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钦州“咸亨·康桥1209——康桥杯” 足球联赛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广西钦州丰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独家冠名赞助商:广西咸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015年钦州“咸亨·康桥1209——康桥杯” 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钦州丰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二、独家冠名赞助商:广西咸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广西钦州草根足球球迷协会、分众传媒 四、合作媒体:北部湾晨报、钦州日报、广西同城网、钦州360、钦州930网、搜房网、新闻9点半 五、竞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于2015年3月28日比赛开幕,至2015年6月19日结束。 2、比赛地点:在钦州超越体育馆举行。 六、参加办法和资格: 整个比赛分为“超级联赛”、“甲级联赛”、“壮年组足球联赛”三个级别的比赛,采用升降级制度。比赛将有40支队伍参赛,其中10支球队参加超级联赛,20支球队参加甲级联赛,10支球队参加壮年组联赛。 1、超级联赛参赛队伍:钦州丰庆足球超级联赛10支球队,由上一年度参加“喜悦杯足球冠军联赛”和“钦州港区2014年足球超级联赛”名次靠前的球队组队参加,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一名,运动员22名。 2、甲级联赛、壮年组足球联赛参赛队伍:自由组队参加,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一名,运动员22名。 3、参赛队员资格为:(1)、钦州市户藉或在钦州企事业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2)、长期在钦州工作或生活(要求至少是2015年2月1日前已经开始在钦州工作或生活),并需要经过组委会进行资格审定认可的运动员;(3)、比赛不能聘请外援;(4)、壮年组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分三个层次,1978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的,简称79队员,1974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的,简称74队员,1973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出生的,简称73队员,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运动员,简称72队员(以身份证为准)。 六、竞赛规则 1、执行国家最新足球比赛有关竞赛规则。 2、单循环积分赛制,每场比赛比分打平不进行加时赛和罚球点球决胜。 3、换人:(1)比赛采用7人制,每场比赛可签到15人,替补7人,换下不可以再次换上;队员可在比赛中或死球时随时进行替换,但必须从换人区内进行替换,先出后进,违规队员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2)壮年组联赛每队每场比赛场上队员至少保持有2名72——73年队员,其中至少有一名72年队员,可以有1名79队员,即(2+4+1),年龄段靠前的运动员可以顶替靠后的运动员。72、73的队员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换人次数不限;74和79队员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 4、比赛时间: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5、比赛用球:比赛使用组委会审定的5号球。 6、本次联赛不允许铲球和冲撞。 7、越位:本次联赛中超级联赛为正规越位规则,在甲级联赛和壮年组联赛设置越位线。 8、队员装备:参赛队伍要穿着编印号码的统一服装、球袜,球队报名参加比赛时将运动员球服号码上报,不得更改号码参赛,守门员的服色与其他队员服色与其他队员服色有明显的区别,队长自备袖标。必须穿戴护腿板。 9、一张红牌或累积三张黄牌的运动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10、队员人数:(1)任何一个队比赛中,场上不足5人(不含5人)时,比赛终止,判该队负,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2)壮年组比赛中,不能满足(2+4+1)条件时比赛终止,判该队弃权,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3)超过开赛时间15分钟未到场的队,视为弃权,并按有关条款和规定处理、处罚。 11、除不可抗力外,比赛严格按要求准时签到开场,超过开赛时间未达到最低上场人数要求的队,视为弃权, 比赛开始后因正常原因造成比赛人数不足形成的无法比赛视为弃权,因对裁判判罚不满等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比赛人数不足形成的无法比赛视为中途退赛 ,并按有关条款和规定处理、处罚。 12、要求参赛运动员参加人身意外投保,不投保的运动员不准上场比赛。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由运动员所在球队和运动员自行负责。参赛球员必须签属《免责责任书》才能上场参加比赛。 七、计分及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最后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对成绩各级别联赛前四名的参赛球队给予奖励,并配发奖杯和锦旗,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对各级别联赛评选最佳运动员和最佳射手并奖励证书,最佳射手奖300元,最佳球员奖300元;评选优秀裁判员三名,给予奖励证书。 九、赛事纪律 1、本次比赛将严格执行赛场纪律,不允许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罢赛;(2)中途退赛(比赛开始后因正常原因造成比赛人数不足形成的无法比赛视为弃权,因对裁判判罚不满等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比赛人数不足形成的无法比赛视为中途退赛);(3)辱骂,推打裁判员;(4)辱骂,推打对方球员;(5)由当值裁判员及组委会指定的赛事监督向组委会或赛事仲裁提供书面报告,经组委会或赛事仲裁调查取证后认定为消极比赛或假球的。 凡出现以上所列任何一种情况,并经主委会认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都将扣除该球队所有比赛保押金并取消所有比赛资格,不论事情起因对错,发生最终违反赛场纪律的,一律视情况严重程度对球队,球队责任人和所有参与罢赛,退赛及经组委会认定为消极比赛的人员进行以下处罚:处以1年以上或终身不得参与“广西钦州丰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和“广西钦州草根球迷协会”主办或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并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2、各队还必须强调体育道德和精神文明,比赛中直接出示红牌的扣比赛保押金100元,每队前五张黄牌不扣钱,第六张按每张30元进行扣除押金。如参赛球队比赛弃权(比赛开始后因正常原因造成比赛人数不足形成的无法比赛视为弃权,因对裁判判罚不满等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比赛人数不足形成的无法比赛视为中途退赛),第一次将扣比赛保押金1000元,第二次扣比赛保押金1500元并取消所有比赛资格。 3、 本次比赛不可以邀请外援,要求所有参赛球队自身对球员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把关,赛事开始后,一经发现参赛队队员不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凡是该参赛队员已经上场比赛过的赛事,一律取消该队该场比赛的成绩,判该队0:3负(该队当场比赛告负并比方大于0:3的,仍按实际比分计算),并处以每场扣除押金500元的处罚,同时,参赛队员名额不得再进行增补。 4、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经确认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比赛弃权论处,并视情况停止其球队参加球迷协会或者丰庆体育组织或主办的比赛资格。 5、超级联赛、甲级联赛各运动员一次联赛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但可以同时参加壮年组联赛。每个球员在不同赛事期间可办理转会手续,转至其他队伍可继续参赛。凡违反规定的运动员,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停止该运动员参加球迷协会或丰庆体育组织的比赛资格。 十、.报名并交纳押金后视为同意2015年钦州“咸亨·康桥1209——康桥杯”足球联赛比赛规程。 十一、未尽事宜,以最终发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特殊事件另行派发通知。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5年钦州“咸亨·康桥1209——康桥杯”足球联赛组委会所有。 2015年钦州“咸亨·康桥1209——康桥杯” 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覃肇叁 广西咸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副主任:黄向东 广西丰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邓首波 广西丰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杨家哈 广西咸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 员:所有参赛球队领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钦州丰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负责整个赛事的协调组织工作。
仲裁委员会 超级联赛:和隆仓储 翔瑞 东盟贸易 浩顺港务 鸿河龟城·巅之盟等球队领队 甲级联赛:金茂龟业 牛犊 鼎力 广西华南集团 新峰 供电局 杏林219等球队领队
场地组 邓首波
宣传组 组 长:李培杨 组 员:梁凤初
裁判组
裁 判 长:潘 宇 副裁判长:黄智祥 裁 判 员:黄向东 杨 桐 刘忠立 颜济仙 刘伟杰 叶成誉 陈世钦 许培焕 甘仲凯 黄 升 黄仁超 周永成 梁凤初 李隆成 阮家住 韦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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