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波力杯”广西小学生羽毛球邀请赛章程
一.
主办单位:广西小学生羽毛球邀请赛组委会
二.
承办单位:南宁星夜蜜球馆
三.
赞助单位:波力体育用品公司
四.
比赛地点:南宁星夜蜜球馆
五.
比赛日期: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
六.
比赛项目:
(一)
体能竞赛
1折返跑2次(羽毛球场地宽度)
2燕式平衡(时间久者取胜)
(二)
单项比赛
A组(1997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B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C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趣味比赛(发球,正手挑球,反手挑球)
七.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8月12日
八.
报名地点:
(一)星夜蜜球馆
地址:南宁东葛路延长线100号,报名电话:0771—5707518
(二)28中羽毛球馆
地址:南宁北湖路菜市场附近28中学校内球馆,
报名电话:0771—3100080
(三)外地运动员可在当地教练处报名,报名费由教练统一收取,到南宁后交到组委会,报名名单由教练传真到组委会。
传真:0771—4802855。
九.报名资格:凡2010年在册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以户籍和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区体校在册队员谢绝参赛。
十.报名费用:50元/人参赛者可获得运动T恤一件。
十一.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3局2胜每球得分21分制。直至决出获奖名次。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每个小组第一第二名选手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
3关于迟到,参赛人员必须按照比赛日期,场序准时到指定场地参加比赛。除去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的比赛时间按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开计算,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在其它场地比赛中除外)。
4裁判长根据比赛进度,有权对比赛场序进行调动。
十二.关于弃权事宜:
1凡超过比赛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弃权。
2凡因伤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场比赛。本场比赛判对手获胜。
3比赛中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进得比赛时,在裁判员要求恢复比赛5分钟内,仍旧不进得比赛,视为该运动员罢赛,本场比赛判对手获胜。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实际年龄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如发现年龄失实,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裁判有权要求运动员出示相应资格证明,运动员必须配合,凡对其它运动员资格有争议,须在该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内向组委会提出,同时提供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5比赛开始前参赛运动员须持报名收据到组委领取衣服。
十三.安全事项: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患者不得报名参赛)。各参赛运动员要量力而行,比赛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一切由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十四.奖励方法:
1参赛选手满20名以上取前4名。参赛选手满40名取前8名。
2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可获得奖品和证书。
3比赛成绩在广西时空网论“坛羽坛全经典”公布。
十五.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
比赛中出现争议时先中仲裁委员会出面调解,最终由裁判长按有关规定进行裁决。争议双方相互理解,服从调解和裁决。
十六.凡参赛队员食宿自理,需要安排住宿,请于8月10日前通知组委会联系人,电话:13877199855刘女士,13217810619陈先生。
十七.裁判员由本次组委会指派。
十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取属比赛组委会。
2010年“波力杯”广西小学生羽毛球邀请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