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足球俱乐部:
为丰富社会文体生活,活跃足球文化气氛,展示我市广大足球爱好者的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足球爱好者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市体育局、市足协决定,于2013年9月25日举办2013年钦州市皇嘉秋季足球联赛(壮年组),希望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积极组队,踊跃参加。
钦州市足球协会
2013年9月3日
2013年钦州市皇嘉足球秋季联赛
(壮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比赛于2013年9月25日起在钦州市足球协会足球训练基地(钦州超越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办法和资格:
以报名时队名为准,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8名。运动员必须是在册的钦州市足球协会会员,未取得会员资格的,请及时申请注册。由赛事组委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运动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钦州户籍或长期在钦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以下简称76年队员,比赛时每队至少要有三名19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同时在场,以下简称72年队员(以身份证为准);要求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投保,比赛期间出现人身意外伤害自行负责。
三、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最新足球比赛有关竞赛规则。
2、采用双循环赛积分赛,每场比赛打平不进行加时赛和罚球点球决胜,以总积分决定最终名次。
3、比赛采用7人制,全场比赛80分钟(每半场各为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4、参赛队伍要穿着号码的统一服装,守门员的服色与其他队员服色有明显的区别,队长自备袖标。一律穿软胶底鞋(包括胶钉鞋)。
5、每队每场比赛场上队员至少保持有三名72年队员(即是3+4),72年队员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换人次数不限;76年队员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队员可在比赛中或死球时随时进行替换,但必须从换人区内进行替换,先出后进,违规队员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6、任何一个队比赛中,场上不足5人时,比赛终止,判该队弃权,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超过开赛时间20分钟未到场的队,视为弃权,并按有关条款和规定处理、处罚。
7、实行违规、违纪扣押金的办法:每队交保押金2500元。如比赛中队伍出现有队员打、踢、辱骂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甚至观众的,视情节恶劣与否,由仲裁、纪律小组确定,上述情况如出现一次,即扣保押金200元以上一次,如类推。如出现有无正当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无故缺赛的,除按规则判罚弃权外,每一次要扣保押金1000元。不参加组委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按比赛弃权处理。黄牌每次扣保押金30元,红牌每次扣保押金100元。比赛全部过程中如无出现违规、违纪的,保押金如数退还各队。
四、计分及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最后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3、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最佳射手奖300元,最佳球员奖300元;优秀裁判员二名各奖300元。
五、报名:每队须交报名费、注册费1500元;交比赛保押金2500元,如无违纪违规,比赛结束后退还比赛保押金。参赛运动员须持钦州市足球协会会员证参赛,未办理和遗失均可申办或补办。各参赛队请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钦州市足球协会办公室(体育局群体科),报名表填报领队、教练姓名及通讯联系、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姓名和号码资料等。9月18日下午四点正在钦州市体育局召开赛前会议。报名联系电话:18807771558黄向东,13087778880刘卫强。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