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一辆摩托车被偷一部手机等民生案件案值也许不大但关系群众财产安全关系群众安全感民生无小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是我们的责任 2020年8月13日,寨圩派出所成功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梁某。
7月29日,寨圩派出所民警接到宁先生报警称:其放在收购废旧物品店里的钱包被人偷走了,里面有几千元现金。 通过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调查走访,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入室盗窃的作案作案特点和逃匿方向,初步判断嫌疑人为与寨圩交接的贵港市木梓镇人。经研判分析和细致摸排走访,办案民警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经了解,嫌疑人梁某是吸毒人员,刚从戒毒所释放出来就“重操旧业”。在掌握梁某的藏匿轨迹后,寨圩派出所民警精准布控,成功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梁某抓获。 2020年8月13日,寨圩派出所对涉嫌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马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受害人林女士报警称,其在自营的快递店内忙着收发快递,手机放在桌面上,被偷走了。经调查,民警发现是一名男子所为。锁定嫌疑对象后,民警多次对该人进行布控蹲守,但一直未见嫌疑男子出现,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 今年8月初,案件有了突破,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在邻县的马山镇活动。近日,寨圩派出所民警在马山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涉嫌盗窃的嫌疑男子马某抓获。 2020年8月18日,寨圩派出所对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彭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2019年11月25日,麻先生报案称,其停放于路边的摩托车被人偷走了,请求出警处理。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通过对案发现场周围和重要路段进行调查走访,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十分娴熟,疑似惯偷。
由于该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比较强,居无定所,经常变换行踪,致使难以抓捕,但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彭某的追踪抓捕。近日,寨圩派出所民警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经过布控,民警成功将彭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彭某早年在外务工时,在朋友的诱惑下一时好奇吸食染上了毒品。随着毒瘾越来越大,备受毒品折磨的彭某一步步逼自己走上了以盗养吸的不归路。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浦北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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