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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钦州市“波力”杯单位混合团体赛规程
[/table] | | 三、赞助单位 | 四、比赛地点: | | | | | 七、参赛资格、办法: | (一)以单位、公司、等形式组队报名,在钦州市常住和工作的非专业运动员均可参与。单位或公司参赛队员不足情况下,可请男女运动员外援各一名。外援指:在钦州市历届俱乐部联赛及俱乐部争霸赛上场比赛过的运动员。外援运动员参赛名单先向羽毛球协会递交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方有资格参赛。 (二)每队限报,名单以外队员不允许参加比赛,不得在中途增加、更换参赛队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
| (三)团体中参赛者,每人只能参加每轮团体赛当中其中的一场比赛,不得跨团队报名。 | (四)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请运动员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 八、竞赛办法: |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赛程采用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则采用淘汰赛制,第一阶段打满三个项目 | (三)参赛团体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时间、场序,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场序比赛时间将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 |
| (四)裁判长有权根据赛场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次。 | 九、奖励办法: | 队,由钦州市羽毛球协会收取用作组织开展本次赛事活动经费及名次奖金奖励,报名地点:钦州市超越球馆;报名联系人:庞子文(电话: |
| 十一、仲裁及裁判 | 赛事裁判员选派、执裁及仲裁事宜由钦州市羽毛球协会负责。 |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 [table=100%,wh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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