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警方持续推进禁毒“大排查、大管控、大收戒”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吸毒人员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毒犯罪。近日,浦北警方再添战果,抓获9名吸毒人员。
10月16日,官垌派出所抓获1名吸毒人员。
10月16日,小江派出所抓获 1名吸毒人员。
10月17日,寨圩派出所抓获 1名吸毒人员。
10月17日,江城派出所抓获 4名吸毒人员。
10月18日,寨圩派出所抓获 2名吸毒人员。
严打涉毒违法犯罪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浦北县公安局将重拳出击,严打涉毒违法犯罪绝不手软,全力维护浦北社会治安稳定。如果您发现身边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