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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4-8 20:57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钦州135 于 2017-4-26 20:48 编辑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中央党校、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各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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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4 21:28:53
2017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健康证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4 14:07:33
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健康证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4 13:38:15
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健康证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3 10:56:09
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健康证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3 10:30:18
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3 10:30:06
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3 10:29:45
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3 10:29:14
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免费)
来自: 微社区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1 10:44:29
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健康证免费)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21 10:44:13
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健康证免费)
钦州135| 来自广西 发表于 2017-4-18 11:53:48
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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