区(钦北、钦南、灵山、浦北)年终绩效奖励是5000-9000元;钦州港代管的“三镇两村”(犀牛脚镇、东场镇、龙门镇、深坪村、六村)年终绩效奖励是10800元。为何会有如此“三六九”等呢?国家政策不是明明规定要向乡村一级倾斜吗?是呀,的确倾斜了,可惜的是倾斜的是“下坡”斜,而不是国家政策的“上坡”斜。可以说这和国家政策有些“大相径庭”了吧。 关于这些“大相径庭”的分配方式,钦州各地镇村级的干部教师纷纷不服,于是有些学校(犀牛脚镇、东场昌镇等)的教师纷纷自发组织起来拉横幅“维权”,寻求解释,一时间沸沸扬扬。两天后终于有领导带出来解释(以下内容是某校基层领导的基层干部传达的内容,据说是校长从钦州港管委领导开会后回来对学校各领导传达,然后再由各基层小领导分别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宣布的,至于是不是上级领导原话无法考证):这种分配方式是根据市文件精神,分别根据市区不同财政差异进行定的分配方式,你们是乡村一级财政单位,而港区是市一级派出机构,自然就有差异,参考市级年终绩效奖励办法,港区是按照市级发放,每个职工干部2015年年终绩效奖是19000元,乡镇一级是参考钦南区的绩效奖励办法,略上调百分之二十,南区发9000元,你们乡镇一级的是10800元。前几天你们拉横幅发呼声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是违法的,大家有意见可以书面申诉,绝对不能再出现拉横幅违法事件,否则将受到惩罚:两年内不得领取绩效奖励,工资将降低一个级别!甚至以一违法乱纪处分!散会!!教师们没有申诉也没有争辩的机会,马上鸦雀无声,心有余悸。 是呀,老师拉横幅声讨不平等分配方式可能有点唐突和欠考虑,可是老师们不是在学生在校的情况下进行的,也没有**抗议,已经是很“仁义”了,去年很多地方还纷纷**示威呢!如果领导说出这番话的话,那么不让人觉得这语气里带有了或多或少的“恐吓”和“威迫”的成分----“违法”?“扣发”?“降级”?这多么让教师们感到失望的话语呀!一个教师,每月两三千块,供房、供孩子读书、养家糊口、人情世故、生老病死,容易吗?以本人为例,我从教24年领九级工资,月工资扣除的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后只剩下3100多块钱,供房每月1700元,水电物业300元,一孩子读大学每月生活费1000元,家庭生活费、孩子开学书学费……就在这1100元里了。教师们面对如此的“狠话”,也只好听由天命,听之任之,随波逐流了。然而,教师们口服心不服呀,那么那种教育教学积极性也就慢慢消磨殆尽,毫无奋进了。笔者担忧,未来的教育发展举步维艰啊。 太多的如此地方政策制定实施的和贯彻落实实在令教师失望呀! (这不是口诛,更不是笔伐,只代表我个人或者部分人的观点和心声,若有异议,恳求深入调查。楼主将陆续发表关于《失望的呼告》文章,敬请版主审阅批准登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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