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的阿翟 发表于 2017-4-21 23:35 全力支持业主维权, |
oO海绵妈Oo 发表于 2017-4-22 00:00 你就想啥搞 |
不二的阿翟 发表于 2017-4-21 23:35 首先,不按时缴费,无论是什么行业,有合同约定(有些没有,比如水电费)收取滞纳金都是合理合法的!就算是因为供电局停电,线路维修不及时,你不按时缴费,他也收滞纳金!其次,我去看房想买房的时候路过一期看过,绿化在钦州来说还是不错的!可能完善的速度达不到你们的要求,但对于一个新的小区(听说还没交完楼)应该给开发商,物业一个过渡期!如果因为这些而赶工,达不到质量,想必业主也是不愿意的。缴纳物管费也应该给了业主一个期限才收违约金,那业主为何不给一个期限物业去完善呢? 来自: 微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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