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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惊!钦州高速公路上有个男的翻过路边护栏过马路被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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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18 11:42

正文摘要:

广西新闻网(记者赵敏 通讯员潘洪江)1月16日,在G75兰海高速往北海方向2068公里+900米处(高速上思出口约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撞到一名横穿高速的男子,被撞男子不幸当场死亡。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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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峰|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5-19 08:16:34
的确好惊。。。。
jeepship|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12:52:21
西西鱼宝贝 发表于 2016-1-18 11:42
广西新闻网(记者赵敏 通讯员潘洪江)1月16日,在G75兰海高速往北海方向2068公里+900米处(高速上思出口约1 ...
统一回复那些看不看到人的:看不看到都救不了你,在高速环境下,我绝对不会因避让你乱窜使我自己翻车丧命。
剩蛋老人|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12:40:52
珍爱生命吧,行人更该注意避让机动车,没事你上高速上走去,咋说啊
shijin0517|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11:38:36
那人也太强了敢穿高速公路
左灯右行|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10:56:07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
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
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
支付。”这个规定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给他人造
成损害,依照法律规定也必须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发生的交通
事故,即使机动车一方没过错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某些
情况下无过错责任可转换为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司
机没有过借,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也不承担责任。如同样是第44条
它还规定:“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
路造成损害的除外。”也就是说,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
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伤害的,机动车辆一方不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
左灯右行|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10:54:38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这个规定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依照法律规定也必须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一方没过错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无过错责任可转换为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司机没有过借,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也不承担责任。如同样是第44条它还规定:“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也就是说,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伤害的,机动车辆一方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钟妞妈|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10:38:42
各行其道最安全!不要忽视交通安全!
黄可妮1128|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09:37:20
安全第一!!
二丫头0|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08:37:56
高速被撞死肯定死的人全责!哈哈
冇丢鸭毛过海|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07:53:37
西西鱼宝贝 发表于 2016-1-18 11:42
广西新闻网(记者赵敏 通讯员潘洪江)1月16日,在G75兰海高速往北海方向2068公里+900米处(高速上思出口约1 ...
直接飞升天堂冇使再受煎熬摧残…
onex|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6-1-19 07:39:27
横过高速公路的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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